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卫生部最近组织制定了25项食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这些标准的实施,将对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发挥重要作用。其中,17项是食品中农药残留、真菌毒素、致病菌等污染物的检测方法标准,5项是食品及保健食品中营养成分的检测方法标准,3项是豆芽、发酵酒等产品的卫生标准。2008年9月,卫生部已将上述25项国家标准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编号。根据有关规定,上述标准将由卫生部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