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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安徽太和县,农业突出的问题是:一方面,农村劳动力转移导致的农地抛荒、闲置浪费现象日益凸显;另一方农民现代化意识不足,经济水平落后等,导致了农业规模化、现代化发展的实现缺乏本质的基础条件支持。本文针对安徽太和县农地规模经营问题,选取太和阮桥镇作为代表,以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皖北中草药示范基地建设》(J18511109)科研课题为支撑,从社会学、经济学视角,主要采用社会研究方法,坚持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对太和县阮桥镇乡镇农地规模经营现状、存在问题以及相应对策进行深入研究。本文作为此课题的研究成果,希望为同类型乡镇农地规模经营研究与决策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乡镇农地;规模经营;实证研究;太和县
作为安徽农业大县的太和县,县内居民每年外出务工者占全县居民的三分之二。造成了大量农地闲置,严重影响和制约了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另外,当前太和县从整体上已经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决定性阶段。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快速发展对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因此,加快发展现代农业,集约化规模化利用农地,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现代农副业产业化生产成为关系全局与长远的重大战略任务。
一、太和县农地规模经营发展现状
21世纪以来,“县域”和“乡域”研究层级代表了一种新的研究单位尝试。作为一个在历史上长期被整合的有机社会,县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较为完整的空间体系、经济体系、社会体系、文化体系,它是基层意义上最完备的“国家”。[1]
太和县位于安徽省西北部,隶属阜阳市,是传统的农业大县和国家商品粮重要生产基地,2010年统计农业人口为151.3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8.4%,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县。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产业结构的调整,如何实现农业的“第二个飞跃”(第一个是家庭经营,第二个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作为农业大县的太和对此愈是高度重视。近年来,太和县陆续实现了部分乡镇农地规模经营,如郭庙镇的四本花卉种植园、原墙镇的现代农业示范园等等。基于目前太和县乡镇农地规模经营现状,作如下几点分析:
(一)农地流转及规模经营推广范围小
有着172万亩耕地、164.5万人口、常年外出务工队伍保持在45万人左右的太和县,2008年承担了全省农村土地流转试点任务。目前太和县有耕地面积为172万亩,截止2014年初,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5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8.6%,其中转包5.1万亩,转让1.9万亩,租赁3.1万亩,互换0.9万亩,其他形式3万余亩。通过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太和县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有了较大发展,且形式多样。但是只占到总耕地面积8.6%的流转土地相对于规模经营的标准还是一个较小的数字,这也说明了目前安徽太和乡镇农地流转及规模经营仍然处于推广阶段。
(二)太和乡镇农地经营模式、经营主体单一
从我国各地农地规模经营的经验来看,经营方式多种多样。从规模经营的实现途径来看,主要有大户经营模式、股份制经营模式、合作组经营模式和企业经营模式。
通过调查了解到,目前太和乡镇农地规模经营主要是大户经营模式,也就是那些无力经营或者外出务工不愿意经营承包地的农户,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将农地流转给其他种植能手等经营主体进行规模经营。其他模式的经营很少或者说没有。
(三)劳动力、机械设备配置不足
太和县有着164.5万人口,常年外出务工队伍基本保持在45万人左右,而这占到总人口四分之一的外出务工者却是劳动力最强的人群,这也意味着大量农业劳动力稳定转入非农产业。但是对于太和县来说,农业规模化经营要实现总效益的提高就必须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也就必须依靠充足的农业劳动力的支撑。所以常年45万剩余劳动力的输出使得身为人口大县、农业大县的太和成为农业规模发展劳动力不足的大县。
由于太和县农地规模经营模式多为大户经营,缺乏政府资金的支持和企业投资,单一的种植能手经营无力购买充足的农机设备,造成了太和县乡镇农地规模化经营机械设备不足的局面。大户经营模式方式灵活,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种植效益,但是其农地流转行为具有短期性和不稳定性,不能形成流转主体的长期受益机制,另外也不利于太和县现代化农业长期发展的实现。
二、太和县乡镇农地规模经营面临困境分析
当前,由于农村农地制度的束缚和农民陈旧思想观念的影响,使得乡镇农地规模经营在城镇化进程中时刻面临着许多困境。下文将对太和县乡镇农地规模经营面临的困境进行分析。
(一)农地规模经营交易方式不规范,政府错位和缺位并存
自2008年太和县成为安徽省土地规模经营试点以来,太和县政府在促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上采取了多种措施和手段。“实施办法”、“指导意见”的等政策性文件追求过多的试点成效,而缺乏对农地规模经营交易规范的关注,存在政府错位与缺位并存现象。[2]
在对阮桥镇的调研中,笔者发现:农地交易过程中没有形成规范的交易机制,在交易手续办理、交易程序规范、交易约定形式等方面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大部分农户之间是自发的农地交易,口头协议较多、缺少书面合同支持;交易过程中也没有进行登记和履行必要的手续。这些不规范的行为都为农地规模交易过程中出现权益纠纷埋下了严重隐患。而这些问题并不是阮桥镇独有,通过大量的走访了解,我们确定这在太和县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
