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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偏低的资源税以及较窄的税种范围未能有效引导开采企业节约资源是我国资源开采低下,浪费严重的重要原因,严重的资源浪费又导致了雾霾的产生。本文从雾霾治理的角度来分析资源税制的问题,提出了资源税改革的方向,最终通过资源税改革的实施达到对雾霾改善的目的。
关键词:雾霾;资源税;改革治理
一、我国雾霾现象的成因分析
近些年来,雾霾在中国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雾霾天气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环境问题堪忧。雾霾治理需要从一个透彻的角度来理解,那么,雾霾愈演愈烈的成因到底是什么?
第一,我国能源环境的客观压力。燃煤、汽车、农业、沙尘、装修、做饭是最主要的污染源。其中,燃煤污染在所有污染源中排在首位。我国的电力生产一直以火电为主,在“从煤到电”的产业链上,一直存在着严重的比价关系与价格机制不符。此外,钢铁工业也是燃煤的主要消耗源之一。在大城市中,汽车尾气的排放也是主要污染源之一。
第二,我国资源的粗放低效耗用状态。该问题涉及煤、电、油等能源耗用相关的制度安排问题,恶化着大气、水源、生态环境,形成了生活中危及人们生活质量的不良传导。
治理雾霾应以经济手段为主,整改资源税并覆盖到煤改。资源税与雾霾之间不单单是相互影响的关系,更重要的是从雾霾这个角度能影射出过去未曾发现的资源税制的问题。以形成资源税改革最强的驱动力,推进资源税改革,釜底抽薪治雾霾。
二、我国现行资源税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资源税税负过低且征税范围过小
我国于1984年开征收资源税,只对原油、天然气、煤炭、铁矿石征收,1994年税制改革扩大了征税范围,但对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征收范围仍然有限,且未包括森林、草原、海洋、淡水等重要的自然资源。2011年11月1日将石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定额”征税调整为“从价定率”征税,税率为5%;增设焦煤、稀土矿子税目。但现有征税范围的税额标准普遍比较低,资源税的实际税负在不断下降,过低的税负无法实现调节作用,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以及资源浪费问题。
(二)税率确定机制不科学
现行资源税条例采用从量定额征收,没有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税率确定机制,应纳税额与价格变化相脱离。从量定额计征方式使资源税丧失了对资源级差收入的自动调节功能,使资源税对应税产品价格变动完全丧失了弹性。另外,现行资源税条例是根据开采和生产应税产品的销售或自用数量征税,企业对开采后未销售或自用而积压或浪费的资源不需要付出任何纳税代价,造成大量资源的积压与浪费。
(三)税率设计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一是税率明显偏低。我们现行资源税税率的设计是根据过去的经济水平及产品价格等因素确定的,忽视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也没有考虑同一自然资源在不同开采时期的可变性特征,而且单位税额明显偏低。如煤炭、成品油等的市场价格已提高了二倍到三倍,但原油的资源税额从1994年以来一成不变,国家并没有因经济的发展、物价水平的提高而增收。
(四)资源税的收入分配体制不合理
资源税划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意味着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开采资源获得50%的收入,刺激地方政府对本地区资源的过度开采。现行资源税的收入的分配是海洋石油资源税归中央,其他资源税归地方。这种分配格局不利于中央的宏观调控,中央对地方的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宏观调控的权力有限,特别是对于节能降耗项目、新能源研制开发项目等,中央财力支持的力度就会弱化。并且这种分配格局刺激了地方的急功近利。
三、我国资源税制的改革
(一)资源税改革的具体措施
1、建立健全“绿色资源税收”体系。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资源税制,有利于优化税制结构,使现有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目前地税征收改由国税统一征收后,采用中央和地方按收入总额比例分配的办法。这种分配方案主要考虑到中央要从宏观上实施资源战略计划,需要掌握一定财权;而对于更多的资源保护、资源补偿和环境治理等要靠地方完成,总额分配比例应高一些,以经济杠杆手段为主,引出一个绿色、低碳、可持续的经济社会发展趋势。资源税改革深入触及环境保护问题,从“绿色”的角度来改善目前浪费资源严重的问题,相对的减少雾霾的污染源,改善环境。
2、扩大税源征收范围。我国现行资源税征收范围过窄,仅对矿产品和盐类资源课税,并没有全面的发挥出保护资源的作用。因此,应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把矿藏和非矿藏资源列入其中,以避免征收范围过窄的弊病,使资源税制更加规范、完善,进一步促进我国资源的合理保护和开发。
3、资源税“从量”变“从价”机制覆盖到煤炭。资源税中煤炭的征税方式过去按照从量定额的方式,按企业生产实物产品数量征收,没有考虑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造成资源浪费和对环境的破坏成本以及价格变动因素。目前全国电力供应中的约80%已是烧煤发出的火电,而煤的大气污染负面效应非常突出。建议改为从价征收,初期按照销售收入定率征收,待对资源储量等技术指标管理完善后,应实现按资源可采储量征收,将税率与资源回采率和环境保护等挂钩,促进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应对和化解雾霾等环境威胁的长效机制。
