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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中国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有哪些?
根据商务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关于鼓励科技型企业“走出去”的若干意见》(商枝发[2005)139号]、《关于技术进口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程序的通知》(国税发(2005)45号)、《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商务部令2007年第7号)、《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商务部、科学技术部令2009年第2号)和《关于鼓励技术引进和创新,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若干意见》(商服贸发[2006]15号)等文件,将技术贸易的有关政-策简介如下:
(1)在技术贸易中,遵守国际规范和国际惯例,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合作各方的合法权益。引进、借鉴别国的先进技术与经验,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积极鼓励开拓技术出口市场,以广泛参与国际分工,逐步使中国的技术密集型产业成为国际技术产业链条的重要一环。
(2)以多种灵活方式开展对外技术贸易。在技术引进方面,采取的方式包括许可证贸易、合作生产、合作设计、技术服务、顾问咨询、进口关键设备及成套设备等,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引进方式。目前技术贸易应从大规模技术进口转向选择核心技术进口,从选择性技术进口转向知识产权进口,从技术内容进口转向技术模式进口。技术进口的重点之一是为改造现有企业服务,鼓励引进产品的设计、工艺、制造、生产管理和节能减排技术等。重点之二是引进发展现代服务业所需要技术,如物联网等。在技术出口方面,鼓励出口成熟的工业化技术、通讯技术、高铁技术等,软件信息技术和中医药技术等。
(3)加快科工贸结合,建立新型科研开发体制。要加快科工贸结合的步伐,增加科研与开发的投入,增强引进的消化、吸收、创新能力,逐步使科研开发实现由国家主导型向企业主导型转变,建立有利于引进技术改良和商品化的科研开发体制,使引进的技术发挥更大的效益。
(4)注重技术的先进性与适用性相结合,经过消化、吸收能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技术的先进性是指技术具有较长的生命力,其产品具有竞争能力;技术的适用性是指技术的~g-7-与国内的总体技术水平相协调,能够尽快掌握、实施,实现“引进技术一消化吸收一创新开发一提高国际竞争力”的良性循环。
(5)进一步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机构,提高我国整体研究开发水平。鼓励跨国公司和国内科研机构、学校、企业等展开技术研发合作,鼓励外资研发中心的技术成果在国内进行产业化,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转让技术。
(6)财政支持。国家利用外贸发展基金支持企业通过引进技术和创新扩大出口。依据《技术更新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外经贸部、财政部2002年第26号令)和《出口产品研究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外经贸计财发[2002]527号)等有关政策,支持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对外技术合作而进行的技术改造和研究开发。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对外技术贸易的发展。在技术引进方面,积极争取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混合贷款、出口信贷、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及商业贷款。为保证国家经济发展急需的重点项目建设,国家优先安排资金并实行优惠利率。在技术出口方面,国家实行国际上通行的扶持技术出口的信贷政策,设立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银行按照贷款原则优先安排技术出口资金,并实行优惠贷款利率。
(7)对开展技术贸易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在技术引进方面,实行与技术成分挂钩的政策和面向主导产业(机电、化工等产业)的技术引进战略根据技术引进合同中技术的含量,确定减征、免征合同中设备进口关税的幅度,技术含量高,减免征收海关关税的幅度就大,反之减免幅度就小。对国外向我提供工、农、林、渔、牧业等重要领域先进技术的,给予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待遇。在技术出口方面,为发展技术、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需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按进料加工的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8)国家主要以法律、经济手段对技术贸易进行宏观调控,规定禁止、限制、允许、鼓励的技术贸易项目。国家只对涉及经济发展的重大技术引进项目和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技术出口项目实行指导性计划。
(9)鼓励枝术贸易与投资相结合。允许以技术为股本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实现技术的转让。国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同时提供先进技术,可以按中国的有关法律规定享受多方面的优惠。中国向境外投资并提供适合于所在国的先进技术还处于探索阶段,但以境外投资方式发展技术贸易的前景是十分广阔的。
(10)鼓励科技型企业“走出去”。科技型企业“走出去”是指科技型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投资办厂、设立研发中心、建立科技园、技术八股、跨国并购、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支持科技型企业“走出去”的政策,包括的渠道有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金融、对外援助、国家级科技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政府要求加强科技型企业“走出去”服务体系建设,为科技型企业海外发展提供人才信息、法律咨询、翻译、报关、专利申报,展会服务、培训等综合服务等。政府鼓励科技型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政府有关部门要为科技型企业设立海外研发机构提供投资、研发、融资等信息咨询服务。
39.国家支持会计服务贸易的政策有哪些?
