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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等职业院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新类型,治理体系建设是当前一个十分紧迫的课题。构建好我国高等职业院校的治理体系,需要厘清若干基本关系,从而可以制定出具体的机制和制度。文章对构建高职院校治理体系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动摇,坚持推进开放合作办学体制机制不懈怠,加强学校《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不落后,培育具有鲜明特色、积极向上的高职教育文化不松懈。
[关键词]治理体系 高职院校 创新发展
[作者简介]周建松(1962- ),男,浙江海宁人,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全国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会长,教授,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陈正江(1977- ),男,山西临汾人,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科研师资处副处长,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吴国平(1971- ),男,浙江东阳人,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党院办主任助理,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浙江 杭州 310018)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6)16-0029-02
“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目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既是高等教育现代化的要求,也是高等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①对高等职业教育战线而言,学习贯彻这一重要思想同样面临着艰巨而复杂的任务。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职业教育的要求,贯彻落实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任,从国情和高等职业教育实际出发,构建高等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以推动学校创新发展。
一、高等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建设是当前一个十分紧迫的课题
由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起步迟,校均规模也相对较小,而且兼有高教性和职教性,所以治理体系建设滞后、不科学、不完善等问题在许多时候容易被忽视。从高等职业教育生存环境和发展阶段看,加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已经到了非常紧迫的地步。
1.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高职院校治理体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宏观大背景。在这一背景下,如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制度,提高高等学校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促进高等学校更好更有效地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的职责与使命,是当下各级各类学校需研究和关注的重大问题,也是2014年以来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重点。这几年教育部相继出台了关于教职工代表大会、关于学术委员会、关于高等学校章程等一系列规范性指引文件,并都以教育部令的形式正式对外发布,更为重要的是,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上述文件都对构建学校层面的治理体系提供了基本依据,也对学校如何构建治理机制提出了基本要求,可以说,宏观大体制、大环境对高校治理体系建设的要求十分明确。
2.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新阶段对高等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建设提出了新呼唤。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迅猛发展,校均规模不断扩大,专业和学科门类也在大大拓展。在这样的总规模和校均规模条件下,学校如何治理就成为进入内涵发展后极为重要的课题,“千亩校园”需要建立规范有序的管理体系,“万名学子”需要构建有利于健康成长的培养制度,“内涵发展,提高质量”需要高职院校建设科学有效运行的机制。为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高等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建设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3.高等职业教育运行中的各种新情况也需要得到系统梳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短期职业大学起步,经历了曲折的发展道路。世纪之交,国家做出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决策后,对如何定位高等职业教育也未十分精准,参照专科学校是一个大致的模式。2006年,教育部提出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个类型,曾产生很大的影响。2010年后,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框架下,教育部又引导高等职业院校把自己看作职业教育的一个层次。特别是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会议召开前后,习近平、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对职业教育给予了许多关心,其中也表达了许多新的重要想法,这给职业教育发展提出了许多命题,需要我们认真加以梳理。
二、推进高等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建设需要厘清若干重大关系
“教育治理只有获取法制的支持,实现制度的完善,完成结构的构筑和发挥主体的能动,才能突破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困境,进而朝着教育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图景迈进。”②推进高等职业院校的治理体系建设,必须厘清若干基本关系,在此基础上方可研究具体机制和制度。
1.大学精神引领、职教规律办学与企业理念管理的关系。高等职业教育既具高教性,又具职教性,还具跨界性,也就是说发展职业教育就是发展经济、重视民生,这对我们构建治理体系提出了要求。(1)按照高教属性的要求,高等职业院校要形成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框架,认真履行大学的四大职能,认真把握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和创新的关系,尤其是把文化传承作为一项重要的使命。(2)按照职教属性的要求,高等职业院校必须研究职业教育的基本特征,其中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构建办学模式的基本要求,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是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特征。(3)按照跨界性特征的要求,高等职业院校不仅具有作为教育的事业特征,还有作为企业活动的要素。高等职业院校不仅是事业属性的法人,也根据发展需要投资或发起投资而成为企业法人(如校办企业)、社团法人(如校友会、基金会),还要成立一些产学研组织,成为一个综合体,如何建设好管理机制需要我们认真思考。