(二)农地规模经营缺乏行之有效的市场机制
农地作为一种重要的伙业生产要素,以商品的形式进入市场并在不同主体之间流动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趋势之一。[3]
然而由于目前太和县农地规模交易方式的不规范,一般缺乏价格形成机制和交易竞争机制,并没有形成稳定的市场化的交易机制。另一方面由于太和县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农民的非农就业机会较少,农地的产出率较低,农村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不够健全,也导致了农地的市场化规模交易较少,缺乏农地规模经营市场机制形成的条件。 (三)农民现代农业意识不足
一个地区人民的社会意识取决于其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水平。太和县作为皖西北的农业大县,其经济发展水平和民众受教育水平都较低,几千年的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思想已根深蒂固。农民对于现代农业认识不充分,对《农村土地承包法》了解不够多,多数农民仍是局限于自给自足的传统生产方式下。
在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下,大多数农民特别是年龄较大的农民对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对土地依赖程度较高,他们更愿意通过自己辛苦劳作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以求在城镇化过程中获取心理保障。
(四)农地规模经营配套制度不健全
实行农地规模经营,是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实现农业经济第二次飞跃和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4]太和县是传统的农业大县,各种制度的改革深化进行的都比较缓慢,存在着很多与农地规模经营配套的制度不健全的现状。长期的工业化战略,减少了国家对农业的投入,农业与工业相比其低收益削弱了农户谋求农地规模化经营的利益动因。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不连续性和不稳定性使得农民多是短期经营,不利于农地规模经营,农民不能获得对农地利用的长期受益。农村、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缺乏。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不健全,阻碍了农产品的商品化,也分割了统一的市场,地方自给自足无法进行社会化统一生产。
三、解决太和县乡镇农地规模经营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农地规模经营能最大程度地将资金、科技、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整合起来,发挥其作用,有利于农业统一规划和布局,促进农业生态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5]太和县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县,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交通网络不健全、农民思想观念落后等,导致农地规模经营在实现的过程中遭遇很多困难和阻碍。如何解决这些存在的问题,不仅需要遵循科学的原则,更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一)实现太和县乡镇农地规模经营的总体原则
1.农民意愿第一位原则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发展,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也不断强化,他们参与市场竞争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也不断提高。在这种个现实情况下,农民的市场主体地方必须得到应有的尊重。[6]实践证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违背农民意愿依靠行政手段强化进行农地规模经营的,不仅损害了农民的权益,也与市场化改革的准则背道而驰。因此,在实现农地经营规模化与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确立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任何时候都要尊重农民的生产决策意愿。
2.坚持统筹规划的渐进性和持续性原则
自2008年以来,太和县作为安徽土地流转试点以来,太和县的农地规模经营取的了很大成效,农地规模经营的数量逐年增长。但是,农地经营制度作为一项农村经济制度改革的重点内容,具有明显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不可能一步到位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的乡镇农地问题,只能走渐进性和持续性的解决道路。
我国农地制度改革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是个长期过程、不能操之过急。所以太和县政府在农地规模经营的规划指导上,必须坚持渐进性、持续性的原则,寻找符合太和县实情的农地规模经营道路。
(二)建立和完善农地规模经营相关配套机制
1.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通过对阮桥镇调研数据的分析,我们也看到,被调查者认为应该加快解决农地规模化经营中落后的社会保障体系问题的高达74.31%,这样说明了农民迫切需要国家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解决他们后顾之忧。
所以太和县政府应根据太和县人口众多,需求多样化的实情,因地制宜地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原则建立并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就业安置、子女教育等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首先,应加强对太和县乡镇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明确保障的对象、内容和标准,要使农民感觉到有法可依。其次,在确保国家投入和集体投入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融资渠道,太和县政府应倡导乡镇农民把农地规模交易、经营的收入作为建立社会保障基金。