4、合理设计资源税税率。税率是税种构成的核心要素,合理设计税率是决定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和纳税人税收负担的轻重,因而也是征纳双方利益矛盾的焦点。必须合理设计资源税的税率,以保证财政收入的同时保证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也有利于建立起系统而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同时可以贯彻绿色发展战略,从而把我国的现代化发展势头和仍然可能在相当长时期内释放的较高速发展的潜力释放出来。
5、优化纳税服务,促进居民依法纳税意识的提高。在税收宣传中,要进行资源税法规、政策宣传,开展纳税辅导等服务。通过与纳税人直接的交流和溝通,了解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难点,确定进一步优化服务的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纳税辅导工作,指导纳税人正确理解资源税政策和办理纳税事项,提高他们的办税能力和税法遵从度,为资源税征管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资源税改革的实施
1、推广并普及雾霾及资源税的概念。向社会各界人士普及雾霾以及资源税的概念。可以举办类似于知识竞猜类的电视活动使全民了解事实真相的狂潮。认识到资源税改革的必要性和急迫性。大家会自然而然寻求这两者之间究竟有何关系。使资源税改革深入民心。
2、强调新资源税制的优势。以与之前的资源税制对比的方式宣传资源税改革在哪些方面。宣传重点在于变化的点在哪里?这么做能有什么样不同的结果?能否对雾霾减轻有帮助?还对其他方面有什么样的改善。社会上各个阶层都可以为此做出什么样的努力?这么一系列的问题,在过程中大家都意识到自己能为资源税的改革贡献自己的力量,为整个社会自然环境的改善做出贡献。
3、通过舆论制造全民投身雾霾治理的热潮。加大媒体电视台对全民参与雾霾治理活动的报道频率,制造出“今天我为治理雾霾做出了哪些努力活动”的热烈氛围,从而对越来越多的人形成良性影响。
4、通过制定严明的奖惩措施加大社会的共同监督。这是确保资源税改革顺利实施的最有效的方式,但不是最好的方式。最好的方式永远都是自觉自发的去履行。雾霾的有效治理需要资源税的改革,也只有资源税的改革才能从根本上遏制雾霾的污染源,从而达到治理雾霾的效果。(作者单位:重庆理工大学)
参考文献:
[1] 中国发展和改革研究院.发展和改革蓝皮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2] 邹绍辉、张金锁.煤炭资源开发税费政策改革方向研究[J].中国矿业.2009(8):17-20
[3] 张晓东、王蒲成、杨志刚.谈煤炭资源税适用额度的调整[J].山西财税,2004(3)
[4] 张景华.中国资源税问题研究与改革取向.经济与管理.2009.40-43
关键词:雾霾;资源税;改革治理
一、我国雾霾现象的成因分析
近些年来,雾霾在中国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雾霾天气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环境问题堪忧。雾霾治理需要从一个透彻的角度来理解,那么,雾霾愈演愈烈的成因到底是什么?
第一,我国能源环境的客观压力。燃煤、汽车、农业、沙尘、装修、做饭是最主要的污染源。其中,燃煤污染在所有污染源中排在首位。我国的电力生产一直以火电为主,在“从煤到电”的产业链上,一直存在着严重的比价关系与价格机制不符。此外,钢铁工业也是燃煤的主要消耗源之一。在大城市中,汽车尾气的排放也是主要污染源之一。
第二,我国资源的粗放低效耗用状态。该问题涉及煤、电、油等能源耗用相关的制度安排问题,恶化着大气、水源、生态环境,形成了生活中危及人们生活质量的不良传导。
治理雾霾应以经济手段为主,整改资源税并覆盖到煤改。资源税与雾霾之间不单单是相互影响的关系,更重要的是从雾霾这个角度能影射出过去未曾发现的资源税制的问题。以形成资源税改革最强的驱动力,推进资源税改革,釜底抽薪治雾霾。
二、我国现行资源税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资源税税负过低且征税范围过小
我国于1984年开征收资源税,只对原油、天然气、煤炭、铁矿石征收,1994年税制改革扩大了征税范围,但对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征收范围仍然有限,且未包括森林、草原、海洋、淡水等重要的自然资源。2011年11月1日将石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定额”征税调整为“从价定率”征税,税率为5%;增设焦煤、稀土矿子税目。但现有征税范围的税额标准普遍比较低,资源税的实际税负在不断下降,过低的税负无法实现调节作用,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以及资源浪费问题。
(二)税率确定机制不科学
现行资源税条例采用从量定额征收,没有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税率确定机制,应纳税额与价格变化相脱离。从量定额计征方式使资源税丧失了对资源级差收入的自动调节功能,使资源税对应税产品价格变动完全丧失了弹性。另外,现行资源税条例是根据开采和生产应税产品的销售或自用数量征税,企业对开采后未销售或自用而积压或浪费的资源不需要付出任何纳税代价,造成大量资源的积压与浪费。