2.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民主管理与社会参与的关系。当前,我国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具体拓展为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
[关键词]治理体系 高职院校 创新发展
[作者简介]周建松(1962- ),男,浙江海宁人,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全国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会长,教授,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陈正江(1977- ),男,山西临汾人,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科研师资处副处长,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吴国平(1971- ),男,浙江东阳人,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党院办主任助理,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浙江 杭州 310018)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6)16-0029-02
“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目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既是高等教育现代化的要求,也是高等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①对高等职业教育战线而言,学习贯彻这一重要思想同样面临着艰巨而复杂的任务。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职业教育的要求,贯彻落实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任,从国情和高等职业教育实际出发,构建高等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以推动学校创新发展。
一、高等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建设是当前一个十分紧迫的课题
由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起步迟,校均规模也相对较小,而且兼有高教性和职教性,所以治理体系建设滞后、不科学、不完善等问题在许多时候容易被忽视。从高等职业教育生存环境和发展阶段看,加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已经到了非常紧迫的地步。
1.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高职院校治理体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宏观大背景。在这一背景下,如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制度,提高高等学校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促进高等学校更好更有效地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的职责与使命,是当下各级各类学校需研究和关注的重大问题,也是2014年以来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重点。这几年教育部相继出台了关于教职工代表大会、关于学术委员会、关于高等学校章程等一系列规范性指引文件,并都以教育部令的形式正式对外发布,更为重要的是,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上述文件都对构建学校层面的治理体系提供了基本依据,也对学校如何构建治理机制提出了基本要求,可以说,宏观大体制、大环境对高校治理体系建设的要求十分明确。
2.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新阶段对高等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建设提出了新呼唤。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迅猛发展,校均规模不断扩大,专业和学科门类也在大大拓展。在这样的总规模和校均规模条件下,学校如何治理就成为进入内涵发展后极为重要的课题,“千亩校园”需要建立规范有序的管理体系,“万名学子”需要构建有利于健康成长的培养制度,“内涵发展,提高质量”需要高职院校建设科学有效运行的机制。为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高等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建设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3.高等职业教育运行中的各种新情况也需要得到系统梳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短期职业大学起步,经历了曲折的发展道路。世纪之交,国家做出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决策后,对如何定位高等职业教育也未十分精准,参照专科学校是一个大致的模式。2006年,教育部提出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个类型,曾产生很大的影响。2010年后,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框架下,教育部又引导高等职业院校把自己看作职业教育的一个层次。特别是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会议召开前后,习近平、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对职业教育给予了许多关心,其中也表达了许多新的重要想法,这给职业教育发展提出了许多命题,需要我们认真加以梳理。
二、推进高等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建设需要厘清若干重大关系
“教育治理只有获取法制的支持,实现制度的完善,完成结构的构筑和发挥主体的能动,才能突破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困境,进而朝着教育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图景迈进。”②推进高等职业院校的治理体系建设,必须厘清若干基本关系,在此基础上方可研究具体机制和制度。
1.大学精神引领、职教规律办学与企业理念管理的关系。高等职业教育既具高教性,又具职教性,还具跨界性,也就是说发展职业教育就是发展经济、重视民生,这对我们构建治理体系提出了要求。(1)按照高教属性的要求,高等职业院校要形成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框架,认真履行大学的四大职能,认真把握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和创新的关系,尤其是把文化传承作为一项重要的使命。(2)按照职教属性的要求,高等职业院校必须研究职业教育的基本特征,其中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构建办学模式的基本要求,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是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特征。(3)按照跨界性特征的要求,高等职业院校不仅具有作为教育的事业特征,还有作为企业活动的要素。高等职业院校不仅是事业属性的法人,也根据发展需要投资或发起投资而成为企业法人(如校办企业)、社团法人(如校友会、基金会),还要成立一些产学研组织,成为一个综合体,如何建设好管理机制需要我们认真思考。
2.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民主管理与社会参与的关系。当前,我国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具体拓展为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