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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魏书》、《宋书》是探讨南北朝时期语言地域差异的较好的文献。南北朝时期“比”字比较句存在南北差异。基本结论是,南北朝新出现的“以 X 比 Y”和“X 比 Y VP”两种比较句式在《宋书》中的用例比例比《魏书》中的高。《宋书》中的“比”字句比《魏书》中的更多地采用新形式。
关键词:《宋书》 《魏书》 “比”字句 南北差异
陈第说:“盖时有古今,地有南北,字有更革,音有转移,亦势所必至。”(《毛诗古音考自序》)颜之推又说:“南方水土和柔,其音清举而切诣,失在浮浅,其辞多鄙俗。北方山川深厚,其音沉浊而鈋钝,得其质直,其辞多古语。”(《颜氏家训·音辞篇》)南北朝时期语言的地域差异问题受到了普遍的关注,比如鲁国尧(2002、2003)、汪维辉(2007),等。另外,在语言的诸要素中,相对于语音、词汇方面来说,语法方面的地域差异是比较小的,但是语法方面的地域差异又有其重要的研究价值,近年来学界也逐渐关注历时语法方面的差异,比如,萧红(2010)探讨了南北朝时期人称代词的南北差异,刘海平(2012)调查了五、六世纪名量结构和比较句的南北差异,等等,这些研究是很有意义的。虽然如此,但是从总体上来看,对于南北朝时期语法地域差异的探讨,无论是从研究深度方面,还是从广度方面,做得都还不够,都还可以深入挖掘。我们准备以南北朝时期的《魏书》和《宋书》中的比较句为例,来探讨历史语法中的南北差异。
本文选取二十四史中的《魏书》和《宋书》来做调查,《魏书》作为北朝文献的代表,《宋书》作为南朝文献的代表,《魏书》由北朝人魏收撰修而成,《宋书》由南朝人沈约撰修而成,两部文献本身的口语程度比较高。
《魏书》记载北朝鲜卑族拓跋部发展的历史,内容涉及拓跋部的发展兴盛、北方的统一、封建化和门阀制度化的建立等事件,以及北魏、东魏与南朝各国的关系等,《魏书》大都使用当时的口语来记言论事。《宋书》记述南朝刘宋发展的历史,保存了较多的原始史料,尤其是收载了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可以从中看出刘宋时期社会、政治、经济以及语言的实际情况。
《魏书》、《宋书》可谓是同时代人写同时代事,而此期的《梁书》、《陈书》以及《北齐书》、《周书》等是由唐代人撰修而成的。作为语言研究来说,《魏书》、《宋书》的价值比较高,虽然《宋书》中少数列传后人有所增补,但也无伤大雅,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调查时我们将这些部分剔除,这些语料是太田辰夫所说的“同时资料”,这是本文选取这两部文献来做调查的重要原因。
再来说说“比”字句。“比”字句是指用“比”字介词短语来表示比较的句子,如“我比你高”“中国的国土面积比印度的大”。用来表示比较的事物在数量、程度、性质等方面是不相同的,所以也叫做差比句。还要说明的是,现代汉语中的“比”字句主要用来表示差比,而很少用来表示极比和平比。
马建忠(2002:135-140)谈过比较句。《马氏文通》论比三之八:
凡色相之丽于体也,至不齐也。同一静字,以所肖者浅深不能一律,而律其不一,所谓比也。象静为比有三,曰平比,曰差比,曰极比。
平比者,凡象静字以比两端无轩轾而适相等者也。等之之字,为“如”“若”“犹”“由”诸字,参诸所比两端以准其平。
……
差比者,两端相较有差也。差之之字,概为“极”字,“于”“乎”两字亦间用焉。其所以为较者,则象静字表之。
不管是差比句还是平比句,《马氏文通》都没有说到“比”字句,众所周知,《马氏文通》在语料的选取上是很讲究的,所选例句大多为先秦两汉文献中的例子,马氏没有说到“比”字句,也并不是说先秦两汉时期就没有“比”字句的情况,只能是说先秦两汉的主要比较句形式还不是“比”字句,那时的比较句主要是用“于”字句等来表示的。“比”字句中的“比”在先秦时期还是动词,是比较、相比的意思,与一般实词虚化所走的道路一样,“比”字也是如此,大约从汉代以后,“比”逐步虚化为介词,到六朝时期,“比”字还没有完全虚化为介词,但是与先秦时期相比,用作比较句的情况就更多了。另外还要说明的是,和今天的“比”字句不用来表示平比的情况不同的是,先秦时期的“比”字句可用于表示差比、平比,但一般也不用来表示极比的情况。