2.改革、创新农地交易机制,培养新型农民
要实现太和乡镇农地规模经营,必须要改革并创新农地交易机制。一方面:要根据太和县的实际情况,创新农地流转形式。要重点发展大户种植能手租赁模式、土地经营权互换模式即农户在与其他农户协商的基础上,进行一定条件下承包地的互换以求规模化经营。另一方面:培育新型农地规模经营主体,太和县传统的单一的农户个体经营在市场化的浪潮中抗风险能力较小,必须要创新出多个经营主体的经营模式,并强化对经营主体市场应对能力的培训,增强其抗风险能力。
(三)统筹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
1.加快发展城镇化和工业化
非农产业的发展是吸引农村劳动力向非农、向城镇转移的前提条件。所以太和县要根据实情不断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县域非农产业发展。从此次调研结果中,可以看出,被调查者中有近80%的人表示会接受或者可能会接受农业企业为其提供的就业机会,这说明如果在太和县乡镇内进行农地规模经营会拉动本县就业和县域经济的增长。
所以,太和县应加大对乡镇企业的引入和扶持,充分发挥乡镇企业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同时加快发展农业企业,形成农产品加工、流通、销售的产业链,为农村劳动力向非农转移就业提供更多机会。
2.建立农业技术推广和风险防范体系
农业现代化的实现,需要各种农业部门和农业机构的相互协作,所以太和县应建立起现代农业协作推广体系,加强农业技术机构与农业合作组织之间的沟通交流,形成各部分相互协作共同为农民服务的体系。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对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支持力度,对农业服务组织提供优惠和资金支持。另一方面,政府要强化对农民的技术培训,组织农民参加实地的经验性学习,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技术培训体系。
特别是对于太和县这样的传统农业大县,所以要实现农地规模经营,确保经营主体的效益,必须建立和完善农业风险防范体系。首先,太和县政府应积极引导农民、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组织积极参加农业保险,以降低遇灾成本,寻求快速恢复生产。其次,相关农业部门,要加大对气象、病虫灾害动物疫情的监测、预报和防预。只有健全的农业风险防范体系才能为农地规模经营主体提供强有力的后盾支撑。
参考文献
[1][2]窦祥铭.集体产权下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实证研究——以安徽太和县为例[J],南方农村,2014(1):66—67.
[3]徐志明.农村土地流转中的政府行为与市场机制建设[J],农村经营管理,2009(09).
[4]张忠明,钱文荣.农民土地规模经营意愿影响因素实证研究——基于长江中下游区域的调查分析[J],中国土地科学,2008,03(11):61—67.
[5]周明.湖北农村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09.
[6]郑兴明.中国城镇化进程中农民退出机制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29—172.
作者简介
夏雪艳(1994.11—)安徽省太和县人,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2011级社会学专业本科在读。
袁凯(1993.5---),安徽滁州人,安徽大学数学科学学院2011级统计学专业本科在读。
项目支撑: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J18511109)
[关键词]乡镇农地;规模经营;实证研究;太和县
作为安徽农业大县的太和县,县内居民每年外出务工者占全县居民的三分之二。造成了大量农地闲置,严重影响和制约了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另外,当前太和县从整体上已经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决定性阶段。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快速发展对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因此,加快发展现代农业,集约化规模化利用农地,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现代农副业产业化生产成为关系全局与长远的重大战略任务。
一、太和县农地规模经营发展现状
21世纪以来,“县域”和“乡域”研究层级代表了一种新的研究单位尝试。作为一个在历史上长期被整合的有机社会,县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较为完整的空间体系、经济体系、社会体系、文化体系,它是基层意义上最完备的“国家”。[1]
太和县位于安徽省西北部,隶属阜阳市,是传统的农业大县和国家商品粮重要生产基地,2010年统计农业人口为151.3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8.4%,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县。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产业结构的调整,如何实现农业的“第二个飞跃”(第一个是家庭经营,第二个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作为农业大县的太和对此愈是高度重视。近年来,太和县陆续实现了部分乡镇农地规模经营,如郭庙镇的四本花卉种植园、原墙镇的现代农业示范园等等。基于目前太和县乡镇农地规模经营现状,作如下几点分析:
(一)农地流转及规模经营推广范围小
有着172万亩耕地、164.5万人口、常年外出务工队伍保持在45万人左右的太和县,2008年承担了全省农村土地流转试点任务。目前太和县有耕地面积为172万亩,截止2014年初,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5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8.6%,其中转包5.1万亩,转让1.9万亩,租赁3.1万亩,互换0.9万亩,其他形式3万余亩。通过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太和县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有了较大发展,且形式多样。但是只占到总耕地面积8.6%的流转土地相对于规模经营的标准还是一个较小的数字,这也说明了目前安徽太和乡镇农地流转及规模经营仍然处于推广阶段。