(三)税率设计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一是税率明显偏低。我们现行资源税税率的设计是根据过去的经济水平及产品价格等因素确定的,忽视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也没有考虑同一自然资源在不同开采时期的可变性特征,而且单位税额明显偏低。如煤炭、成品油等的市场价格已提高了二倍到三倍,但原油的资源税额从1994年以来一成不变,国家并没有因经济的发展、物价水平的提高而增收。
(四)资源税的收入分配体制不合理
资源税划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意味着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开采资源获得50%的收入,刺激地方政府对本地区资源的过度开采。现行资源税的收入的分配是海洋石油资源税归中央,其他资源税归地方。这种分配格局不利于中央的宏观调控,中央对地方的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宏观调控的权力有限,特别是对于节能降耗项目、新能源研制开发项目等,中央财力支持的力度就会弱化。并且这种分配格局刺激了地方的急功近利。
三、我国资源税制的改革
(一)资源税改革的具体措施
1、建立健全“绿色资源税收”体系。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资源税制,有利于优化税制结构,使现有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目前地税征收改由国税统一征收后,采用中央和地方按收入总额比例分配的办法。这种分配方案主要考虑到中央要从宏观上实施资源战略计划,需要掌握一定财权;而对于更多的资源保护、资源补偿和环境治理等要靠地方完成,总额分配比例应高一些,以经济杠杆手段为主,引出一个绿色、低碳、可持续的经济社会发展趋势。资源税改革深入触及环境保护问题,从“绿色”的角度来改善目前浪费资源严重的问题,相对的减少雾霾的污染源,改善环境。
2、扩大税源征收范围。我国现行资源税征收范围过窄,仅对矿产品和盐类资源课税,并没有全面的发挥出保护资源的作用。因此,应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把矿藏和非矿藏资源列入其中,以避免征收范围过窄的弊病,使资源税制更加规范、完善,进一步促进我国资源的合理保护和开发。
3、资源税“从量”变“从价”机制覆盖到煤炭。资源税中煤炭的征税方式过去按照从量定额的方式,按企业生产实物产品数量征收,没有考虑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造成资源浪费和对环境的破坏成本以及价格变动因素。目前全国电力供应中的约80%已是烧煤发出的火电,而煤的大气污染负面效应非常突出。建议改为从价征收,初期按照销售收入定率征收,待对资源储量等技术指标管理完善后,应实现按资源可采储量征收,将税率与资源回采率和环境保护等挂钩,促进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应对和化解雾霾等环境威胁的长效机制。
4、合理设计资源税税率。税率是税种构成的核心要素,合理设计税率是决定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和纳税人税收负担的轻重,因而也是征纳双方利益矛盾的焦点。必须合理设计资源税的税率,以保证财政收入的同时保证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也有利于建立起系统而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同时可以贯彻绿色发展战略,从而把我国的现代化发展势头和仍然可能在相当长时期内释放的较高速发展的潜力释放出来。
5、优化纳税服务,促进居民依法纳税意识的提高。在税收宣传中,要进行资源税法规、政策宣传,开展纳税辅导等服务。通过与纳税人直接的交流和溝通,了解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难点,确定进一步优化服务的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纳税辅导工作,指导纳税人正确理解资源税政策和办理纳税事项,提高他们的办税能力和税法遵从度,为资源税征管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资源税改革的实施
1、推广并普及雾霾及资源税的概念。向社会各界人士普及雾霾以及资源税的概念。可以举办类似于知识竞猜类的电视活动使全民了解事实真相的狂潮。认识到资源税改革的必要性和急迫性。大家会自然而然寻求这两者之间究竟有何关系。使资源税改革深入民心。
2、强调新资源税制的优势。以与之前的资源税制对比的方式宣传资源税改革在哪些方面。宣传重点在于变化的点在哪里?这么做能有什么样不同的结果?能否对雾霾减轻有帮助?还对其他方面有什么样的改善。社会上各个阶层都可以为此做出什么样的努力?这么一系列的问题,在过程中大家都意识到自己能为资源税的改革贡献自己的力量,为整个社会自然环境的改善做出贡献。
3、通过舆论制造全民投身雾霾治理的热潮。加大媒体电视台对全民参与雾霾治理活动的报道频率,制造出“今天我为治理雾霾做出了哪些努力活动”的热烈氛围,从而对越来越多的人形成良性影响。
4、通过制定严明的奖惩措施加大社会的共同监督。这是确保资源税改革顺利实施的最有效的方式,但不是最好的方式。最好的方式永远都是自觉自发的去履行。雾霾的有效治理需要资源税的改革,也只有资源税的改革才能从根本上遏制雾霾的污染源,从而达到治理雾霾的效果。(作者单位:重庆理工大学)
参考文献:
[1] 中国发展和改革研究院.发展和改革蓝皮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2] 邹绍辉、张金锁.煤炭资源开发税费政策改革方向研究[J].中国矿业.2009(8):17-20
[3] 张晓东、王蒲成、杨志刚.谈煤炭资源税适用额度的调整[J].山西财税,2004(3)
[4] 张景华.中国资源税问题研究与改革取向.经济与管理.2009.4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