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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作为以剥夺人的生命为内容的极刑,目前尚不可能在我国境内废止适用,关注死刑犯的权利保护成为一个现实而紧迫的问题。生育权作为司法实践中绕不过的死刑犯权利之一,近年来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关注,确认并在条件许可下保障死刑犯的生育权应为趋势。结合我国当前的社会、经济以及法治的发展阶段,应当确认生育权为死刑犯享有,但该生育权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