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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他是全国知名的律师,代理刑事案件时能拿到每小时2500元的代理费,但他却愿意为外来务工人员担任没有报酬的法律援助;他为无权无势的外来务工人员争取权益,受助者称“我们一家都感激他”;他学识渊博,善于处理复杂情况,有关部门碰到需要法律援助的头疼案例时,第一时间便想到找他出面;他不但写学术论文弘扬法学,更想写一本名叫《中国律师》的小说来圆自己的作家梦……他的名字叫成尉冰,他的职业身份是广东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有一个故事,是这样描述美国律师的形象:话说某位刚移民美国不久的华人给一认识的律师打电话——几天前刚请过该律师吃饭,说自己家有点儿什么事。律师的回答是“你是在向XX律师咨询”。废话,法律的事情你比我专业,当然向你咨询了。接着问。没几天,一张账单送上门来,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向XX律师咨询XX问题,总计费用XX元。资本主义的律师就这个德性?那个给律师打电话的华人差点气晕。
按照规定,在中国向律师咨询也要付费,所以国内的不少律师在老百姓眼里,跟那个掉进钱眼儿里去了的美国律师的形象没啥差别,为此,打输了官司骂律师的大有人在,就是打赢了官司还拖欠律师费的也不少见……在这种现实下,假如有人告诉你,有一些律师帮人打官司输了不收费,你相信吗?
事实上,佛山真有这样的律师,广东坚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成尉冰就是这样一个“另类”律师。甚至,这些律师还因为援助外来务工人员等贫弱群体成了“刺头”。然而,在那些维权无门走投无路的外来务工人员眼里,这些律师活脱脱就是一个个手执法律宝剑的民间侠士,是穿律师袍的大侠。因而,在社会公众对律师行业群体的认知当中,这些律师的形象“另类”得可敬可爱。
在大学里,成尉冰学的是英语专业,他的理想是成为作家,著书撰文,时而雅致地翻译一下文学著作。但毕业后不久,他却被身边的一件小事触动,“歪打正着”地当上了“金牙大状”。艰苦卓越的律师生涯,如今已经走到了第十四个年头,而在他的律师生涯中占据重要分量,并且最为可圈可点的,便是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也就是替穷人打官司。在助弱维权的法律道路上,成尉冰常常处于贴钱打官司的状态。十余年来,“行侠仗义”的他,却一直乐在其中。
弃笔从“法”:
亲戚挨打不获赔受触动
1990年,成尉冰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清远一所重点中学教书。当时的他怎么也没想到,教书育人的自己竟会踏上助弱维权之路。
1991年,成尉冰的一名女亲戚在村里跟邻居发生纠纷,受到对方殴打,导致左手残疾。当时的乡村,法治意识淡薄,村民发生纠纷后,追索赔偿都是由村委出来主持大局。而村委里的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结果就是事情拖了整整3年,索赔还是无果。受伤者想起了亲戚里被认为“最有文化”的大学生成尉冰,于是前往诉苦,并希望得到他的指点。
隔行如隔山啊!听了亲戚的诉说,“饱读诗书”的成尉冰也只能皱起眉头:“法律的事情,我也不懂啊。”亲戚忧伤而无助的眼神,让成尉冰找到了自己的小学老师何老师。何老师那时已经没有当老师了,而是在当地的司法局宣教股任职。成尉冰把烦恼告诉老师后,得到的却是一声叹息:“《民法通则》规定,身体受到伤害,提出诉讼的限期是一年。很明显,现在已经超时了。”
“告人也要算时间?”成尉冰傻了眼,看着老师翻出来的法律条文,心里浮现出巨大的问号。这个结果让成尉冰愤愤不平。
何老师说:“要找出为什么,去考律师吧!”
