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跨行政区域水污染纠纷的诉讼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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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当前社会,各种各样的环境污染问题已急剧恶化,具体表现在大气、水、动植物保护、森林破坏等多个领域,而跨性行政区域水污染更是由于其治理的特殊性,表现得更为突出。本文主要探讨了跨行政区域水污染纠纷在具体司法解决中的不足和亟待完善的问题。笔者从跨行政区域水污染的现状、现有诉讼解决方式存在的不足及相应的改善建议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跨行政区域;水污染;诉讼
  一、我国水污染的现状
  (一)水资源的分布不均与逐渐减少
  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资源丰富的国家,全国大小河川总长42万公里,湖泊7.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0.8。水资源总量28000亿立方米,人均2300立方米,只占世界人均拥有量的1/4,居121位,为13个贫水国之一。由于水资源在区域、季节上分配不均以及目前普遍的水污染问题使得水污染的现象更为严重了,跨行政区域的河流水污染表现尤为突出。
  (二)水污染日益严重
  随着人口数量的几何增长、现代工业废水的乱排乱放、城市垃圾、农村农药喷洒等等,造成本来已是极少的淡水资源加剧短缺,无法为人所用。在我国,只有不到11%的人饮用符合我国卫生标准的水。
  二、跨行政区域水污染纠纷的特殊性
  随着人类对资源的开发在地理区域上的不断拓展,以水资源为代表的一些跨界环境污染表现的尤为突出。如深圳市在东江流域的龙岗区进行了在规模开发建设,严重污染了惠州市淡水河水质。导致跨行政区域水污染不同于其他水污染的因素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基于河流本身的特点
  跨行政区域水污染通常涉及到两个以上行政区之间的经济发展与管辖治理。那么在处理问题时,不少地区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缺乏全局环境意识,只考虑减轻经济发展对本地区的环境压力。
  (二)有法不依,执法力度不严
  尽管我国对区域之间的水资源冲突历来十分重视,在《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环保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中都有相应的规定。这些规定为跨行政区域水事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原则性的法律规定,也为各地方建立具体的协商和调解程序与机制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当前水污染的司法解决途径
  (一)外国水污染的司法解决途径
  外国水污染的司法解决途径主要分为两个大的部分:一方面是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另一方面是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也称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如日本法院的调停、美国法院的ADR制度。
  (二)我国水污染的司法解决途径
  我国的法律没有对跨行政区域水权纠纷的解决机制作出专门规定,但是通过参照其他水事纠纷解决机制的相关规定,可以总结出以下四种解决途径:协商、行政裁决、行政调解、诉讼。协商是解决跨行政区域水污染纠纷的首选方法,也是人们普遍希望的和平解决途径。行政裁决是一种具有较强强制力的解决途径,但是正因为它的强制性,在具体实践中可能造成国家公权力的不适当涉入。行政调解是指行政机关以第三人的身份对争议问题进行调解,这种方式也是主要依靠当事人的自觉履行,一旦当事人反悔,协议便失效。诉讼是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审判的方式解决的途径。诉讼是一种相对来说比较公正、权威的解决途径。
  四、诉讼方式与ADR解决方式的比较
  不可否认,ADR制度在降低高昂的诉讼成本、减少行政成本、缩短纠纷解决周期方面确实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但是相比较而言,诉讼方式具有以下一些优点:
  (一)有最强的说服力,即权威性
  在跨行政区域水污染纠纷案件中,多数情况是一些受害弱势群体诉大型工业工厂。这种情况下,以和解、调解或仲裁等方式是很难保证尽快将问题予以解决的,这就需要借助法律的強制力予以约束,受害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同时这种通过诉讼所形成的判决或裁定对当事人双方都能产生强制的约束力,有助于推进环境污染问题的快速解决。
  (二)标准的确定性
  诉讼的审理依据是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法官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是与调解、和解这几种方式比较而言,它的标准显然要更固定、标准一些。诉讼解决方式的这种特点正好解决跨行政区域水污染问题中存在的主体不明确、责任分配不确定及相关单位推卸责任等问题。诉讼的审理依据是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法官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是与调解、和解这几种方式比较而言,它的标准显然要更固定、标准一些。
  (三)终局性和强制性
  纠纷的解决以国家的强制力作为后盾。民事诉讼的强制性既表现在案件的受理上,又反映在裁判的执行上。调解、仲裁均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选择上述方式解决争议,调解、仲裁就无从进行,民事诉讼则不同,只要原告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无论被告是否愿意,诉讼均会发生。
  五、我国跨行政区域水污染纠纷诉讼解决机制的改善建议
  (一)通过立法完善相关规定
  适用于水事纠纷的我国环境立法主要有:《环境保护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等。《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 或者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二)就诉讼程序本身而言,水污染纠纷常常具有复杂的原因,涉及面广,矛盾多样,仅靠目前这种单一的调处方式显然是不够的。由于水污染纠纷产生的原因非常复杂,仅靠行政手段并不可能得到彻底的解决,因此,应该重视运用诉讼的方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处理跨行政区域水污染纠纷中的作用。基于纠纷中涉及的人数众多,在实际中易采用集团诉讼和公众诉讼的方式,但我国现行立法并没有相关规定,因此在立法中应提高调处效率。
  (三)此外,也要调解好与诉讼解决方式有关的其他外力因素
  例如建立具体的协调机构承担跨行政区环境污染纠纷的组织协调工作。跨行政区环境污染纠纷的协调机构可以由政府领导牵头,由环保、国土、水利、渔业、农业、林业、公安等部门组成。在水污染事故中,还应当注意发挥流域管理机构在跨行政区环境污染纠纷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李海明. 谈跨行政区域水污染纠纷处理[ J]. 资源调查与评价, 2006, 23 ( 3): 67-71.
  [2] 毛涛. 我国水事纠纷解决机制探析.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 (4)
  [3]汪劲松.水法的修改与新《水法》配套立法初探[J].浙江水利科技,2003,(1):33~34.
  [4]曹明德. 环境侵权法[M]. 北京: 法律出版社, 2000. 240
  [5]范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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