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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出口是我国近年来农产品出口中的类大宗产品,2006年全国累计出口水果(含鲜冷冻水果、水果汁、水果罐头和其它加工水果等)370.16,金额达247.5亿美元,水果进出口贸易顺差为17.14亿美元。山东、陕西、浙江、广东和福建是我国水果出口的主要省份,我国水果主要出口到美国、日本、俄罗斯、荷兰和德国,还有大洋洲、中东及周边许多国家。水果出口既为国家换来外汇,也提高了果业生产的效益,果区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果业生产已成为促进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柱产业。2006年全国水果总面积超过10000千公顷,总产量达到16700万吨,占世界水果总产量的20%以上,是世界第一水果生产国,人均年占有水果量接近70千克,与世界人均占有量的76千克水平相差无几,这对于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的中国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成就。但是,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国水果出口量只占总产量的2.4%,说明我国水果的生产管理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也说明我国水果出口的潜力还很大。在拓展我国水果出口市场的过程中,除掉我们本身的诸多限制因素外,来自外部的制约因素主要是国际社会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对食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对进口水果的农药残留、卫生标准的要求越来越高;进口国为了保护本国果树生产,提出了越来越多的植物检疫的要求,当然其中也不免带有贸易保护主义色彩的技术壁垒。下面谈谈影响我国水果出口的两大外部因素,以及如何积极应对的建议。
1 关于农药残留和食品卫生标准问题
现代工农业生产技术为人类创造了大量的物质财富,同时也伴随着出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危害人类健康等负面影响,以致严重影响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经济发达国家因现代化生产技术的应用而先得利,也先受其害,他们也先觉醒。20世纪70—80年代发达国家相继认识到环保问题的严重性,推出一系列反制措施,其中控制农产品中化合物残留是一个重点,相继提出了种类繁多的限制标准,而且一改再改,越来越严,因此农药残留、食品安全成为我国水果出口的一大障碍。
2006年1月1日起欧盟执行新的食品卫生法规,新法规突出强调食品生产从农场到餐桌的全程监制,强调食品生产者在保证食品安全中的重要职责,突出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可追溯管理与食品安全的可追溯性,这意味着向欧盟出口的农产品,不但要符含欧盟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还要放大延伸食品安全管理链条,对出口国负责监管工作的部门与出口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欧盟多次发布指令修改包括水果和蔬菜在内的植物源产品中农药最高残留限量。2006年欧盟又开始实施化学品注册、评估和许可制度(REACH),对与水果生产有关的农药生产等行业产生重大影响,从而不可避免地影响水果生产和出口。
日本为加强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的管理和限制农产品进口,2006年5月29日起执行“肯定列表制度”。主要包括食品中农业化学品含量不得超过最大残留限量的“暂定标准”,和未制订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在食品中的含量不得超过的“一律标准”,即0.01毫克/千克。“肯定列表制度”涉及苹果、梨等水果的农药、生长刺激素、除草剂共有343种,与我国水果出口关系密切的至’少有80多种。