商务部、财政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国务院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扩大服务出口的若干意见》(商服贸发[2007]507号),全面阐述了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出去”的现实意义、方式途径,系统地提出了当前扩大会计服务出口的一整套政策措施,涉及境外业务拓展、财政、税收、外汇、信贷、保险、出入境、市场进入、执业环境改善等各个方面。
第一,鼓励企业在“走出去”进程中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作用。注册会计师的信息引导、国际签证、战略咨询等专业功能,对于服务企业“走出去”具有重要作用。鼓励中资银行海外发展过程中以及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融资安全、资产保值增值以及内部监管体系建设等方面,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力量;鼓励和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审计鉴证和管理咨询等方面的专业服务。这一措施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市场空间和机遇。
第二,明确会计师事务所承办审计鉴证、管理咨询、技术性业务流程设计等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以及提供其他跨境服务、开展境外投资,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措施。
第三,对会计师事务所扩大服务出口采取了若干便利措施。比如,简化外汇审批手续,放宽用汇使用限制;依法简 化执业人员的出入国(境)手续;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业务机构。有关部门在境外投资促进、扶持、保障、服务、核准等方面,提供便利,并在资质认可、信息咨询、市场考察和对外联络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四,积极营造良好的境外业务环境。比如,把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境内外国际服务贸易展览会和经贸洽谈的重要内容,重点予以推介;促进境外监管机构认可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业务报告;通过多双边谈判和自贸区谈判,推动有关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市场开放,放宽会计师事务所跨境停留期限,简化会计师事务所境外设立业务机构的手续;在大型项目合作中,把会计专业服务纳入合作协议的内容,带动会计师事务所犍出去。
第五,不断改善注册会计师行业国内执业市场环境。减少不必要的资格限制、行业分割和市场壁垒,创造有利于会计师事务所开拓国际市场的政策法律环境。
40.国家支持文化服务贸易的政策有哪些?
国务院发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明确了加快文化产业振兴的重要性紧迫性、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以及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文化产业的振兴,为文化服务贸易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其直接相关服务贸易的内容如下:
(1)扩大对外文化贸易。落实国家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优惠政策,在市场开拓、技术创新、海关通关等方面给予支持。制定《2009--201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目录》,形成鼓励、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长效机制。重点扶持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展览、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网络游戏、出版物、民族音乐舞蹈和杂技等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抓好国际营销网络建设。支持动漫、网络游戏、电子出版物等文化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鼓励文化企业通过独资、合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在国外兴办文化实体,建立文化产品营销网点,实现落地经营。办好国家重点支持的文化会展,通过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中国国际广播影视博览会、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等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支持文化企业参加境外图书展、影视展、艺术节等国际大型展会和文化活动。
(2)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进一步扩大。一批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初步形成,对外文化贸易渠道和网络进一步拓展,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大幅增长,文化贸易逆差明显缩小。成为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重要增长点。
(5)降低准入门槛。落实国家关于非公有资本、外资进入文化产业的有关规定,根据文化产业不同类别,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途径,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参与国有文化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4)注重海外文化创意、研发、管理等高端人才的引进,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未完、待续)
根据商务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关于鼓励科技型企业“走出去”的若干意见》(商枝发[2005)139号]、《关于技术进口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程序的通知》(国税发(2005)45号)、《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商务部令2007年第7号)、《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商务部、科学技术部令2009年第2号)和《关于鼓励技术引进和创新,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若干意见》(商服贸发[2006]15号)等文件,将技术贸易的有关政-策简介如下:
(1)在技术贸易中,遵守国际规范和国际惯例,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合作各方的合法权益。引进、借鉴别国的先进技术与经验,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积极鼓励开拓技术出口市场,以广泛参与国际分工,逐步使中国的技术密集型产业成为国际技术产业链条的重要一环。
(2)以多种灵活方式开展对外技术贸易。在技术引进方面,采取的方式包括许可证贸易、合作生产、合作设计、技术服务、顾问咨询、进口关键设备及成套设备等,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引进方式。目前技术贸易应从大规模技术进口转向选择核心技术进口,从选择性技术进口转向知识产权进口,从技术内容进口转向技术模式进口。技术进口的重点之一是为改造现有企业服务,鼓励引进产品的设计、工艺、制造、生产管理和节能减排技术等。重点之二是引进发展现代服务业所需要技术,如物联网等。在技术出口方面,鼓励出口成熟的工业化技术、通讯技术、高铁技术等,软件信息技术和中医药技术等。
(3)加快科工贸结合,建立新型科研开发体制。要加快科工贸结合的步伐,增加科研与开发的投入,增强引进的消化、吸收、创新能力,逐步使科研开发实现由国家主导型向企业主导型转变,建立有利于引进技术改良和商品化的科研开发体制,使引进的技术发挥更大的效益。
(4)注重技术的先进性与适用性相结合,经过消化、吸收能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技术的先进性是指技术具有较长的生命力,其产品具有竞争能力;技术的适用性是指技术的~g-7-与国内的总体技术水平相协调,能够尽快掌握、实施,实现“引进技术一消化吸收一创新开发一提高国际竞争力”的良性循环。
(5)进一步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机构,提高我国整体研究开发水平。鼓励跨国公司和国内科研机构、学校、企业等展开技术研发合作,鼓励外资研发中心的技术成果在国内进行产业化,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转让技术。
