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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房屋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今年1月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对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引发的矛盾有一定的遏制作用,但是农村土地征收纠纷依然无解。从根源上讲,农村土地乱象是土地产权配置出了问题。农村建设用地只能通过征收途径,地方政府热衷卖地,形成高度依赖土地财政的格局。如何确保政府征地为公共利益,如何化解征地矛盾纠纷,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首当其冲。《土地管理法》上次做出实质性修改是1998年,时隔13年,再次面临修改。本刊特邀浙江大学章剑生教授、中国农业大学朱道林教授和国土资源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