Peyraube(1989)指出南北朝时期“比”字句有10种格式,即X 比 于 Y;X 比 Y;比 X 于 Y;X 以 Y 比;X 比 Y VP;X 与 Y 比;X Y 比;以 X 比 Y。史佩信(1993)将先秦两汉比动句划分为5类:比X于Y,(P);比之于Y,(P);比于Y,(P);X比之Y,(P);X比Y,(P)。根据Peyraube以及史佩信的意见,我们将《魏书》《宋书》中的“比”字句分为以下几类来做调查:①X 比 于 Y;②比 X 于 Y;③X 比 Y;④X Y 比;⑤X 以 Y 比;⑥X (与) Y 比;⑦X 比 之 Y;⑧X 比 之 Y VP;⑨以 X 比 Y;⑩X 比 Y VP。
所调查的数据如下:
《宋书》中①5例,②2例,③10例,④⑤0例,⑥5例,⑦3例,⑧1例,⑨7例,⑩7例,共40例;《魏书》中①5例,②4例,③9例,④⑤0例,⑥1例,⑦7例,⑧13例,⑨2例,⑩3例,共44例。
《宋书》中①式的例如:遇其所生,弃若粪土,褴缕比于重囚,穷困过于下使。(文九王列传)
②式例如:则蒲亭虽陋,可比德于盛明;豚鱼微物,不独遗于今化。(郑鲜之、裴松之、何承天列传)
③式例如:恐君逄此时,或亦不免高阁,乃复假名不知己者,岂欲自比卫赐邪?(羊欣、张敷、王微列传)
⑥式例如:保兹永胙,与天比崇。(宋书·乐志二)
⑦式例如:民敬官長,比之父母。(刘秀之、顾琛、顾觊之列传)
⑧式例为:知以杨难当投命告败,比之穷鸠,欲动众以相存拯。(索虏列传) ⑨式例如:当时议者以耕比汉卜式,诏书褒美,酬以县令。(孝义列传)
⑩式例如:则月有频三大、频二小,比旧法殊为异。(历志中)
《魏书》中①式例如:此其所以自比于子房也。(崔浩列传)
②式4例,如:如得人于汉世,比多士于周庭。(李顺列传)
③式例如:高祖笑曰:“任城欲自比汲黯也。且所言是公,未知得失所在,何便谢司空也。”(景穆十二王列传中)
⑥式例为:伏惟圣德慈惠,岂与汉文比隆哉。(李彪、高道悦列传)
⑦式例如:《春秋》之义,大一统之美,吴、楚僭号,久加诛绝,君子贱其伪名,比之尘垢。(太祖道武帝帝纪)
⑧式例如:且赁假充事,比之僦车,交成息耗。(食货志)
⑨式例如:以今比昔,事兼数倍。(游雅、高闾列传)
⑩式例如:自比股肱褫落,心膂无寄。方任虽重,比此为轻。(于栗磾列传)
①~⑧式在魏晋以前既已常见,学者们已有讨论,此不赘。而⑨⑩两式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产生的,Peyraube(1989)曾经指出过,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比”字比较句出现了两种新形式,即“以 X 比 Y”和“X 比 Y VP”。刘海平(2012)调查过《世说新语》、《周氏冥通记》、《齐民要术》、《洛阳伽蓝记》中“比”字句的南北差异,得出的结论是南朝的《世说新语》中的⑨⑩式居多,北朝的《齐民要术》和《洛阳伽蓝记》中不见这两种新形式。
从本次调查的情况来看,《宋书》、《魏书》中“比”字句的总数分别为40例和44例,而《宋书》中⑨式7例,⑩式7例,占整个“比”字句的35.00%,而《魏书》中⑨式2例,⑩式3例,总占比11.36%。
在汉语史中,当一种新的句法形式产生之后,它的发展前景有可能是,有些地区较先使用,有些地区较后使用;还有可能是,这些新形式在不同的地区都有使用,但是有的地区使用得多些,有些地区使用得少些,等等。这些都是语法地域差异的具体表现。从我们调查的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出,北朝的《魏书》中⑨⑩两种新形式所占比例普遍比南朝的《宋书》中的要低,这说明《宋书》比《魏书》更多采用“比”字句新形式,这也是南北朝语法地域差异的一种具体表现。
参考文献
[1]鲁国尧.“颜之推谜题”及其半解(上)[J].中国语文,2002(6).
