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虽然借名购房形式上违背了房产调控的政策限制,使政策规定的限购人员或禁购人员突破了限制而达到买房的目的,但这种突破只是个体间的调整,即有购房资格的被借名人自由处分其购房资格,而受政策限制的实际购房人借用其购房资格从而实现买房的目的。被借名人处分其购房资格的行为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未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即其不具备《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