就这样,带着亲戚的期望和老师的鼓励,成尉冰在当年的8月份就递交了报名表,并在不耽误教学工作的前提下,挑灯夜战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考取了全国律师资格证。
事实上,他不仅勤奋好学,而且天资聪颖。几乎在报考律师资格证的同一时间,成尉冰还“贪婪”地报考了全国会计师,“因为要做律师,就要熟悉账目,工作中肯定时常要接触的”,成尉冰可谓未雨绸缪。从事会计工作的妻子却不看好他:“打赌吧,你一定不过,要知道,很多会计出身的都没过呢。”
“好,就打赌一件新衣服,我一定过!”
挑灯夜战几个月后,成尉冰得意洋洋地把妻子送的新衬衫穿到了身上。
伸张正义:
倒贴钱也要把硬骨头啃下
1996年,成尉冰正式披上律师袍。1999年,成尉冰开始接受政府邀请,负责一些贫弱群体维权的案子。在他办公室的窗台上,有一个亮锃锃的牌子醒目地提示前来法律咨询的人:“每半小时100块。”而实际上,以成尉冰的实力和知名度,代理刑事案件时,他的收费标准是每小时2500元,而他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时间花得往往比普通案子多,但他只拿1000来块的政府补贴,勉强够自驾车“跑腿”的油费。
在成尉冰律师所代理的外来工维权案中,付土金诉林某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是比较典型的一例。
付土金是广东省连州市九陂镇的农民。2002年5月,他到南海大沥某小五金加工厂打工。9月3日下午,付土金到仓库的货架上取纸箱,冷不防被开着的吊扇击中头部,被送到大沥医院缝了数针,由于厂方拒付治疗费,伤未治愈他就被迫出院。治疗受到耽误,付土金的脑外伤引发严重的外伤性精神病。2003年9月,南海法院判决被告补偿5000块钱。付土金的家人不服,并上诉。成尉冰和他的同事们从此接受南海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对付土金实施法律援助。经过上诉,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然而,早在这年的7月,案件尚在劳动仲裁阶段时,林某就已将那家小五金厂注销了。
经过成尉冰等律师的不懈努力,2004年6月15日,南海法院重审,判决林某赔偿付土金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各种费用共100162.87元。
林某不服判决,上诉至佛山中院,并四处活动。2004年11月,佛山中院维持原判。可是,这时林某却玩起了失踪。相对于艰难的判决过程,执行的过程更是难上加难。如果拿不到赔偿款,前面所有的努力就会付诸东流。付土金的父亲本来是残疾人,家里根本无钱为付土金治病,他的外伤性精神病愈发严重,全家陷入水深火热之中。每当想起这点,成尉冰心里就非常焦急,他在执行阶段亲自为付土金实施法律援助,追拿赔偿款。在多方寻找之下,有线索表明,林某已将厂搬到里水,但此时他的小工厂已变身为无牌无照的“黑工厂”,不具备主体资格。根据对方厂在南海、门市部在广州的线索,成尉冰决定亲自前往广州和佛山的有关部门调查,结果发现门市部的登记业主不是林某本人,甚至他所开的私家车,车主也不是林某本人,而在广州的国土房管部门也查不到林某的房产登记。为了找到林某的财产线索,从2004年12月10日至2005年1月10日,成尉冰走访广州、佛山、南海有关部门,四处调查。虽然没有找到直接证据证明林某在广佛两地拥有财产,但林某在广州、南海做生意多年,在两地积累了相当的资源,不会轻易到陌生的地方另起炉灶,因此,成尉冰断定他有财产在此。
功夫不负有心人。2005年1月底,林某的踪影被发现了。2月3日,法官将正在里水厂里的林某逮了个正着,并依法对林某实施司法拘留。2月3日下午林某被拘留,2月4日中午就支付了赔偿款10万元。成尉冰亲自带着付土金的母亲到银行存钱。那一刻,一直为该案劳心劳力的成尉冰终于放下心头大石。成尉冰的有勇有谋,甚至赢得了被告方的钦佩敬重。2月4日上午,林某的大哥来谈判时,见面就说:“成律师,你厉害,给张名片,以后请你做法律顾问,我是做大生意的!”
