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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标志就是城市化速度的加快,在城市化的过程中,总是伴随着各种基础设施的建设,可以说施工企业成为了我国建筑行业中的主要力量。在工作中施工企业除了要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外,还有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因为建筑中的安全问题关系到社会成员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当今国内外施工企业的生存环境已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企业的工作中必须制定有效、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企业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和完成,切实做好安全工作,没有一个能够保障安全的工作制度,是很难提到工作效益的,要生产就必须抓好安全。本文主要研究重点就是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的阐述了在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下,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的构建情况和具体的执行情况,以此为依据切实提高施工企业的效益。
关键词: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构建
针对如火如荼开展的城市建设,我国及时出台了一些有关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比如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有利的指导了工程建设,又极大的保障了施工企业建设过程中安全工作的开展。[1]同时,施工企业工作中需要比较多的工作人员,施工工程的规模也比较大,并且工作的环境比较复杂,安全生产的难度很大。通过国家制定相关的规定能够帮助施工企业建设一种适合自己安全生产的制度,规范建设过程中的行为,也是为了更大程度的提高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能。
当前建筑行业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也变得更加重要,针对现实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施工企业依照我国的有关建筑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长期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应当重点建设好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进行建筑施工之前必须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具备相应的资质,否则不许从事建筑施工工作。我国《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的对该项内容的规定最为详细。[2]所以,施工企业必须获得相应的资质,遵守安全生产的规定,满足安全生产许可的要求,才能正常从事该行业的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企业工作人员的考核制度
企业之中往往分为几个不同的部门,各部门工作人员有各自的工作,施工企业在工作中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以此决定任职,最主要的就是建立三类人员的考核任职制度:
1.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与安全生产关系十分密切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工地项目负责人、工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建筑企业中被简称为A,B,C类工作人员,这三类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经过企业的考核,只有符合所以要求和条件时才可以上岗。
2.建筑施工企业的 A,B,C 三类人员,根据每年省建设厅组织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培训,在培训之后必须参加相应的考试,而且只有通过后取得合格证书,才能正式工作。
3.这三类人员的工作态度和行为对施工企业的整体工作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这三类人员要认真、严格执行单位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对每一个细节都要顾及到,及时做好检查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保障施工企业施工的安全,在企业中通常都建立了相对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这一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各负责人、各施工人员的责任和承担责任的方式,这是保障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制度。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问题是时时刻刻都不同放松注意的问题,正所谓安全要“警钟长鸣”,施工企业也是一种高危行业的企业,因此,更要注重安全问题,首先要做的就是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让每个工作人员都能树立起安全意思,从思想上做好安全工作。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特种工作人员培训、季节性施工等特殊作业培训、三类人员培训、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班前安全活动教育、年度培训考核等。该制度是企业日常生产工作中的一项最重要的制度。
五、有特种要求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施工企业必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25 条的规定制定出本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作业是建筑企业的重点岗位。
六、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施工企业所有的机器设备都必须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和操作,对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塔吊、汽车式超重机、龙门架等起重机械,制定特定的安装拆卸办法,施工起重机械由专业的安装拆卸人员进行操作,同时有专门的人进行负责,在一切都符合标准之后,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特定的部门进行登记备案,这样便于相关部门进行及时的检查和监督,起重机械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3]
七、建立生产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和应急救援制度
施工企业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凡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如实的逐级上报。同时,为了方便施工企业的工作人员明白和执行相关的规定,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和清楚的执行制定,对于施工情况每天或者每个时段进行报告,并保证能够严格执行,严禁谎报瞒报。并建立应急救援制度,时时进行防备,在平时工作人员进行救援演练,组织现场管理人员和各工种作业人员组成应急救援队,配备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的伤害等医疗急救设施和常用药物消毒器具,配备专门医护人员,确保工地安全生产紧急救护体系能够达到生产需求。
注释:
[1]刘金娥、李金志、杨延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应用研究》,载《山西建筑》,2012年第7期。
[2]刘长森、周志强:《国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途径》,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5年第11期。