(6)财政支持。国家利用外贸发展基金支持企业通过引进技术和创新扩大出口。依据《技术更新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外经贸部、财政部2002年第26号令)和《出口产品研究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外经贸计财发[2002]527号)等有关政策,支持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对外技术合作而进行的技术改造和研究开发。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对外技术贸易的发展。在技术引进方面,积极争取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混合贷款、出口信贷、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及商业贷款。为保证国家经济发展急需的重点项目建设,国家优先安排资金并实行优惠利率。在技术出口方面,国家实行国际上通行的扶持技术出口的信贷政策,设立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银行按照贷款原则优先安排技术出口资金,并实行优惠贷款利率。
(7)对开展技术贸易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在技术引进方面,实行与技术成分挂钩的政策和面向主导产业(机电、化工等产业)的技术引进战略根据技术引进合同中技术的含量,确定减征、免征合同中设备进口关税的幅度,技术含量高,减免征收海关关税的幅度就大,反之减免幅度就小。对国外向我提供工、农、林、渔、牧业等重要领域先进技术的,给予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待遇。在技术出口方面,为发展技术、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需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按进料加工的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8)国家主要以法律、经济手段对技术贸易进行宏观调控,规定禁止、限制、允许、鼓励的技术贸易项目。国家只对涉及经济发展的重大技术引进项目和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技术出口项目实行指导性计划。
(9)鼓励枝术贸易与投资相结合。允许以技术为股本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实现技术的转让。国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同时提供先进技术,可以按中国的有关法律规定享受多方面的优惠。中国向境外投资并提供适合于所在国的先进技术还处于探索阶段,但以境外投资方式发展技术贸易的前景是十分广阔的。
(10)鼓励科技型企业“走出去”。科技型企业“走出去”是指科技型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投资办厂、设立研发中心、建立科技园、技术八股、跨国并购、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支持科技型企业“走出去”的政策,包括的渠道有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金融、对外援助、国家级科技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政府要求加强科技型企业“走出去”服务体系建设,为科技型企业海外发展提供人才信息、法律咨询、翻译、报关、专利申报,展会服务、培训等综合服务等。政府鼓励科技型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政府有关部门要为科技型企业设立海外研发机构提供投资、研发、融资等信息咨询服务。
39.国家支持会计服务贸易的政策有哪些?
商务部、财政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国务院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扩大服务出口的若干意见》(商服贸发[2007]507号),全面阐述了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出去”的现实意义、方式途径,系统地提出了当前扩大会计服务出口的一整套政策措施,涉及境外业务拓展、财政、税收、外汇、信贷、保险、出入境、市场进入、执业环境改善等各个方面。
第一,鼓励企业在“走出去”进程中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作用。注册会计师的信息引导、国际签证、战略咨询等专业功能,对于服务企业“走出去”具有重要作用。鼓励中资银行海外发展过程中以及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融资安全、资产保值增值以及内部监管体系建设等方面,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力量;鼓励和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审计鉴证和管理咨询等方面的专业服务。这一措施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市场空间和机遇。
第二,明确会计师事务所承办审计鉴证、管理咨询、技术性业务流程设计等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以及提供其他跨境服务、开展境外投资,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措施。
第三,对会计师事务所扩大服务出口采取了若干便利措施。比如,简化外汇审批手续,放宽用汇使用限制;依法简 化执业人员的出入国(境)手续;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业务机构。有关部门在境外投资促进、扶持、保障、服务、核准等方面,提供便利,并在资质认可、信息咨询、市场考察和对外联络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四,积极营造良好的境外业务环境。比如,把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境内外国际服务贸易展览会和经贸洽谈的重要内容,重点予以推介;促进境外监管机构认可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业务报告;通过多双边谈判和自贸区谈判,推动有关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市场开放,放宽会计师事务所跨境停留期限,简化会计师事务所境外设立业务机构的手续;在大型项目合作中,把会计专业服务纳入合作协议的内容,带动会计师事务所犍出去。
第五,不断改善注册会计师行业国内执业市场环境。减少不必要的资格限制、行业分割和市场壁垒,创造有利于会计师事务所开拓国际市场的政策法律环境。
40.国家支持文化服务贸易的政策有哪些?
国务院发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明确了加快文化产业振兴的重要性紧迫性、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以及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文化产业的振兴,为文化服务贸易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其直接相关服务贸易的内容如下:
(1)扩大对外文化贸易。落实国家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优惠政策,在市场开拓、技术创新、海关通关等方面给予支持。制定《2009--201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目录》,形成鼓励、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长效机制。重点扶持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展览、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网络游戏、出版物、民族音乐舞蹈和杂技等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抓好国际营销网络建设。支持动漫、网络游戏、电子出版物等文化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鼓励文化企业通过独资、合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在国外兴办文化实体,建立文化产品营销网点,实现落地经营。办好国家重点支持的文化会展,通过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中国国际广播影视博览会、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等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支持文化企业参加境外图书展、影视展、艺术节等国际大型展会和文化活动。
(2)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进一步扩大。一批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初步形成,对外文化贸易渠道和网络进一步拓展,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大幅增长,文化贸易逆差明显缩小。成为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重要增长点。
(5)降低准入门槛。落实国家关于非公有资本、外资进入文化产业的有关规定,根据文化产业不同类别,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途径,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参与国有文化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4)注重海外文化创意、研发、管理等高端人才的引进,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