在付土金案件中,成尉冰始终没有收过付土金家人的一分钱,并且在援助过程中还垫付了1000多元的各种调查、办案费用,案件完结后,成尉冰本人只收到法律援助中心支付的补贴300元,而他在广佛两地调查取证,汽车烧一箱油就要300元。
帮人打棘手的官司,还要倒贴钱,成尉冰坦言每次接案都会如巨石压胸,但他会督促自己打起十二分精神去为原告争取每一点权益。“他为人认真负责,很多案子就算一审败诉,二审往往能在他手上起死回生。”南海法律援助处利海主任如此评价成尉冰:“他为弱势群体尽心尽力,专业水平也高,很多难度大的案子,我们都特意分派给他。”
无畏强势:三年持久战终获胜
对于一些非法律援助的案件,但当事人又确实无力预支律师费的,成尉冰为自己定下规则:先接案子,积极办好案,官司打赢了再按法律规定收取律师费,若打输了则分文不取,甚至由自己承担办案费用。而这些官司,基本上涉案金额都不太大,时间又拖得长,即使打赢了官司也绝对“赚”不了什么钱。但为外来工追讨工伤事故损害赔偿,对于成尉冰来说已是家常便饭,其中一场持续了近三年的“官司长跑”,让他记忆犹深。
来自江西的钟围国和殷贵和是佛山一家木业经营部的员工。2001年9月开始,两人被一同派驻山东临沂采购板材,一直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上下班时间。2002年10月23日晚,二人发完货后,与客户一同外出吃饭,吃饭中途去接人,路上二人乘坐的面包车发生交通事故,钟、殷二人不幸身亡。
成尉冰说,按照法律规定,他们应该获得交通事故和工伤两种赔偿:交通事故赔偿金按山东的标准由肇事司机承担,工伤赔偿金按佛山的标准由木业经营部承担。
由于肇事司机经济并不宽裕,两家各得交通事故赔偿不足3万元,除去处理后事多次往返的开销,所剩无几。于是,两人的家属多次与经营部协商要求工伤赔偿的事,但老板只同意各给6万元了结此事,并且要求从中扣除山东那边的交通事故赔偿所得。悲愤的家属拒绝接受这种所谓的赔偿。老板见他们不答应,更是气焰嚣张:“有本事你们去告我,告赢了我给你100万!”
2003年1月初,两人的家属找到了因多次成功追讨工伤赔偿而小有名气的成尉冰,委托他申请劳动仲裁。自此,成尉冰和这两家人一起开始了一段旷日持久的维权拉锯战。而对手则是年营业额近亿的大老板。
一接到成尉冰的劳动仲裁申请书,该木业经营部就迫不及待地提出钟、殷二人不属因工死亡的异议。久经沙场的成尉冰并没有对此狡辩感到意外,他冷静地替家属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然而,2003年7月15日,区劳保局发出的书面认定,让原本胸有成竹的成尉冰如遭当头一棒:“钟、殷二人的死亡属非因工死亡。”
殷贵和的遗孀何丹凤得知此消息后,陷入了绝望:“既然老天爷也不帮我们,我们自己去砸了他的店!”何丹凤情绪激动。成尉冰一边安抚焦躁不安的家属,一边镇定自若地重整旗鼓。他查阅了《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上面明确写着“因公外出期间,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伤害,以及因意外事故失踪,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秉持着对追求法律公正的执著,成尉冰向市劳保局提起了行政复议。但2003年10月13日,市劳保局同样以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不属于因工外出的工作时间为理由,维持了区劳保局的认定,认为原裁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
再次碰壁,成尉冰意识到了此案远比想象中艰巨,但他并没有气馁,反而越挫越勇。他横下心来,决定较劲到底:“我就不相信法律可以这样来适用!”
