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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广东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围绕水利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工作成效显著。通过出台《广东省水电管理办法》等.规范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管理;通过整治隐患水电站。提升农村水电安全监管水平。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市场的安全监管大大促进了农村水电电气化县建设。到目前为止。广东省22个农村水电电气化县已完成工程总投资92.8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5690万元)。占投资任务94亿元的98.7%。22个县已完成了电源、电网建设任务。并于2010年年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