在发达国家的带动下,世界上许多国家对食品安全日趋重视,也先后制定自己的农药残留及食品卫生标准。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国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问题也随之突出,并屡屡被媒体披露。我国政府对此十分重视,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推行“绿色食品”,可以称作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食品安全行动,对推进农产品生产安全和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一些果产区和相关企业开展了质量保证体系(IS09000、9001、9002等)认证、欧盟良好农业操作规范(EUREPGAP)认证、危险物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卫生标准操作规范(SSOP)认证以及有机食品认证(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FOAM认证、德国BCS有机食品认证、等,大大提升了我国水果行业的质量管理水平,逐步与国际先进管理接轨。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教育广大果农和果业从业者牢固树立食品生产安全意识、自觉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范、达到万无一失的程度还任重道远。
2 关于检疫病虫害问题
植物检疫是国家以立法的形式,禁止或限制危险性病虫害和杂草从国外传人,或从本国传出,或从本国局部地区向外蔓延的一种国际通用的有效措施。
经过与相关国家长期、艰苦的水果出口解禁谈判,我国先后与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智利、秘鲁、墨西哥、阿根廷、俄罗斯、泰国、毛里求斯等10个国家签订了出口水果植物检疫议定书,2007年2月又与南非签订了出口水果植物检疫议定书。
这些国家对进口中国水果(主要是苹果和梨)共提出u种检疫病害,其中有在我国尚未发现的苹果(梨)火疫病和欧洲梨锈病;在我国苹果、梨产区广泛发生的苹果(梨)轮纹病、苹果(梨)褐腐病、梨黑星病;局部地区、个别年份危害较重的苹果锈病、苹果花腐病、梨锈病以及过去在陕西等地曾经危害较重的苹果枝溃疡病,该病近年已很少见,可能与品种更新有关;对方提出的梨干枯病未见详细资料,同属的 Diaporthe ambigua 在我国部分梨产区有发生;美国检疫部门称之为梨黑斑病的病菌 Altemaria gaisen是美方在其口岸抽查进口中国鸭梨时发现的,于这个病菌的认识和命名,中美双方专家尚有分歧,经过谈判已就临时性的处置措施达成共识,暂时不影响中国梨的出口,但致病菌的研究亟待加强。
在虫害方面,进口国共提出38种检疫害虫(叶螨),包括桃小食心虫、苹果小食心虫、梨小食心虫、梨大食心虫、桃蛀螟、李小食心虫等6种蛀食果实的食心虫。苹果小卷叶蛾、旋纹潜叶蛾、桃条麦蛾、香梨优斑螟、舞毒蛾等5种危害叶子和枝干为主的害虫。11种刺吸口器害虫.其中梨木虱是梨产区重要害虫,但澳大利亚对进口中国梨的检疫害虫名单中的梨木虱学名用的是CacopsYllapynsuga,杨集昆等在其研究报告中早已指出:中国境内没有,广泛分布于中国北方梨区的梨木虱的学名应是Psylla chi,nensis,中名是“中国梨木虱”,说明澳方提出的学名是不准确的,梨黄粉蚜是梨园常见害虫,即使套袋也难于保证中国梨木虱、梨黄粉蚜不危害袋内果实,所以应该认真对待;另有8种介壳虫,其中康氏粉蚧近年在部分地区套袋果园发生较重.梨蛎蚧是否有尚不清楚,其余几种介壳虫或是分布较局限,或是危害较轻,相对容易控制;南非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共有10种害虫,其中日本长盾蚧(梨) 白片盾蚧)是有别于其他10国的种类;木槿曼粉蚧和缨翅目的西花蓟马都是外来人侵害虫,目前仅在我国华南有发生。还有3种象虫:梨虎象、杏虎象(日本苹虎象)、朝鲜梨虎象,赵养昌等对我国境内危害果实的Rhynchites属的象虫有过深入的研究,指出梨虎象是其中的一种主要种类,对方名单中的Rhynchitesheros中名应是日本苹虎象,而杏虎-象的学名应是RhVnchites faldermanni,两者不是一种,至于朝鲜梨虎象,赵养昌的研究报告未提及,尚待进一步研究确认。名单中涉及9种实蝇类害虫,其中只有桔小实蝇、桔大实蝇、蜜柑大实蝇3种在我国南方有分布,但苹果、梨产区未发现其危害,其余6种实蝇我国均没有。名单中还有3种叶螨,其中山楂叶螨是苹果、梨园常见的、重要的害螨,不但我国有,而且广泛分布于亚洲、欧洲和大洋洲,神泽叶螨、截形叶螨在我国苹果、梨产区虽有记载,但很少发现其危害。
从上述分析不难看出,进口国提出的检疫病虫害名单中确实有一些种类是局部分布于我国或东亚的,对方的要求是有道理的;但是,名单中也不乏广泛分布于世界很多地区的种类,如梨小食心虫、舞毒蛾、康氏粉蚧、山楂叶螨等,没有实行植物检疫的充分理由,这就是贸易保护主义“技术壁垒”的体现。从名单可以看出有些国家对我国的果园病虫害发生情况和技术资料的研究并不很充分,以致出现引用学名错误的情况,从另一侧面也反映我国植物病虫害的研究资料存在比较零乱的情况,部分资料甚至过时,或有错误之处。
