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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地市党报 舆论监督 原则
地市级党报作为党的执政资源之一,既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又要发挥舆论监督的积极引导作用,为促进党和政府的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提供舆论支持。新形势下,地市级党报如何讲求方法、全面客观地开展舆论监督,更好地为团结、稳定、发展服务?笔者以自己的实践经验概括认为,必须坚持党性、准确性、贴近性和合法性这四个原则,才能搞好党报舆论监督报道,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首先,要坚持党性原则,加强舆论监督与中心工作的“结合度”
党性原则决定了我们的任何报道,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 “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温家宝同志也说,“只有民主监督,才不会政息人亡”。所以坚持和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党和全国工作的大局,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必须本着对社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历史使命感,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广大群众的强烈愿望和根本利益,从大局出发,抓准主题,审时度势,通过有效的舆论监督促进社会稳定与发展。同时要注意划清本质与现象,主流与支流,多数与少数的区别;正确处理个别与一般、具体与抽象、特殊与普遍、现象与本质、局部和全局的关系,决不能把个别现象夸大为普遍现象,把局部问题夸大为全局问题。
在坚持党性原则的基础上,地市级党报开展舆论监督要把握好与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结合度”。在开展舆论监督时,本着“帮忙而不添乱”的原则,在政府与群众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在与党委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上做文章。“政府重视、群众关心、普遍存在”是选题的重要原则,实现政府重视与群众关心的统一,抓住具有普遍意义、群众关注的热点,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改进工作。
从根本上说,加强舆论监督工作也是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工作开展的重要手段之一。正确的舆论监督,能够促使各地政府正视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正确措施,将各种矛盾消弭于萌芽状态。地方媒体能否坦然报道本地负面新闻,履行舆论监督职能,反映出一个地方执政者接受监督意识的强弱和实施现代治理理念的行为是否到位。当今众多地方领导善于将舆论监督作为一种改进工作、优化发展环境的手段,其开明的姿态,反映了新形势下的执政能力和政治智慧。
其次,要坚持舆论监督的“准确性”,夯实新闻报道的事实基础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新闻之道在于求真,舆论监督必须完全真实,这是舆论监督的基础。确定选题时,要对选题进行全面评估,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确保舆论监督准确性和可靠性。一些未经核实的新闻热线、群众来信,只能作为新闻线索,而绝不能随便作为成熟稿件上版面。同时,在选题时要充分考虑是具有“普遍意义”还是“偶然发生”的?进行监督,能否得到回音?问题能否得到有效解决?
同时,编辑、记者要深入实际,进行大量而细致的调查研究,注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防止以偏概全,并拒绝采用任何二手资料。对于稿件中的人名、时间、地点、事件、数字必须反复核实,多渠道采访、多方位印证。只有做到准确、真实、导向正确,舆论监督才有底气,才有力量;要经常检查有没有关系稿和人情稿,有没有应该回避而没有自觉回避的现象,有没有其他“以稿谋私”的行为;要注明消息来源,提前掌握重要事实的“证据”,确保舆论监督稿件真实、准确、可靠。
舆论监督过程中还要注意宏观的准确性。即与事件相关的言论评说要恰如其分、准确适当,其论断要有理有据、
平实客观。
第三、要坚持舆论监督的“贴近性”,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
党报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是一张报纸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源泉,更是提高报纸美誉度、公信力和舆论引导水平的关键所在。笔者认为,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要及时了解社情民意,认真找准切入口。党报作为党的喉舌、重要舆论阵地,肩负着正确引导舆论的重任。人民群众既是党报读者的主体,也是党报服务的主体。党报必须增强可读性,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多替老百姓说话、办事”,贴近群众情感;要认识到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这不仅是地方党报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舆论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舆论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把普通市民关心的问题和政府急于解决的问题结合起来,在选择舆论监督的题材时,选择他们关心、突出存在而又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引起普通市民的共鸣。