在接下来的行政诉讼中,成尉冰坚持提出钟、殷二人在山东临沂采购板材期间,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上下班时间,二人是与客户吃饭中途去接同行时发生了交通事故,该事由符合其工作的特定性质,属于工作原因。
案件在2004年3月10日终于有了令人可喜的转机。区法院撤销原认定,判令区劳保局重新作出认定。拿到判决书,成尉冰并没有松一口气,他知道被反戈一击的经营部肯定在酝酿上诉,二审随时有可能改判。果不其然,经营部提起上诉。所幸,2004年6月12日上诉被中院驳回,维持原判。至此,案件已经走过了一个半年头。强弩之末的经营部在2004年8月20日到2005年8月22日期间,反复挣扎,多次提出上诉,均被一一驳回,法院维持原判。眼见败局已定,难逃赔偿,经营部又玩起了金蝉脱壳。
2005年10月26日,区劳动仲栽委员会以木业经营部已于2004年11月注销,被诉方不具备主体资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难道就要眼睁睁看着近3年的努力付诸东流?想起两名死者因公撒手人寰,一个留下白发苍苍的老母亲,一个则留下发妻和三名儿女,成尉冰不容许功败垂成,誓要为家属拿到赔偿。10月27日,他代家属提起民事诉讼,状告经营部的原业主。2006年1月17日,双方在律师的协调下达成调解协议,由经营部的原业主一次性分别赔付人民币10万元和18万元给两死者的家属,当日履行完毕。
从2003年初家属含冤上门求助,到2006年家属获得赔偿,整整3年,历经“认定——复议——行政诉讼一审——二审——重新认定——复议——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共8轮程序,成尉冰为此案付出了无数的时间和精力。依据《广东省律师收费标准》,上述的单单一个程序,成尉冰就可以向两名家属分别索取约6500元和约1.4万元的律师费,8个程序,合共16万多。然而,考虑到家属捉襟见肘的生活状况,他仅收取了一次程序的费用。
有时候,家属对繁琐的法律程序望而却步,成尉冰宁愿不再进一步收取律师费,都要把已经开始了的官司打到底。他竭尽全力为外来工争取权益的精神和举动,深深感动着每一位当事人及其家属,纵然年月消逝,恩情永记。来自四川的肖静就是成尉冰所帮助过的众多外来工之一。1999年,她因连续多日加班至凌晨,不慎从双层床的上铺跌落,头部受创,被判断为7级伤残。成尉冰针对工厂的上铺床位都没有按安全标准安装防护栏一点,成功向本来被劳动仲裁所判定无责任的工厂追讨回3万多元的人身损害赔偿。十年后的今天,肖静已经基本康复,她告诉记者,自己一直很感激成尉冰:“那段时间,我都在医院,不知道他具体为我所做的事情,不过我知道,是他帮我维护了公正,我们一家都很感激他!”