[3]单淑英:《长大公司建筑项目施工精细化管理的案例研究》,载《交通世界(运输 车辆)》,2009年第2期。
参考文献:
[1]刘金娥、李金志、杨延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应用研究》,载《山西建筑》,2012年第7期。
[2]刘长森、周志强:《国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途径》,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5年第11期。
[3]单淑英:《长大公司建筑项目施工精细化管理的案例研究》,载《交通世界(运输 车辆)》,2009年第2期。
作者简介:崔军(1973.4-),女,山东青岛人,中级安全工程师,主要从事安全管理。
关键词: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构建
针对如火如荼开展的城市建设,我国及时出台了一些有关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比如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有利的指导了工程建设,又极大的保障了施工企业建设过程中安全工作的开展。[1]同时,施工企业工作中需要比较多的工作人员,施工工程的规模也比较大,并且工作的环境比较复杂,安全生产的难度很大。通过国家制定相关的规定能够帮助施工企业建设一种适合自己安全生产的制度,规范建设过程中的行为,也是为了更大程度的提高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能。
当前建筑行业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也变得更加重要,针对现实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施工企业依照我国的有关建筑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长期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应当重点建设好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进行建筑施工之前必须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具备相应的资质,否则不许从事建筑施工工作。我国《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的对该项内容的规定最为详细。[2]所以,施工企业必须获得相应的资质,遵守安全生产的规定,满足安全生产许可的要求,才能正常从事该行业的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企业工作人员的考核制度
企业之中往往分为几个不同的部门,各部门工作人员有各自的工作,施工企业在工作中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以此决定任职,最主要的就是建立三类人员的考核任职制度:
1.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与安全生产关系十分密切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工地项目负责人、工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建筑企业中被简称为A,B,C类工作人员,这三类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经过企业的考核,只有符合所以要求和条件时才可以上岗。
2.建筑施工企业的 A,B,C 三类人员,根据每年省建设厅组织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培训,在培训之后必须参加相应的考试,而且只有通过后取得合格证书,才能正式工作。
3.这三类人员的工作态度和行为对施工企业的整体工作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这三类人员要认真、严格执行单位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对每一个细节都要顾及到,及时做好检查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保障施工企业施工的安全,在企业中通常都建立了相对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这一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各负责人、各施工人员的责任和承担责任的方式,这是保障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制度。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问题是时时刻刻都不同放松注意的问题,正所谓安全要“警钟长鸣”,施工企业也是一种高危行业的企业,因此,更要注重安全问题,首先要做的就是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让每个工作人员都能树立起安全意思,从思想上做好安全工作。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特种工作人员培训、季节性施工等特殊作业培训、三类人员培训、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班前安全活动教育、年度培训考核等。该制度是企业日常生产工作中的一项最重要的制度。
五、有特种要求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施工企业必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25 条的规定制定出本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作业是建筑企业的重点岗位。
六、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施工企业所有的机器设备都必须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和操作,对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塔吊、汽车式超重机、龙门架等起重机械,制定特定的安装拆卸办法,施工起重机械由专业的安装拆卸人员进行操作,同时有专门的人进行负责,在一切都符合标准之后,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特定的部门进行登记备案,这样便于相关部门进行及时的检查和监督,起重机械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3]
七、建立生产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和应急救援制度
施工企业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凡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如实的逐级上报。同时,为了方便施工企业的工作人员明白和执行相关的规定,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和清楚的执行制定,对于施工情况每天或者每个时段进行报告,并保证能够严格执行,严禁谎报瞒报。并建立应急救援制度,时时进行防备,在平时工作人员进行救援演练,组织现场管理人员和各工种作业人员组成应急救援队,配备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的伤害等医疗急救设施和常用药物消毒器具,配备专门医护人员,确保工地安全生产紧急救护体系能够达到生产需求。
注释:
[1]刘金娥、李金志、杨延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应用研究》,载《山西建筑》,2012年第7期。
[2]刘长森、周志强:《国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途径》,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5年第11期。
[3]单淑英:《长大公司建筑项目施工精细化管理的案例研究》,载《交通世界(运输 车辆)》,2009年第2期。
参考文献:
[1]刘金娥、李金志、杨延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应用研究》,载《山西建筑》,2012年第7期。
[2]刘长森、周志强:《国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途径》,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5年第11期。
[3]单淑英:《长大公司建筑项目施工精细化管理的案例研究》,载《交通世界(运输 车辆)》,2009年第2期。
作者简介:崔军(1973.4-),女,山东青岛人,中级安全工程师,主要从事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