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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在人生权益方面有其卓越的建构功能,但在道德领域却由于缺乏对最终价值的理性审查,从而很难真正达到安生立命的目的。儒家在人生理想之安立方面有其高明之处,但是由儒家性善论建基的自由观念衡诸政治领域又有其缺憾和不足。健全人生之全副表现,则是由人生理想有以安顿和政治存在之独立性有以护持两方面结合而得以证立。本文重点是从价值立场上对自由主义与儒家思想进行比较,并由此引出一个问题,即对儒家的未来发展而言,究竟建立何种形态的自由才能既足以支持道德理想主义之建构,又足以保障个人自由权益之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