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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区分行营业我部市场开发部组织了有关人员,就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一般帐务处理方法及其信用等级是否存在低估等情况,对南宁市财政局、地税局、房管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广西祥浩会计师事务所(原广西审计师事务所)、广西风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咨询机构,以及中房集团南宁公司、广西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万通房地产有限公司、南宁市东方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明伦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和广西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6家企业作为本次调查的对象.调查对象的选择体现了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