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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邮政企业党组(党委)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像抓经济工作一样,高度重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在年初召开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的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集团公司党组对2014年邮政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
中国邮政作为大型央企,总资产近6万亿,拥有基础邮政、速递物流、邮政金融(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经营规模占集团总收入60%以上)三大业务板块,而且产品种类多,管理层级多,业务覆盖面广,资源和权力相对集中。近几年全系统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的违纪违法处以上干部中,“一把手”就占到60%。特别是邮政金融,也是易发腐败的高风险领域。
面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复杂形势,集团公司党组和纪检组坚持“重教育、抓关键、建制度、强监督”的工作思路,多措并举,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抓住重点群体 层层落实责任
抓住各级党组(党委)班子。集团公司党组强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须种好的责任田。每年初,集团公司党组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并与所属各单位党组(党委)班子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协议书》,逐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抓住党员领导干部。党组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增强党的观念,牢记自己是党的干部,牢记自己的党内职责和义务。党组(党委)书记要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重任。党组其他成员在分管领域是第一责任人,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做到既抓业务,又抓党风廉政建设。
抓住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集团公司总部机关和直属各单位负有重要的管理职能,特别是管人、管财、采购、对外业务联络等岗位资源和权力集中,是易发腐败的敏感岗位。为此,党组突出抓好对他们的教育管理。比如,集邮总公司在与本单位领导干部签订廉洁自律责任书时,摒弃了以往的统一格式,改由领导干部个人根据各自岗位职责,自己提出本人的廉洁承诺,并簽字确认。
管住关键事项 切实加强领导
集团公司党组坚持把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中之重,抓住关键,带动全面。
党组规定,重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守集团公司决策程序和决策规则,邮政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是集团公司重大决策的第一责任人。重要干部任免,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不准临时动议,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对提任的干部必须严格履行程序,在党组研究决定任职前,纪检监察部门要出具书面意见,实行一票否决;新提拔干部上岗前,党政主要领导都要进行任前谈话,由纪检组长进行廉政谈话,并进行任前廉政考试;所属单位班子主要领导确定调整后,一律不得做人事调整,一律不得作重大经济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纳入计划,遵从决策和审批流程,对物资、工程和服务实行集中采购、目录管理和招投标,所有邮政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会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
党组明确,对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实行决策回避制度,进行决策考核评价和后评估,对决策失误进行责任追究,并建立决策失误纠正改错机制。纪检监察部门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部门,负责整合监督资源,强化监督措施,保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健全规章制度 规范责任行为
近两年多来,邮政集团公司党组按照中央要求,结合邮政实际,先后制定涉及全局性的重要制度50余项,努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做到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在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制定了集团公司党组工作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明确了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主体、决策内容、决策程序规则和决策责任。
在廉政建设方面,制定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办法、集团公司党组巡视工作暂行办法,以及集团公司领导职务消费管理规定、邮政系统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管理的指导意见等等。
在干部人事制度方面,制定了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领导人员任免工作程序、高管人员任职前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试行办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等。
在企业民主管理方面,党组印发了中国邮政集团工会组织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邮政企业职代会制度的意见等,进一步发挥职工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参与监督作用。
近期正在抓紧修订《集团公司关于惩处失职渎职行为的暂行规定》、《邮政企业效能监察暂行办法》,完善职务消费、工程招标、物资采购、培训、项目评审、公务接待等方面的制度。同时将进一步在抓落实上下功夫。
强化监督检查 倒逼责任落地
一是建立重大事项督办制度。由专人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阶段性工作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督办,促进工作落实。二是完善集团公司党组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汇报制度。三是加强信访监督和案件查办工作。四是积极开展民主监督。发挥企业职代会、工会等群众组织的监督作用,促进廉政建设和班子民主决策。
中国邮政作为大型央企,总资产近6万亿,拥有基础邮政、速递物流、邮政金融(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经营规模占集团总收入60%以上)三大业务板块,而且产品种类多,管理层级多,业务覆盖面广,资源和权力相对集中。近几年全系统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的违纪违法处以上干部中,“一把手”就占到60%。特别是邮政金融,也是易发腐败的高风险领域。
面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复杂形势,集团公司党组和纪检组坚持“重教育、抓关键、建制度、强监督”的工作思路,多措并举,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抓住重点群体 层层落实责任
抓住各级党组(党委)班子。集团公司党组强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须种好的责任田。每年初,集团公司党组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并与所属各单位党组(党委)班子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协议书》,逐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抓住党员领导干部。党组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增强党的观念,牢记自己是党的干部,牢记自己的党内职责和义务。党组(党委)书记要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重任。党组其他成员在分管领域是第一责任人,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做到既抓业务,又抓党风廉政建设。
抓住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集团公司总部机关和直属各单位负有重要的管理职能,特别是管人、管财、采购、对外业务联络等岗位资源和权力集中,是易发腐败的敏感岗位。为此,党组突出抓好对他们的教育管理。比如,集邮总公司在与本单位领导干部签订廉洁自律责任书时,摒弃了以往的统一格式,改由领导干部个人根据各自岗位职责,自己提出本人的廉洁承诺,并簽字确认。
管住关键事项 切实加强领导
集团公司党组坚持把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中之重,抓住关键,带动全面。
党组规定,重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守集团公司决策程序和决策规则,邮政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是集团公司重大决策的第一责任人。重要干部任免,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不准临时动议,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对提任的干部必须严格履行程序,在党组研究决定任职前,纪检监察部门要出具书面意见,实行一票否决;新提拔干部上岗前,党政主要领导都要进行任前谈话,由纪检组长进行廉政谈话,并进行任前廉政考试;所属单位班子主要领导确定调整后,一律不得做人事调整,一律不得作重大经济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纳入计划,遵从决策和审批流程,对物资、工程和服务实行集中采购、目录管理和招投标,所有邮政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会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
党组明确,对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实行决策回避制度,进行决策考核评价和后评估,对决策失误进行责任追究,并建立决策失误纠正改错机制。纪检监察部门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部门,负责整合监督资源,强化监督措施,保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健全规章制度 规范责任行为
近两年多来,邮政集团公司党组按照中央要求,结合邮政实际,先后制定涉及全局性的重要制度50余项,努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做到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在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制定了集团公司党组工作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明确了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主体、决策内容、决策程序规则和决策责任。
在廉政建设方面,制定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办法、集团公司党组巡视工作暂行办法,以及集团公司领导职务消费管理规定、邮政系统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管理的指导意见等等。
在干部人事制度方面,制定了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领导人员任免工作程序、高管人员任职前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试行办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等。
在企业民主管理方面,党组印发了中国邮政集团工会组织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邮政企业职代会制度的意见等,进一步发挥职工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参与监督作用。
近期正在抓紧修订《集团公司关于惩处失职渎职行为的暂行规定》、《邮政企业效能监察暂行办法》,完善职务消费、工程招标、物资采购、培训、项目评审、公务接待等方面的制度。同时将进一步在抓落实上下功夫。
强化监督检查 倒逼责任落地
一是建立重大事项督办制度。由专人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阶段性工作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督办,促进工作落实。二是完善集团公司党组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汇报制度。三是加强信访监督和案件查办工作。四是积极开展民主监督。发挥企业职代会、工会等群众组织的监督作用,促进廉政建设和班子民主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