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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我所司法精神病鉴定的现状。方法:对我所2006年6月至2008年6月受理的42例精神病司法鉴定案例为研究对象进行分析。结果:我所受理案件数逐步增多,鉴定委托机构中公安局占38.1%,在鉴定案件中,刑事案件占38.1%,民事案件占35.7%,鉴定疾病诊断脑器质性精神障碍最高占40.5%,我所鉴定结论采信率达97.6%。结论:本研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我司法鉴定所的特点,为今后提高司法精神病鉴定工作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