[2]鲁国尧.“颜之推谜题”及其半解(下)[J].中国语文,2003(2).
[3]汪维辉.六世纪汉语词汇的南北差异——以《周氏冥通记》和《齐民要术》为例[J].中国语文,2007(2).
[4]萧红.六世纪汉语第一、第二人称代词的南北差异——以《齐民要术》和《周氏冥通记》为例[J].长江学术,2010(4).
[5]刘海平.五、六世纪名量结构和比较句的南北差异[J].古汉语研究,2012(1).
[6]马建忠.马氏文通[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7]Peyraube, Alain. History of the Comparative Consstruction in Chinese from the 5th Century B.C. to the 14th Century A.D.[M]//.Reprinted Proceeding on the Secon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Sinology Academia Sinca, 1989.
[8]史佩信.比字句溯源[J].中國语文,1993(6).
课题:本文系2013年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基于地域分析的汉魏六朝汉语语序研究”(项目编号:13YY08)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介绍:刘海平,赣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博士后,研究方向:汉语史)
关键词:《宋书》 《魏书》 “比”字句 南北差异
陈第说:“盖时有古今,地有南北,字有更革,音有转移,亦势所必至。”(《毛诗古音考自序》)颜之推又说:“南方水土和柔,其音清举而切诣,失在浮浅,其辞多鄙俗。北方山川深厚,其音沉浊而鈋钝,得其质直,其辞多古语。”(《颜氏家训·音辞篇》)南北朝时期语言的地域差异问题受到了普遍的关注,比如鲁国尧(2002、2003)、汪维辉(2007),等。另外,在语言的诸要素中,相对于语音、词汇方面来说,语法方面的地域差异是比较小的,但是语法方面的地域差异又有其重要的研究价值,近年来学界也逐渐关注历时语法方面的差异,比如,萧红(2010)探讨了南北朝时期人称代词的南北差异,刘海平(2012)调查了五、六世纪名量结构和比较句的南北差异,等等,这些研究是很有意义的。虽然如此,但是从总体上来看,对于南北朝时期语法地域差异的探讨,无论是从研究深度方面,还是从广度方面,做得都还不够,都还可以深入挖掘。我们准备以南北朝时期的《魏书》和《宋书》中的比较句为例,来探讨历史语法中的南北差异。
本文选取二十四史中的《魏书》和《宋书》来做调查,《魏书》作为北朝文献的代表,《宋书》作为南朝文献的代表,《魏书》由北朝人魏收撰修而成,《宋书》由南朝人沈约撰修而成,两部文献本身的口语程度比较高。
《魏书》记载北朝鲜卑族拓跋部发展的历史,内容涉及拓跋部的发展兴盛、北方的统一、封建化和门阀制度化的建立等事件,以及北魏、东魏与南朝各国的关系等,《魏书》大都使用当时的口语来记言论事。《宋书》记述南朝刘宋发展的历史,保存了较多的原始史料,尤其是收载了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可以从中看出刘宋时期社会、政治、经济以及语言的实际情况。
《魏书》、《宋书》可谓是同时代人写同时代事,而此期的《梁书》、《陈书》以及《北齐书》、《周书》等是由唐代人撰修而成的。作为语言研究来说,《魏书》、《宋书》的价值比较高,虽然《宋书》中少数列传后人有所增补,但也无伤大雅,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调查时我们将这些部分剔除,这些语料是太田辰夫所说的“同时资料”,这是本文选取这两部文献来做调查的重要原因。
