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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证考察发现,B市的智慧法院建设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面临上级规划与下级创新之间、强力推广与有限应用之间、产品使用与系统开发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的产生与司法科层的组织目标差异、智慧法院建设的内生动力不足,以及业务专业性与技术专业性之间的摩擦密切相关。面对这些实践难题,未来的智慧法院建设要以“司法为民”为导向,构建便民化的智慧司法体系;正视司法的特殊性,提升智能司法产品的实用水平;完善智慧法院建设的人才和技术支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