3 几点应对建议
针对上述情况,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保证我国水果生产持续发展,使水果出口持续顺畅和不断增长,笔者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3.1 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要引导广大果农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绝对不用国家明文规定的禁用农药、化学肥料。保护利用天敌,鼓励使用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矿物源农药;合理使用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使出口果品农药残留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进口国的要求。
目前在我国落叶果树产区广泛实施的果实套袋是现阶段降低果品农药残留暈的有效措施,农业部近年实施的套袋直补项目对进一步推广果实套袋有很大促进作用,执行项目的苹果主产区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套袋技术,提高套袋效果。科研人员要探索解决套袋栽培中出现的果实品质有所下降及某些病虫害危害加重的问题。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充斥市场的劣质果袋,杜绝频频发生的坑农害农事件。
3.2 强化植物保护和植物检疫意识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努力做好各类果树病虫害防治,既要把影响产量和质量的主要病虫害控制好,也要尽量减少使用化学农药、化学肥料,减轻化合物对果实的污染。
切实抓好对内、对外检疫病虫害及进口国关注的病虫害的防控,加强非疫区建设,把隐患消灭在源头。广大果农和水果出口企业要积极配合检疫部门做好产地检疫、加工车间检疫、口岸检疫,把危险性病虫害阻隔在成品外运之前。
3.3 加强出口水果基地建设,强化出口果园质量管理
鼓励有实力的水果贮藏加工企业采取公司 农户的模式,在优质果品产地建立出口水果生产基地,形成集中联片的出口注册果园,按出口要求实施规范化科学管理,推动病虫害的统防统治,保证出口企业有足够数量的、安全优质的货源。
水果出口企业要强化自身的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国际标准和进口国要求,对种植生产、采购运输、分选包装、贮藏保鲜到成品外运实行规范化管理,实施全程质量监控,建立规范的生产记录制度和有效的质量安全追溯机制,提高中国水果的质量信誉度,推动中国水果向世界水果市场迈进。
3.4 深入开展果树植物保护学科的基础研究
我国果树植保科技人员要急国家之所急,想果农之所想,发挥团队精神,攻克果园病虫害的一些关键性难题,对苹果、梨、柑桔等主要树种,以主要优势产业带为目标区,进行主要病虫害综合防治研究,借助信息化技术、昆虫性信息素技术、转基因技术等先进技术,研究和建立着眼于可持续发展的果园生态管理体系,在各个优势产业带设立大面积示范区,验证科研成果,指导该区域果园病虫害综合防治,推动出口果园整体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果树植保科技专家与病虫分类学家通力协作,对我国主要果树病虫害的种类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订正一些模糊不清或使用混乱的学名,并在权威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取代现已陈旧的、零乱的、甚至是有些错误的资料,为扩大我国水果出口铺平道路。
1 关于农药残留和食品卫生标准问题
现代工农业生产技术为人类创造了大量的物质财富,同时也伴随着出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危害人类健康等负面影响,以致严重影响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经济发达国家因现代化生产技术的应用而先得利,也先受其害,他们也先觉醒。20世纪70—80年代发达国家相继认识到环保问题的严重性,推出一系列反制措施,其中控制农产品中化合物残留是一个重点,相继提出了种类繁多的限制标准,而且一改再改,越来越严,因此农药残留、食品安全成为我国水果出口的一大障碍。