再来说说“比”字句。“比”字句是指用“比”字介词短语来表示比较的句子,如“我比你高”“中国的国土面积比印度的大”。用来表示比较的事物在数量、程度、性质等方面是不相同的,所以也叫做差比句。还要说明的是,现代汉语中的“比”字句主要用来表示差比,而很少用来表示极比和平比。
马建忠(2002:135-140)谈过比较句。《马氏文通》论比三之八:
凡色相之丽于体也,至不齐也。同一静字,以所肖者浅深不能一律,而律其不一,所谓比也。象静为比有三,曰平比,曰差比,曰极比。
平比者,凡象静字以比两端无轩轾而适相等者也。等之之字,为“如”“若”“犹”“由”诸字,参诸所比两端以准其平。
……
差比者,两端相较有差也。差之之字,概为“极”字,“于”“乎”两字亦间用焉。其所以为较者,则象静字表之。
不管是差比句还是平比句,《马氏文通》都没有说到“比”字句,众所周知,《马氏文通》在语料的选取上是很讲究的,所选例句大多为先秦两汉文献中的例子,马氏没有说到“比”字句,也并不是说先秦两汉时期就没有“比”字句的情况,只能是说先秦两汉的主要比较句形式还不是“比”字句,那时的比较句主要是用“于”字句等来表示的。“比”字句中的“比”在先秦时期还是动词,是比较、相比的意思,与一般实词虚化所走的道路一样,“比”字也是如此,大约从汉代以后,“比”逐步虚化为介词,到六朝时期,“比”字还没有完全虚化为介词,但是与先秦时期相比,用作比较句的情况就更多了。另外还要说明的是,和今天的“比”字句不用来表示平比的情况不同的是,先秦时期的“比”字句可用于表示差比、平比,但一般也不用来表示极比的情况。
Peyraube(1989)指出南北朝时期“比”字句有10种格式,即X 比 于 Y;X 比 Y;比 X 于 Y;X 以 Y 比;X 比 Y VP;X 与 Y 比;X Y 比;以 X 比 Y。史佩信(1993)将先秦两汉比动句划分为5类:比X于Y,(P);比之于Y,(P);比于Y,(P);X比之Y,(P);X比Y,(P)。根据Peyraube以及史佩信的意见,我们将《魏书》《宋书》中的“比”字句分为以下几类来做调查:①X 比 于 Y;②比 X 于 Y;③X 比 Y;④X Y 比;⑤X 以 Y 比;⑥X (与) Y 比;⑦X 比 之 Y;⑧X 比 之 Y VP;⑨以 X 比 Y;⑩X 比 Y VP。
所调查的数据如下:
《宋书》中①5例,②2例,③10例,④⑤0例,⑥5例,⑦3例,⑧1例,⑨7例,⑩7例,共40例;《魏书》中①5例,②4例,③9例,④⑤0例,⑥1例,⑦7例,⑧13例,⑨2例,⑩3例,共44例。
《宋书》中①式的例如:遇其所生,弃若粪土,褴缕比于重囚,穷困过于下使。(文九王列传)
②式例如:则蒲亭虽陋,可比德于盛明;豚鱼微物,不独遗于今化。(郑鲜之、裴松之、何承天列传)
③式例如:恐君逄此时,或亦不免高阁,乃复假名不知己者,岂欲自比卫赐邪?(羊欣、张敷、王微列传)
⑥式例如:保兹永胙,与天比崇。(宋书·乐志二)
⑦式例如:民敬官長,比之父母。(刘秀之、顾琛、顾觊之列传)
⑧式例为:知以杨难当投命告败,比之穷鸠,欲动众以相存拯。(索虏列传) ⑨式例如:当时议者以耕比汉卜式,诏书褒美,酬以县令。(孝义列传)
⑩式例如:则月有频三大、频二小,比旧法殊为异。(历志中)
《魏书》中①式例如:此其所以自比于子房也。(崔浩列传)
②式4例,如:如得人于汉世,比多士于周庭。(李顺列传)
③式例如:高祖笑曰:“任城欲自比汲黯也。且所言是公,未知得失所在,何便谢司空也。”(景穆十二王列传中)
⑥式例为:伏惟圣德慈惠,岂与汉文比隆哉。(李彪、高道悦列传)
