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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文字研究领域,有两种比较流行的分类法,一种是诞生于18世纪的符形法,另一种是形成于20世纪的语段法。然而,它们均偏离了普通语言学的基本原理.形态法的错误在于混淆了图画与文字的范畴。语段法的失误在于以偏概全。从语言的语音层面切入,可以发现:人类语言“两极”之间的基础差异——词的音节数的差异,决定了两者的文字系统的基本单位——“字符”的直接功能的差异,并最终决定了“两极”文字体系的类型特性的差异。所以,普通文字学的宏观分类,应该采用以“字符”的功能为标准的分类法。依照“功能法”分类而形成的普通文字学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