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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传统婚姻观念随着现代社会的快节奏发展而改变,闪婚闪离现象越来越普遍,由此产生的社会引起广泛关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规定使婚前没有登记为产权人的女性闪婚闪离者的处境尴尬,但有利于保护购房父母的利益,而且对于因部分年轻人的"闪婚闪离"给一方父母带来巨大损失具有一定的预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