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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入,各种矛盾因素不断加大、不稳定因素逐渐显现。因此,做好国有企业综合治理工作,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所以,只有加强国有企业综合治理能力,才能为国有企业的长足发展保驾护航。
[关键词]国有企业;综合治理;问题;方法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46-0323-01
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在社会结构不断调整的过程中,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基石,是社会经济发展和繁荣的基础和前提,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而综合治理工作在促进国有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起着积极作用。一个企业没有好的治安环境、政治环境,企业就很难生存发展壮大。综合治理工作是维护国有企业稳定最有效的措施,也是國有企业发展的基础保证。所以我们要不断加强国有企业综合治理工作力度,确保国有企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国有企业作为社会的细胞,它在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同时,也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国有企业做好内部综合治理工作就是为社会稳定作出贡献,就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就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为早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做贡献。因为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肩负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经济责任、肩负着巩固壮大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责任、肩负着实现绿色发展的环保责任和服务国计民生的社会责任,更关系着我们国家的安全与稳定,而综合治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针,更是对国有企业矛盾的综合治理,也是国有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它还是解决我国国有企业治安问题、化解国有企业矛盾的根本出路。
一、国有企业在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国有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日趋复杂、竞争程度日益激烈。面对新的形势,人们的个人诉求达不到要求而发生的各类不稳定因素:如因为个人待遇问题、家庭生活困难问题、上班期间的轮休换岗问题等等,各种不稳定因素盘根交错,给综合治理工作带来诸多新问题,增加了新难度。
2.国有企业按照国家859文件,通过主辅分离,国有企业的部分单位和集体单位都要进行改制。改革改制就意味着利益的再调整,再分配。随着国有企业的转型转制改革的力度加大,内部职工思想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也使国有企业的不稳定因素加大,这就看各企业如何做好转制转型改革中的职工思想稳定工作,做到“改革无情,操作有情”。有些单位领导在改革中官僚主义严重,工作作风不转变,不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设身处地为职工着想。为此,造成企业职工的思想不稳定,上访、群访、越级访等现象不断,形成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3.当前有些企业领导对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仍不足,他们片面认为综合治理工作是政府部门的事情,企业只要搞好生产经营就行了,这种意识往往会成为落实企业维稳、提高综合治理工作水平的障碍。还有一部分企业对综合治理工作不够重视,没有处理好综治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往往因生产任务紧、人员少等原因,忽略了综治工作的重要性。同时也因没有及时配置相关专业的综合治理人员,综合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各种预案指定的不及时等,都加大了综合治理工作的难度。
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法
1.新时期企业要善于总结综治工作经验,研究综治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探讨综治工作的对策和规律,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未雨绸缪、预筹良策为单位综治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企业需要制定维稳工作制度机制,将维稳工作和管理人员的业绩联系起来,纳入企业干部的考核内容范围中,以提高企业领导的维稳意识和责任意识。
2.企业单位的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职工对单位总体工作的评价、关系到党的组织在职工心目中的形象、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中应把综合治理工作放到重要地位,与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3.为了提高企业领导层对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要利用企业每年度签订《维稳综治工作管理责任书》的时机,将国家颁布的有关综合治理工作的相关法律条文,汇报给企业领导层,使企业领导层明白综合治理工作已经列入国家法制化管理,而不是可有可无的工作,同时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需要人去处理,而员工素质高低会直接影响问题的解决效果。因此企业综合治理工作中应突出人员优势,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企业综合治理工作中,应配备充足的人员,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企业应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调查周边的情况,了解外围的治安情况,并与周边人群建立良好的关系。同时与当地治安组织密切联系,为突发事件做好准备。同时要提高综合治理工作人员的素质,要不断的加强学习,开展多样的竞赛活动,以提高人们对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企业还要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小组与安全委员会,明确成员处理突发事件的职责,确立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理的方式及原则,以便在出现突发事件或者矛盾激化时可以从容应对。
总之,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国有企业内部综合治理工作不是一项孤立的工作,它与企业其它工作紧密关联。国有企业必须贯彻“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突出重点、保障安全”方针,不断创新企业综合治理工作的新思路,为国有企业全面完成生产经营任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营建稳定的治安环境、政治环境,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促进国有企业工作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齐伊.国有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浅谈[J].新西部(下旬刊),2014(9):92,65.