开设专栏:普法宣传义不容辞
早在2008年6月,成尉冰在为贫弱群体维权之外,已有一个另类的侠义之举——自己出资赞助南海作家吕啸天在《珠江时报》上开设法制小小说专栏。为吕啸天开设法制小说专栏,成尉冰还充当了法律顾问,凡小说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他都一一把关,他觉得这样做还可以向读者进行普法教育。
十年前,吕啸天在佛山一家报社当记者,负责法庭新闻的采访。在一次法庭聆讯上,他认识了成尉冰,当时成尉冰成功地为一位在商场摔伤的老奶奶争取到合理赔偿。接下来的日子,吕啸天发现很多涉及外来弱势群体索赔的官司,总少不了成尉冰的身影,他开始留意这位频频为弱势群体发声维权的律师。十年来,他见证着成尉冰如何执著不移地为穷人“赔本”打官司,又如何地创造一个又一个同行眼里的“不可能”。
吕啸天说,他最欣赏成尉冰对法律工作那份永葆常新的热情,还有他心中那把天平:“他没有把律师当作商人看待,很多时候,他接手的官司,都是不计成本的。”跑了多年的南海法庭新闻,吕啸天说,成尉冰是南海“先打官司后收费”的第一人。
责 编:宋世安
有一个故事,是这样描述美国律师的形象:话说某位刚移民美国不久的华人给一认识的律师打电话——几天前刚请过该律师吃饭,说自己家有点儿什么事。律师的回答是“你是在向XX律师咨询”。废话,法律的事情你比我专业,当然向你咨询了。接着问。没几天,一张账单送上门来,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向XX律师咨询XX问题,总计费用XX元。资本主义的律师就这个德性?那个给律师打电话的华人差点气晕。
按照规定,在中国向律师咨询也要付费,所以国内的不少律师在老百姓眼里,跟那个掉进钱眼儿里去了的美国律师的形象没啥差别,为此,打输了官司骂律师的大有人在,就是打赢了官司还拖欠律师费的也不少见……在这种现实下,假如有人告诉你,有一些律师帮人打官司输了不收费,你相信吗?
事实上,佛山真有这样的律师,广东坚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成尉冰就是这样一个“另类”律师。甚至,这些律师还因为援助外来务工人员等贫弱群体成了“刺头”。然而,在那些维权无门走投无路的外来务工人员眼里,这些律师活脱脱就是一个个手执法律宝剑的民间侠士,是穿律师袍的大侠。因而,在社会公众对律师行业群体的认知当中,这些律师的形象“另类”得可敬可爱。
在大学里,成尉冰学的是英语专业,他的理想是成为作家,著书撰文,时而雅致地翻译一下文学著作。但毕业后不久,他却被身边的一件小事触动,“歪打正着”地当上了“金牙大状”。艰苦卓越的律师生涯,如今已经走到了第十四个年头,而在他的律师生涯中占据重要分量,并且最为可圈可点的,便是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也就是替穷人打官司。在助弱维权的法律道路上,成尉冰常常处于贴钱打官司的状态。十余年来,“行侠仗义”的他,却一直乐在其中。
弃笔从“法”:
亲戚挨打不获赔受触动
1990年,成尉冰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清远一所重点中学教书。当时的他怎么也没想到,教书育人的自己竟会踏上助弱维权之路。
1991年,成尉冰的一名女亲戚在村里跟邻居发生纠纷,受到对方殴打,导致左手残疾。当时的乡村,法治意识淡薄,村民发生纠纷后,追索赔偿都是由村委出来主持大局。而村委里的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结果就是事情拖了整整3年,索赔还是无果。受伤者想起了亲戚里被认为“最有文化”的大学生成尉冰,于是前往诉苦,并希望得到他的指点。
隔行如隔山啊!听了亲戚的诉说,“饱读诗书”的成尉冰也只能皱起眉头:“法律的事情,我也不懂啊。”亲戚忧伤而无助的眼神,让成尉冰找到了自己的小学老师何老师。何老师那时已经没有当老师了,而是在当地的司法局宣教股任职。成尉冰把烦恼告诉老师后,得到的却是一声叹息:“《民法通则》规定,身体受到伤害,提出诉讼的限期是一年。很明显,现在已经超时了。”
“告人也要算时间?”成尉冰傻了眼,看着老师翻出来的法律条文,心里浮现出巨大的问号。这个结果让成尉冰愤愤不平。
何老师说:“要找出为什么,去考律师吧!”
就这样,带着亲戚的期望和老师的鼓励,成尉冰在当年的8月份就递交了报名表,并在不耽误教学工作的前提下,挑灯夜战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考取了全国律师资格证。
事实上,他不仅勤奋好学,而且天资聪颖。几乎在报考律师资格证的同一时间,成尉冰还“贪婪”地报考了全国会计师,“因为要做律师,就要熟悉账目,工作中肯定时常要接触的”,成尉冰可谓未雨绸缪。从事会计工作的妻子却不看好他:“打赌吧,你一定不过,要知道,很多会计出身的都没过呢。”
“好,就打赌一件新衣服,我一定过!”
