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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设置有着重要的意义,但目前刑法界对其客体有不同的认识,具有几种代表性的观点均不能准确揭示本罪的犯罪客体.要准确界定本罪的客体必须着眼于本罪直接客体的本质和特征的分析,并以本罪的不作为犯罪构成为基础,具体分析本罪的三大特点,进而准确界定本罪的犯罪客体,即行政执法人员对刑事案件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义务和刑事司法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