[关键词]国有企业;综合治理;问题;方法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46-0323-01
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在社会结构不断调整的过程中,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基石,是社会经济发展和繁荣的基础和前提,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而综合治理工作在促进国有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起着积极作用。一个企业没有好的治安环境、政治环境,企业就很难生存发展壮大。综合治理工作是维护国有企业稳定最有效的措施,也是國有企业发展的基础保证。所以我们要不断加强国有企业综合治理工作力度,确保国有企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国有企业作为社会的细胞,它在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同时,也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国有企业做好内部综合治理工作就是为社会稳定作出贡献,就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就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为早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做贡献。因为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肩负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经济责任、肩负着巩固壮大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责任、肩负着实现绿色发展的环保责任和服务国计民生的社会责任,更关系着我们国家的安全与稳定,而综合治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针,更是对国有企业矛盾的综合治理,也是国有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它还是解决我国国有企业治安问题、化解国有企业矛盾的根本出路。
一、国有企业在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国有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日趋复杂、竞争程度日益激烈。面对新的形势,人们的个人诉求达不到要求而发生的各类不稳定因素:如因为个人待遇问题、家庭生活困难问题、上班期间的轮休换岗问题等等,各种不稳定因素盘根交错,给综合治理工作带来诸多新问题,增加了新难度。
2.国有企业按照国家859文件,通过主辅分离,国有企业的部分单位和集体单位都要进行改制。改革改制就意味着利益的再调整,再分配。随着国有企业的转型转制改革的力度加大,内部职工思想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也使国有企业的不稳定因素加大,这就看各企业如何做好转制转型改革中的职工思想稳定工作,做到“改革无情,操作有情”。有些单位领导在改革中官僚主义严重,工作作风不转变,不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设身处地为职工着想。为此,造成企业职工的思想不稳定,上访、群访、越级访等现象不断,形成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3.当前有些企业领导对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仍不足,他们片面认为综合治理工作是政府部门的事情,企业只要搞好生产经营就行了,这种意识往往会成为落实企业维稳、提高综合治理工作水平的障碍。还有一部分企业对综合治理工作不够重视,没有处理好综治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往往因生产任务紧、人员少等原因,忽略了综治工作的重要性。同时也因没有及时配置相关专业的综合治理人员,综合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各种预案指定的不及时等,都加大了综合治理工作的难度。
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法
1.新时期企业要善于总结综治工作经验,研究综治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探讨综治工作的对策和规律,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未雨绸缪、预筹良策为单位综治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企业需要制定维稳工作制度机制,将维稳工作和管理人员的业绩联系起来,纳入企业干部的考核内容范围中,以提高企业领导的维稳意识和责任意识。
2.企业单位的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职工对单位总体工作的评价、关系到党的组织在职工心目中的形象、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中应把综合治理工作放到重要地位,与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3.为了提高企业领导层对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要利用企业每年度签订《维稳综治工作管理责任书》的时机,将国家颁布的有关综合治理工作的相关法律条文,汇报给企业领导层,使企业领导层明白综合治理工作已经列入国家法制化管理,而不是可有可无的工作,同时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需要人去处理,而员工素质高低会直接影响问题的解决效果。因此企业综合治理工作中应突出人员优势,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企业综合治理工作中,应配备充足的人员,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企业应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调查周边的情况,了解外围的治安情况,并与周边人群建立良好的关系。同时与当地治安组织密切联系,为突发事件做好准备。同时要提高综合治理工作人员的素质,要不断的加强学习,开展多样的竞赛活动,以提高人们对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企业还要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小组与安全委员会,明确成员处理突发事件的职责,确立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理的方式及原则,以便在出现突发事件或者矛盾激化时可以从容应对。
总之,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国有企业内部综合治理工作不是一项孤立的工作,它与企业其它工作紧密关联。国有企业必须贯彻“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突出重点、保障安全”方针,不断创新企业综合治理工作的新思路,为国有企业全面完成生产经营任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营建稳定的治安环境、政治环境,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促进国有企业工作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齐伊.国有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浅谈[J].新西部(下旬刊),2014(9):9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