要创新报道手法。记者要以“平民视角”,自觉关注周围基层老百姓生活生产,并且不断和他们平等交流,用平实的语言进行报道,及时、准确、广泛地为读者提供信息服务。要创造性地改进报道方式,营造报纸的“现场感”,多采用记者“目击”方式,并将感性采访实录报道与理性的分析、读者来信、部门反馈等相互配合,从细节上为监督的可读性、可信性提供了有力支撑。
要把新闻舆论监督当作解决问题的抓手和动力。要促进“媒体披露—社会舆论—政府部门注意和重视—解决问题”这一舆论监督良性机制的形成。开展舆论监督,最终的目的是促进有关问题得到解决,完善有关部门工作,或者是为今后工作提供借鉴的积极效果,而不是纠缠于被监督对象的某一点错处穷追烂打。否则既不能满足读者的知情权、了解事情的全面信息,也不利于调动被监督对象的积极性,背离了舆论监督的初衷。
第四、要坚持舆论监督的合法性,提高记者职业素养
舆论监督是反映情况与意见,无论如何它也无法代替司法部门或其他部门的作用。因此应该非常严肃慎重,失实和虚假,会给被监督者带来重大的损失,造成难以弥补的影响。因此,严格遵循政策法规进行舆论监督,既是确保舆论监督正确有效的前提,也是开展积极健康的舆论监督的依据。舆论监督必须在政策和法律规定之内进行,对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核实相关事实,切不能凭感情、意气用事。
遵循政策法规的原则,应注重以下三方面:第一,新闻工作者必须从树立法治观念,认识舆论监督的特殊性,知法懂法,学用结合,自觉把舆论监督规范到以政策为原则,以法律为准绳的轨道上来,使舆论监督既合情合理,又合法合规;第二,在开展舆论监督的同时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舆论监督是媒体依法享有的权利,但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并以充分保障他人的合法权益为前提,特别是实践中纠纷发生较多的隐私权、名誉权、未成年人保护权等方面,不能滥用或误用记者权利;第三,要尊重司法独立,维护司法尊严。新闻工作者不能动辄以舆论监督的名义干扰正常的司法工作,特别是对一些司法部门尚在审理,未定性、未定罪案件的报道和公开审理案件的报道,必须符合司法程序,记者不要去当“裁判”,不能对一些事件的是非曲直“一锤定音”,要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促进国家政治良性动作为依据,强化和谐引导,营造和谐舆论。
(作者单位:蚌埠日报社)
责任编辑:郜磊 姚少宝
地市级党报作为党的执政资源之一,既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又要发挥舆论监督的积极引导作用,为促进党和政府的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提供舆论支持。新形势下,地市级党报如何讲求方法、全面客观地开展舆论监督,更好地为团结、稳定、发展服务?笔者以自己的实践经验概括认为,必须坚持党性、准确性、贴近性和合法性这四个原则,才能搞好党报舆论监督报道,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首先,要坚持党性原则,加强舆论监督与中心工作的“结合度”
党性原则决定了我们的任何报道,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 “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温家宝同志也说,“只有民主监督,才不会政息人亡”。所以坚持和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党和全国工作的大局,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必须本着对社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历史使命感,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广大群众的强烈愿望和根本利益,从大局出发,抓准主题,审时度势,通过有效的舆论监督促进社会稳定与发展。同时要注意划清本质与现象,主流与支流,多数与少数的区别;正确处理个别与一般、具体与抽象、特殊与普遍、现象与本质、局部和全局的关系,决不能把个别现象夸大为普遍现象,把局部问题夸大为全局问题。
在坚持党性原则的基础上,地市级党报开展舆论监督要把握好与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结合度”。在开展舆论监督时,本着“帮忙而不添乱”的原则,在政府与群众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在与党委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上做文章。“政府重视、群众关心、普遍存在”是选题的重要原则,实现政府重视与群众关心的统一,抓住具有普遍意义、群众关注的热点,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改进工作。
从根本上说,加强舆论监督工作也是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工作开展的重要手段之一。正确的舆论监督,能够促使各地政府正视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正确措施,将各种矛盾消弭于萌芽状态。地方媒体能否坦然报道本地负面新闻,履行舆论监督职能,反映出一个地方执政者接受监督意识的强弱和实施现代治理理念的行为是否到位。当今众多地方领导善于将舆论监督作为一种改进工作、优化发展环境的手段,其开明的姿态,反映了新形势下的执政能力和政治智慧。
其次,要坚持舆论监督的“准确性”,夯实新闻报道的事实基础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新闻之道在于求真,舆论监督必须完全真实,这是舆论监督的基础。确定选题时,要对选题进行全面评估,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确保舆论监督准确性和可靠性。一些未经核实的新闻热线、群众来信,只能作为新闻线索,而绝不能随便作为成熟稿件上版面。同时,在选题时要充分考虑是具有“普遍意义”还是“偶然发生”的?进行监督,能否得到回音?问题能否得到有效解决?
