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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5目,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再次发生特大矿难,105名矿工遇难。导致这起事故扩大的重要原因竟是矿方迟迟没有上报。矿长何以如此胆大妄为?事发煤矿所有手续齐全,号称“六证齐全”。“超产”、“超员”、“越层”均非一目之功,何以地方监管部门一直发现不了?矿难为什么屡次挑战安监部门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