2006年1月1日起欧盟执行新的食品卫生法规,新法规突出强调食品生产从农场到餐桌的全程监制,强调食品生产者在保证食品安全中的重要职责,突出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可追溯管理与食品安全的可追溯性,这意味着向欧盟出口的农产品,不但要符含欧盟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还要放大延伸食品安全管理链条,对出口国负责监管工作的部门与出口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欧盟多次发布指令修改包括水果和蔬菜在内的植物源产品中农药最高残留限量。2006年欧盟又开始实施化学品注册、评估和许可制度(REACH),对与水果生产有关的农药生产等行业产生重大影响,从而不可避免地影响水果生产和出口。
日本为加强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的管理和限制农产品进口,2006年5月29日起执行“肯定列表制度”。主要包括食品中农业化学品含量不得超过最大残留限量的“暂定标准”,和未制订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在食品中的含量不得超过的“一律标准”,即0.01毫克/千克。“肯定列表制度”涉及苹果、梨等水果的农药、生长刺激素、除草剂共有343种,与我国水果出口关系密切的至’少有80多种。
在发达国家的带动下,世界上许多国家对食品安全日趋重视,也先后制定自己的农药残留及食品卫生标准。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国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问题也随之突出,并屡屡被媒体披露。我国政府对此十分重视,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推行“绿色食品”,可以称作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食品安全行动,对推进农产品生产安全和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一些果产区和相关企业开展了质量保证体系(IS09000、9001、9002等)认证、欧盟良好农业操作规范(EUREPGAP)认证、危险物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卫生标准操作规范(SSOP)认证以及有机食品认证(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FOAM认证、德国BCS有机食品认证、等,大大提升了我国水果行业的质量管理水平,逐步与国际先进管理接轨。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教育广大果农和果业从业者牢固树立食品生产安全意识、自觉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范、达到万无一失的程度还任重道远。
2 关于检疫病虫害问题
植物检疫是国家以立法的形式,禁止或限制危险性病虫害和杂草从国外传人,或从本国传出,或从本国局部地区向外蔓延的一种国际通用的有效措施。
经过与相关国家长期、艰苦的水果出口解禁谈判,我国先后与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智利、秘鲁、墨西哥、阿根廷、俄罗斯、泰国、毛里求斯等10个国家签订了出口水果植物检疫议定书,2007年2月又与南非签订了出口水果植物检疫议定书。
这些国家对进口中国水果(主要是苹果和梨)共提出u种检疫病害,其中有在我国尚未发现的苹果(梨)火疫病和欧洲梨锈病;在我国苹果、梨产区广泛发生的苹果(梨)轮纹病、苹果(梨)褐腐病、梨黑星病;局部地区、个别年份危害较重的苹果锈病、苹果花腐病、梨锈病以及过去在陕西等地曾经危害较重的苹果枝溃疡病,该病近年已很少见,可能与品种更新有关;对方提出的梨干枯病未见详细资料,同属的 Diaporthe ambigua 在我国部分梨产区有发生;美国检疫部门称之为梨黑斑病的病菌 Altemaria gaisen是美方在其口岸抽查进口中国鸭梨时发现的,于这个病菌的认识和命名,中美双方专家尚有分歧,经过谈判已就临时性的处置措施达成共识,暂时不影响中国梨的出口,但致病菌的研究亟待加强。
在虫害方面,进口国共提出38种检疫害虫(叶螨),包括桃小食心虫、苹果小食心虫、梨小食心虫、梨大食心虫、桃蛀螟、李小食心虫等6种蛀食果实的食心虫。苹果小卷叶蛾、旋纹潜叶蛾、桃条麦蛾、香梨优斑螟、舞毒蛾等5种危害叶子和枝干为主的害虫。11种刺吸口器害虫.其中梨木虱是梨产区重要害虫,但澳大利亚对进口中国梨的检疫害虫名单中的梨木虱学名用的是CacopsYllapynsuga,杨集昆等在其研究报告中早已指出:中国境内没有,广泛分布于中国北方梨区的梨木虱的学名应是Psylla chi,nensis,中名是“中国梨木虱”,说明澳方提出的学名是不准确的,梨黄粉蚜是梨园常见害虫,即使套袋也难于保证中国梨木虱、梨黄粉蚜不危害袋内果实,所以应该认真对待;另有8种介壳虫,其中康氏粉蚧近年在部分地区套袋果园发生较重.