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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能够促进集体资产积累,增加农民土地财产性收入,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核心问题,很大程度影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的顺利开展。文章以江苏省武进区为例,探讨土地收益分配的主体和核算方法,结合实践经验分析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立国家、集体、农民之间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合理机制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