挑灯夜战几个月后,成尉冰得意洋洋地把妻子送的新衬衫穿到了身上。
伸张正义:
倒贴钱也要把硬骨头啃下
1996年,成尉冰正式披上律师袍。1999年,成尉冰开始接受政府邀请,负责一些贫弱群体维权的案子。在他办公室的窗台上,有一个亮锃锃的牌子醒目地提示前来法律咨询的人:“每半小时100块。”而实际上,以成尉冰的实力和知名度,代理刑事案件时,他的收费标准是每小时2500元,而他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时间花得往往比普通案子多,但他只拿1000来块的政府补贴,勉强够自驾车“跑腿”的油费。
在成尉冰律师所代理的外来工维权案中,付土金诉林某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是比较典型的一例。
付土金是广东省连州市九陂镇的农民。2002年5月,他到南海大沥某小五金加工厂打工。9月3日下午,付土金到仓库的货架上取纸箱,冷不防被开着的吊扇击中头部,被送到大沥医院缝了数针,由于厂方拒付治疗费,伤未治愈他就被迫出院。治疗受到耽误,付土金的脑外伤引发严重的外伤性精神病。2003年9月,南海法院判决被告补偿5000块钱。付土金的家人不服,并上诉。成尉冰和他的同事们从此接受南海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对付土金实施法律援助。经过上诉,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然而,早在这年的7月,案件尚在劳动仲裁阶段时,林某就已将那家小五金厂注销了。
经过成尉冰等律师的不懈努力,2004年6月15日,南海法院重审,判决林某赔偿付土金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各种费用共100162.87元。
林某不服判决,上诉至佛山中院,并四处活动。2004年11月,佛山中院维持原判。可是,这时林某却玩起了失踪。相对于艰难的判决过程,执行的过程更是难上加难。如果拿不到赔偿款,前面所有的努力就会付诸东流。付土金的父亲本来是残疾人,家里根本无钱为付土金治病,他的外伤性精神病愈发严重,全家陷入水深火热之中。每当想起这点,成尉冰心里就非常焦急,他在执行阶段亲自为付土金实施法律援助,追拿赔偿款。在多方寻找之下,有线索表明,林某已将厂搬到里水,但此时他的小工厂已变身为无牌无照的“黑工厂”,不具备主体资格。根据对方厂在南海、门市部在广州的线索,成尉冰决定亲自前往广州和佛山的有关部门调查,结果发现门市部的登记业主不是林某本人,甚至他所开的私家车,车主也不是林某本人,而在广州的国土房管部门也查不到林某的房产登记。为了找到林某的财产线索,从2004年12月10日至2005年1月10日,成尉冰走访广州、佛山、南海有关部门,四处调查。虽然没有找到直接证据证明林某在广佛两地拥有财产,但林某在广州、南海做生意多年,在两地积累了相当的资源,不会轻易到陌生的地方另起炉灶,因此,成尉冰断定他有财产在此。
功夫不负有心人。2005年1月底,林某的踪影被发现了。2月3日,法官将正在里水厂里的林某逮了个正着,并依法对林某实施司法拘留。2月3日下午林某被拘留,2月4日中午就支付了赔偿款10万元。成尉冰亲自带着付土金的母亲到银行存钱。那一刻,一直为该案劳心劳力的成尉冰终于放下心头大石。成尉冰的有勇有谋,甚至赢得了被告方的钦佩敬重。2月4日上午,林某的大哥来谈判时,见面就说:“成律师,你厉害,给张名片,以后请你做法律顾问,我是做大生意的!”
