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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7日,兰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外地人在兰只能购买一套房”、“本地家庭购房也不得超过两套”的限购令。同年11月5日,兰州市政府又将政策调整为“本地居民家庭(指近郊四区居民家庭)、非本地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均不得超过一套”,同时限定年龄未满18周岁的居民不得在本市买房,这使得兰州成为当时“全国最严限购令”之一的城市。今年9月初,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兰州房地产市场管理新动态》,从今年9月3日起,购房者在兰州市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办理网签备案和房屋交易时,不再核查现有住房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