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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与各地公安机关一直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并加大力度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使得打击非法证券活动能够做到有法可依。《证券法》和《通知》的下发进一步确保了金融市场的安全,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与美国、日本等国家相比,中国的私募市场仍缺少法律法规的制约,对投资者的抗风险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随着《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我国私募基金募集也加快了合法化的进程,不止为私募基金的发展提供了契机,也为开展私募业务奠定了法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