在付土金案件中,成尉冰始终没有收过付土金家人的一分钱,并且在援助过程中还垫付了1000多元的各种调查、办案费用,案件完结后,成尉冰本人只收到法律援助中心支付的补贴300元,而他在广佛两地调查取证,汽车烧一箱油就要300元。
帮人打棘手的官司,还要倒贴钱,成尉冰坦言每次接案都会如巨石压胸,但他会督促自己打起十二分精神去为原告争取每一点权益。“他为人认真负责,很多案子就算一审败诉,二审往往能在他手上起死回生。”南海法律援助处利海主任如此评价成尉冰:“他为弱势群体尽心尽力,专业水平也高,很多难度大的案子,我们都特意分派给他。”
无畏强势:三年持久战终获胜
对于一些非法律援助的案件,但当事人又确实无力预支律师费的,成尉冰为自己定下规则:先接案子,积极办好案,官司打赢了再按法律规定收取律师费,若打输了则分文不取,甚至由自己承担办案费用。而这些官司,基本上涉案金额都不太大,时间又拖得长,即使打赢了官司也绝对“赚”不了什么钱。但为外来工追讨工伤事故损害赔偿,对于成尉冰来说已是家常便饭,其中一场持续了近三年的“官司长跑”,让他记忆犹深。
来自江西的钟围国和殷贵和是佛山一家木业经营部的员工。2001年9月开始,两人被一同派驻山东临沂采购板材,一直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上下班时间。2002年10月23日晚,二人发完货后,与客户一同外出吃饭,吃饭中途去接人,路上二人乘坐的面包车发生交通事故,钟、殷二人不幸身亡。
成尉冰说,按照法律规定,他们应该获得交通事故和工伤两种赔偿:交通事故赔偿金按山东的标准由肇事司机承担,工伤赔偿金按佛山的标准由木业经营部承担。
由于肇事司机经济并不宽裕,两家各得交通事故赔偿不足3万元,除去处理后事多次往返的开销,所剩无几。于是,两人的家属多次与经营部协商要求工伤赔偿的事,但老板只同意各给6万元了结此事,并且要求从中扣除山东那边的交通事故赔偿所得。悲愤的家属拒绝接受这种所谓的赔偿。老板见他们不答应,更是气焰嚣张:“有本事你们去告我,告赢了我给你100万!”
2003年1月初,两人的家属找到了因多次成功追讨工伤赔偿而小有名气的成尉冰,委托他申请劳动仲裁。自此,成尉冰和这两家人一起开始了一段旷日持久的维权拉锯战。而对手则是年营业额近亿的大老板。
一接到成尉冰的劳动仲裁申请书,该木业经营部就迫不及待地提出钟、殷二人不属因工死亡的异议。久经沙场的成尉冰并没有对此狡辩感到意外,他冷静地替家属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然而,2003年7月15日,区劳保局发出的书面认定,让原本胸有成竹的成尉冰如遭当头一棒:“钟、殷二人的死亡属非因工死亡。”
殷贵和的遗孀何丹凤得知此消息后,陷入了绝望:“既然老天爷也不帮我们,我们自己去砸了他的店!”何丹凤情绪激动。成尉冰一边安抚焦躁不安的家属,一边镇定自若地重整旗鼓。他查阅了《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上面明确写着“因公外出期间,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伤害,以及因意外事故失踪,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秉持着对追求法律公正的执著,成尉冰向市劳保局提起了行政复议。但2003年10月13日,市劳保局同样以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不属于因工外出的工作时间为理由,维持了区劳保局的认定,认为原裁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
再次碰壁,成尉冰意识到了此案远比想象中艰巨,但他并没有气馁,反而越挫越勇。他横下心来,决定较劲到底:“我就不相信法律可以这样来适用!”
