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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招标办近日发出通知,决定调整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部分备案内容,对不符合监理收费标准的招标文件,一律不予备案。通知明确,凡属国家强制实施监理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要严格执行监理服务收费的政府指导价,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明示或暗示监理企业降低其收费标准条款。同时,调整原监理评标办法中技术标评分权重上限至60%,按工程类别规模设置评分标准。技术标原则上采用暗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