(二)太和乡镇农地经营模式、经营主体单一
从我国各地农地规模经营的经验来看,经营方式多种多样。从规模经营的实现途径来看,主要有大户经营模式、股份制经营模式、合作组经营模式和企业经营模式。
通过调查了解到,目前太和乡镇农地规模经营主要是大户经营模式,也就是那些无力经营或者外出务工不愿意经营承包地的农户,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将农地流转给其他种植能手等经营主体进行规模经营。其他模式的经营很少或者说没有。
(三)劳动力、机械设备配置不足
太和县有着164.5万人口,常年外出务工队伍基本保持在45万人左右,而这占到总人口四分之一的外出务工者却是劳动力最强的人群,这也意味着大量农业劳动力稳定转入非农产业。但是对于太和县来说,农业规模化经营要实现总效益的提高就必须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也就必须依靠充足的农业劳动力的支撑。所以常年45万剩余劳动力的输出使得身为人口大县、农业大县的太和成为农业规模发展劳动力不足的大县。
由于太和县农地规模经营模式多为大户经营,缺乏政府资金的支持和企业投资,单一的种植能手经营无力购买充足的农机设备,造成了太和县乡镇农地规模化经营机械设备不足的局面。大户经营模式方式灵活,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种植效益,但是其农地流转行为具有短期性和不稳定性,不能形成流转主体的长期受益机制,另外也不利于太和县现代化农业长期发展的实现。
二、太和县乡镇农地规模经营面临困境分析
当前,由于农村农地制度的束缚和农民陈旧思想观念的影响,使得乡镇农地规模经营在城镇化进程中时刻面临着许多困境。下文将对太和县乡镇农地规模经营面临的困境进行分析。
(一)农地规模经营交易方式不规范,政府错位和缺位并存
自2008年太和县成为安徽省土地规模经营试点以来,太和县政府在促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上采取了多种措施和手段。“实施办法”、“指导意见”的等政策性文件追求过多的试点成效,而缺乏对农地规模经营交易规范的关注,存在政府错位与缺位并存现象。[2]
在对阮桥镇的调研中,笔者发现:农地交易过程中没有形成规范的交易机制,在交易手续办理、交易程序规范、交易约定形式等方面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大部分农户之间是自发的农地交易,口头协议较多、缺少书面合同支持;交易过程中也没有进行登记和履行必要的手续。这些不规范的行为都为农地规模交易过程中出现权益纠纷埋下了严重隐患。而这些问题并不是阮桥镇独有,通过大量的走访了解,我们确定这在太和县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
(二)农地规模经营缺乏行之有效的市场机制
农地作为一种重要的伙业生产要素,以商品的形式进入市场并在不同主体之间流动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趋势之一。[3]
然而由于目前太和县农地规模交易方式的不规范,一般缺乏价格形成机制和交易竞争机制,并没有形成稳定的市场化的交易机制。另一方面由于太和县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农民的非农就业机会较少,农地的产出率较低,农村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不够健全,也导致了农地的市场化规模交易较少,缺乏农地规模经营市场机制形成的条件。 (三)农民现代农业意识不足
一个地区人民的社会意识取决于其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水平。太和县作为皖西北的农业大县,其经济发展水平和民众受教育水平都较低,几千年的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思想已根深蒂固。农民对于现代农业认识不充分,对《农村土地承包法》了解不够多,多数农民仍是局限于自给自足的传统生产方式下。
在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下,大多数农民特别是年龄较大的农民对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对土地依赖程度较高,他们更愿意通过自己辛苦劳作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以求在城镇化过程中获取心理保障。
(四)农地规模经营配套制度不健全
实行农地规模经营,是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实现农业经济第二次飞跃和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4]太和县是传统的农业大县,各种制度的改革深化进行的都比较缓慢,存在着很多与农地规模经营配套的制度不健全的现状。长期的工业化战略,减少了国家对农业的投入,农业与工业相比其低收益削弱了农户谋求农地规模化经营的利益动因。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不连续性和不稳定性使得农民多是短期经营,不利于农地规模经营,农民不能获得对农地利用的长期受益。农村、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缺乏。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不健全,阻碍了农产品的商品化,也分割了统一的市场,地方自给自足无法进行社会化统一生产。
三、解决太和县乡镇农地规模经营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农地规模经营能最大程度地将资金、科技、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整合起来,发挥其作用,有利于农业统一规划和布局,促进农业生态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5]太和县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县,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交通网络不健全、农民思想观念落后等,导致农地规模经营在实现的过程中遭遇很多困难和阻碍。如何解决这些存在的问题,不仅需要遵循科学的原则,更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一)实现太和县乡镇农地规模经营的总体原则
