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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研究了闵行水厂三期和四期的臭氧生物活性炭工艺对水中有机物的去除效果、炭滤池中活性炭的吸附性能及对无脊椎动物的泄漏控制效果。结果表明三期和四期的出水CODMn基本维持在2.5mg/L,出水氨氮维持在0.4mg/L,以上均能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相关要求;三期活性炭前置导致炭滤池运行周期短,反冲洗频繁,对有机物去除效果较四期差;由于在砂滤之前进行加氯消毒的工艺,闵行三期处理系统对无脊椎动物的年平均去除率为94.0%,略高于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