⑦式例如:《春秋》之义,大一统之美,吴、楚僭号,久加诛绝,君子贱其伪名,比之尘垢。(太祖道武帝帝纪)
⑧式例如:且赁假充事,比之僦车,交成息耗。(食货志)
⑨式例如:以今比昔,事兼数倍。(游雅、高闾列传)
⑩式例如:自比股肱褫落,心膂无寄。方任虽重,比此为轻。(于栗磾列传)
①~⑧式在魏晋以前既已常见,学者们已有讨论,此不赘。而⑨⑩两式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产生的,Peyraube(1989)曾经指出过,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比”字比较句出现了两种新形式,即“以 X 比 Y”和“X 比 Y VP”。刘海平(2012)调查过《世说新语》、《周氏冥通记》、《齐民要术》、《洛阳伽蓝记》中“比”字句的南北差异,得出的结论是南朝的《世说新语》中的⑨⑩式居多,北朝的《齐民要术》和《洛阳伽蓝记》中不见这两种新形式。
从本次调查的情况来看,《宋书》、《魏书》中“比”字句的总数分别为40例和44例,而《宋书》中⑨式7例,⑩式7例,占整个“比”字句的35.00%,而《魏书》中⑨式2例,⑩式3例,总占比11.36%。
在汉语史中,当一种新的句法形式产生之后,它的发展前景有可能是,有些地区较先使用,有些地区较后使用;还有可能是,这些新形式在不同的地区都有使用,但是有的地区使用得多些,有些地区使用得少些,等等。这些都是语法地域差异的具体表现。从我们调查的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出,北朝的《魏书》中⑨⑩两种新形式所占比例普遍比南朝的《宋书》中的要低,这说明《宋书》比《魏书》更多采用“比”字句新形式,这也是南北朝语法地域差异的一种具体表现。
参考文献
[1]鲁国尧.“颜之推谜题”及其半解(上)[J].中国语文,2002(6).
[2]鲁国尧.“颜之推谜题”及其半解(下)[J].中国语文,2003(2).
[3]汪维辉.六世纪汉语词汇的南北差异——以《周氏冥通记》和《齐民要术》为例[J].中国语文,2007(2).
[4]萧红.六世纪汉语第一、第二人称代词的南北差异——以《齐民要术》和《周氏冥通记》为例[J].长江学术,2010(4).
[5]刘海平.五、六世纪名量结构和比较句的南北差异[J].古汉语研究,2012(1).
[6]马建忠.马氏文通[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7]Peyraube, Alain. History of the Comparative Consstruction in Chinese from the 5th Century B.C. to the 14th Century A.D.[M]//.Reprinted Proceeding on the Secon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Sinology Academia Sinca, 1989.
[8]史佩信.比字句溯源[J].中國语文,1993(6).
课题:本文系2013年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基于地域分析的汉魏六朝汉语语序研究”(项目编号:13YY08)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介绍:刘海平,赣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博士后,研究方向:汉语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