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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是一门具有深厚文化底蕴与历史沧桑的艺术,书法作为中国文化的一种象征,被打上"东方"的符号。然而通观中西艺术思想史,中国草书的艺术美感其实蕴含着柏拉图式的"癫狂"与尼采的"酒神精神"。本文试从草书的创作动机与艺术形式切入,以唐代的草书家张旭和怀素为例,阐释西方的"狂"与草书大家的创作艺术与创作心理之间的共通之处,进而用中西观照的眼光来审视草书的艺术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