在接下来的行政诉讼中,成尉冰坚持提出钟、殷二人在山东临沂采购板材期间,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上下班时间,二人是与客户吃饭中途去接同行时发生了交通事故,该事由符合其工作的特定性质,属于工作原因。
案件在2004年3月10日终于有了令人可喜的转机。区法院撤销原认定,判令区劳保局重新作出认定。拿到判决书,成尉冰并没有松一口气,他知道被反戈一击的经营部肯定在酝酿上诉,二审随时有可能改判。果不其然,经营部提起上诉。所幸,2004年6月12日上诉被中院驳回,维持原判。至此,案件已经走过了一个半年头。强弩之末的经营部在2004年8月20日到2005年8月22日期间,反复挣扎,多次提出上诉,均被一一驳回,法院维持原判。眼见败局已定,难逃赔偿,经营部又玩起了金蝉脱壳。
2005年10月26日,区劳动仲栽委员会以木业经营部已于2004年11月注销,被诉方不具备主体资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难道就要眼睁睁看着近3年的努力付诸东流?想起两名死者因公撒手人寰,一个留下白发苍苍的老母亲,一个则留下发妻和三名儿女,成尉冰不容许功败垂成,誓要为家属拿到赔偿。10月27日,他代家属提起民事诉讼,状告经营部的原业主。2006年1月17日,双方在律师的协调下达成调解协议,由经营部的原业主一次性分别赔付人民币10万元和18万元给两死者的家属,当日履行完毕。
从2003年初家属含冤上门求助,到2006年家属获得赔偿,整整3年,历经“认定——复议——行政诉讼一审——二审——重新认定——复议——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共8轮程序,成尉冰为此案付出了无数的时间和精力。依据《广东省律师收费标准》,上述的单单一个程序,成尉冰就可以向两名家属分别索取约6500元和约1.4万元的律师费,8个程序,合共16万多。然而,考虑到家属捉襟见肘的生活状况,他仅收取了一次程序的费用。
有时候,家属对繁琐的法律程序望而却步,成尉冰宁愿不再进一步收取律师费,都要把已经开始了的官司打到底。他竭尽全力为外来工争取权益的精神和举动,深深感动着每一位当事人及其家属,纵然年月消逝,恩情永记。来自四川的肖静就是成尉冰所帮助过的众多外来工之一。1999年,她因连续多日加班至凌晨,不慎从双层床的上铺跌落,头部受创,被判断为7级伤残。成尉冰针对工厂的上铺床位都没有按安全标准安装防护栏一点,成功向本来被劳动仲裁所判定无责任的工厂追讨回3万多元的人身损害赔偿。十年后的今天,肖静已经基本康复,她告诉记者,自己一直很感激成尉冰:“那段时间,我都在医院,不知道他具体为我所做的事情,不过我知道,是他帮我维护了公正,我们一家都很感激他!”
开设专栏:普法宣传义不容辞
早在2008年6月,成尉冰在为贫弱群体维权之外,已有一个另类的侠义之举——自己出资赞助南海作家吕啸天在《珠江时报》上开设法制小小说专栏。为吕啸天开设法制小说专栏,成尉冰还充当了法律顾问,凡小说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他都一一把关,他觉得这样做还可以向读者进行普法教育。
十年前,吕啸天在佛山一家报社当记者,负责法庭新闻的采访。在一次法庭聆讯上,他认识了成尉冰,当时成尉冰成功地为一位在商场摔伤的老奶奶争取到合理赔偿。接下来的日子,吕啸天发现很多涉及外来弱势群体索赔的官司,总少不了成尉冰的身影,他开始留意这位频频为弱势群体发声维权的律师。十年来,他见证着成尉冰如何执著不移地为穷人“赔本”打官司,又如何地创造一个又一个同行眼里的“不可能”。
吕啸天说,他最欣赏成尉冰对法律工作那份永葆常新的热情,还有他心中那把天平:“他没有把律师当作商人看待,很多时候,他接手的官司,都是不计成本的。”跑了多年的南海法庭新闻,吕啸天说,成尉冰是南海“先打官司后收费”的第一人。
责 编:宋世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