1.农民意愿第一位原则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发展,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也不断强化,他们参与市场竞争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也不断提高。在这种个现实情况下,农民的市场主体地方必须得到应有的尊重。[6]实践证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违背农民意愿依靠行政手段强化进行农地规模经营的,不仅损害了农民的权益,也与市场化改革的准则背道而驰。因此,在实现农地经营规模化与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确立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任何时候都要尊重农民的生产决策意愿。
2.坚持统筹规划的渐进性和持续性原则
自2008年以来,太和县作为安徽土地流转试点以来,太和县的农地规模经营取的了很大成效,农地规模经营的数量逐年增长。但是,农地经营制度作为一项农村经济制度改革的重点内容,具有明显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不可能一步到位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的乡镇农地问题,只能走渐进性和持续性的解决道路。
我国农地制度改革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是个长期过程、不能操之过急。所以太和县政府在农地规模经营的规划指导上,必须坚持渐进性、持续性的原则,寻找符合太和县实情的农地规模经营道路。
(二)建立和完善农地规模经营相关配套机制
1.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通过对阮桥镇调研数据的分析,我们也看到,被调查者认为应该加快解决农地规模化经营中落后的社会保障体系问题的高达74.31%,这样说明了农民迫切需要国家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解决他们后顾之忧。
所以太和县政府应根据太和县人口众多,需求多样化的实情,因地制宜地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原则建立并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就业安置、子女教育等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首先,应加强对太和县乡镇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明确保障的对象、内容和标准,要使农民感觉到有法可依。其次,在确保国家投入和集体投入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融资渠道,太和县政府应倡导乡镇农民把农地规模交易、经营的收入作为建立社会保障基金。
2.改革、创新农地交易机制,培养新型农民
要实现太和乡镇农地规模经营,必须要改革并创新农地交易机制。一方面:要根据太和县的实际情况,创新农地流转形式。要重点发展大户种植能手租赁模式、土地经营权互换模式即农户在与其他农户协商的基础上,进行一定条件下承包地的互换以求规模化经营。另一方面:培育新型农地规模经营主体,太和县传统的单一的农户个体经营在市场化的浪潮中抗风险能力较小,必须要创新出多个经营主体的经营模式,并强化对经营主体市场应对能力的培训,增强其抗风险能力。
(三)统筹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
1.加快发展城镇化和工业化
非农产业的发展是吸引农村劳动力向非农、向城镇转移的前提条件。所以太和县要根据实情不断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县域非农产业发展。从此次调研结果中,可以看出,被调查者中有近80%的人表示会接受或者可能会接受农业企业为其提供的就业机会,这说明如果在太和县乡镇内进行农地规模经营会拉动本县就业和县域经济的增长。
所以,太和县应加大对乡镇企业的引入和扶持,充分发挥乡镇企业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同时加快发展农业企业,形成农产品加工、流通、销售的产业链,为农村劳动力向非农转移就业提供更多机会。
2.建立农业技术推广和风险防范体系
农业现代化的实现,需要各种农业部门和农业机构的相互协作,所以太和县应建立起现代农业协作推广体系,加强农业技术机构与农业合作组织之间的沟通交流,形成各部分相互协作共同为农民服务的体系。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对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支持力度,对农业服务组织提供优惠和资金支持。另一方面,政府要强化对农民的技术培训,组织农民参加实地的经验性学习,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技术培训体系。
特别是对于太和县这样的传统农业大县,所以要实现农地规模经营,确保经营主体的效益,必须建立和完善农业风险防范体系。首先,太和县政府应积极引导农民、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组织积极参加农业保险,以降低遇灾成本,寻求快速恢复生产。其次,相关农业部门,要加大对气象、病虫灾害动物疫情的监测、预报和防预。只有健全的农业风险防范体系才能为农地规模经营主体提供强有力的后盾支撑。
参考文献
[1][2]窦祥铭.集体产权下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实证研究——以安徽太和县为例[J],南方农村,2014(1):66—67.
[3]徐志明.农村土地流转中的政府行为与市场机制建设[J],农村经营管理,2009(09).
[4]张忠明,钱文荣.农民土地规模经营意愿影响因素实证研究——基于长江中下游区域的调查分析[J],中国土地科学,2008,03(11):61—67.
[5]周明.湖北农村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09.
[6]郑兴明.中国城镇化进程中农民退出机制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29—172.
作者简介
夏雪艳(1994.11—)安徽省太和县人,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2011级社会学专业本科在读。
袁凯(1993.5---),安徽滁州人,安徽大学数学科学学院2011级统计学专业本科在读。
项目支撑: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J1851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