同时,编辑、记者要深入实际,进行大量而细致的调查研究,注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防止以偏概全,并拒绝采用任何二手资料。对于稿件中的人名、时间、地点、事件、数字必须反复核实,多渠道采访、多方位印证。只有做到准确、真实、导向正确,舆论监督才有底气,才有力量;要经常检查有没有关系稿和人情稿,有没有应该回避而没有自觉回避的现象,有没有其他“以稿谋私”的行为;要注明消息来源,提前掌握重要事实的“证据”,确保舆论监督稿件真实、准确、可靠。
舆论监督过程中还要注意宏观的准确性。即与事件相关的言论评说要恰如其分、准确适当,其论断要有理有据、
平实客观。
第三、要坚持舆论监督的“贴近性”,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
党报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是一张报纸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源泉,更是提高报纸美誉度、公信力和舆论引导水平的关键所在。笔者认为,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要及时了解社情民意,认真找准切入口。党报作为党的喉舌、重要舆论阵地,肩负着正确引导舆论的重任。人民群众既是党报读者的主体,也是党报服务的主体。党报必须增强可读性,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多替老百姓说话、办事”,贴近群众情感;要认识到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这不仅是地方党报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舆论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舆论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把普通市民关心的问题和政府急于解决的问题结合起来,在选择舆论监督的题材时,选择他们关心、突出存在而又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引起普通市民的共鸣。
要创新报道手法。记者要以“平民视角”,自觉关注周围基层老百姓生活生产,并且不断和他们平等交流,用平实的语言进行报道,及时、准确、广泛地为读者提供信息服务。要创造性地改进报道方式,营造报纸的“现场感”,多采用记者“目击”方式,并将感性采访实录报道与理性的分析、读者来信、部门反馈等相互配合,从细节上为监督的可读性、可信性提供了有力支撑。
要把新闻舆论监督当作解决问题的抓手和动力。要促进“媒体披露—社会舆论—政府部门注意和重视—解决问题”这一舆论监督良性机制的形成。开展舆论监督,最终的目的是促进有关问题得到解决,完善有关部门工作,或者是为今后工作提供借鉴的积极效果,而不是纠缠于被监督对象的某一点错处穷追烂打。否则既不能满足读者的知情权、了解事情的全面信息,也不利于调动被监督对象的积极性,背离了舆论监督的初衷。
第四、要坚持舆论监督的合法性,提高记者职业素养
舆论监督是反映情况与意见,无论如何它也无法代替司法部门或其他部门的作用。因此应该非常严肃慎重,失实和虚假,会给被监督者带来重大的损失,造成难以弥补的影响。因此,严格遵循政策法规进行舆论监督,既是确保舆论监督正确有效的前提,也是开展积极健康的舆论监督的依据。舆论监督必须在政策和法律规定之内进行,对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核实相关事实,切不能凭感情、意气用事。
遵循政策法规的原则,应注重以下三方面:第一,新闻工作者必须从树立法治观念,认识舆论监督的特殊性,知法懂法,学用结合,自觉把舆论监督规范到以政策为原则,以法律为准绳的轨道上来,使舆论监督既合情合理,又合法合规;第二,在开展舆论监督的同时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舆论监督是媒体依法享有的权利,但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并以充分保障他人的合法权益为前提,特别是实践中纠纷发生较多的隐私权、名誉权、未成年人保护权等方面,不能滥用或误用记者权利;第三,要尊重司法独立,维护司法尊严。新闻工作者不能动辄以舆论监督的名义干扰正常的司法工作,特别是对一些司法部门尚在审理,未定性、未定罪案件的报道和公开审理案件的报道,必须符合司法程序,记者不要去当“裁判”,不能对一些事件的是非曲直“一锤定音”,要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促进国家政治良性动作为依据,强化和谐引导,营造和谐舆论。
(作者单位:蚌埠日报社)
责任编辑:郜磊 姚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