梨蛎蚧是否有尚不清楚,其余几种介壳虫或是分布较局限,或是危害较轻,相对容易控制;南非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共有10种害虫,其中日本长盾蚧(梨) 白片盾蚧)是有别于其他10国的种类;木槿曼粉蚧和缨翅目的西花蓟马都是外来人侵害虫,目前仅在我国华南有发生。还有3种象虫:梨虎象、杏虎象(日本苹虎象)、朝鲜梨虎象,赵养昌等对我国境内危害果实的Rhynchites属的象虫有过深入的研究,指出梨虎象是其中的一种主要种类,对方名单中的Rhynchitesheros中名应是日本苹虎象,而杏虎-象的学名应是RhVnchites faldermanni,两者不是一种,至于朝鲜梨虎象,赵养昌的研究报告未提及,尚待进一步研究确认。名单中涉及9种实蝇类害虫,其中只有桔小实蝇、桔大实蝇、蜜柑大实蝇3种在我国南方有分布,但苹果、梨产区未发现其危害,其余6种实蝇我国均没有。名单中还有3种叶螨,其中山楂叶螨是苹果、梨园常见的、重要的害螨,不但我国有,而且广泛分布于亚洲、欧洲和大洋洲,神泽叶螨、截形叶螨在我国苹果、梨产区虽有记载,但很少发现其危害。
从上述分析不难看出,进口国提出的检疫病虫害名单中确实有一些种类是局部分布于我国或东亚的,对方的要求是有道理的;但是,名单中也不乏广泛分布于世界很多地区的种类,如梨小食心虫、舞毒蛾、康氏粉蚧、山楂叶螨等,没有实行植物检疫的充分理由,这就是贸易保护主义“技术壁垒”的体现。从名单可以看出有些国家对我国的果园病虫害发生情况和技术资料的研究并不很充分,以致出现引用学名错误的情况,从另一侧面也反映我国植物病虫害的研究资料存在比较零乱的情况,部分资料甚至过时,或有错误之处。
3 几点应对建议
针对上述情况,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保证我国水果生产持续发展,使水果出口持续顺畅和不断增长,笔者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3.1 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要引导广大果农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绝对不用国家明文规定的禁用农药、化学肥料。保护利用天敌,鼓励使用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矿物源农药;合理使用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使出口果品农药残留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进口国的要求。
目前在我国落叶果树产区广泛实施的果实套袋是现阶段降低果品农药残留暈的有效措施,农业部近年实施的套袋直补项目对进一步推广果实套袋有很大促进作用,执行项目的苹果主产区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套袋技术,提高套袋效果。科研人员要探索解决套袋栽培中出现的果实品质有所下降及某些病虫害危害加重的问题。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充斥市场的劣质果袋,杜绝频频发生的坑农害农事件。
3.2 强化植物保护和植物检疫意识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努力做好各类果树病虫害防治,既要把影响产量和质量的主要病虫害控制好,也要尽量减少使用化学农药、化学肥料,减轻化合物对果实的污染。
切实抓好对内、对外检疫病虫害及进口国关注的病虫害的防控,加强非疫区建设,把隐患消灭在源头。广大果农和水果出口企业要积极配合检疫部门做好产地检疫、加工车间检疫、口岸检疫,把危险性病虫害阻隔在成品外运之前。
3.3 加强出口水果基地建设,强化出口果园质量管理
鼓励有实力的水果贮藏加工企业采取公司 农户的模式,在优质果品产地建立出口水果生产基地,形成集中联片的出口注册果园,按出口要求实施规范化科学管理,推动病虫害的统防统治,保证出口企业有足够数量的、安全优质的货源。
水果出口企业要强化自身的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国际标准和进口国要求,对种植生产、采购运输、分选包装、贮藏保鲜到成品外运实行规范化管理,实施全程质量监控,建立规范的生产记录制度和有效的质量安全追溯机制,提高中国水果的质量信誉度,推动中国水果向世界水果市场迈进。
3.4 深入开展果树植物保护学科的基础研究
我国果树植保科技人员要急国家之所急,想果农之所想,发挥团队精神,攻克果园病虫害的一些关键性难题,对苹果、梨、柑桔等主要树种,以主要优势产业带为目标区,进行主要病虫害综合防治研究,借助信息化技术、昆虫性信息素技术、转基因技术等先进技术,研究和建立着眼于可持续发展的果园生态管理体系,在各个优势产业带设立大面积示范区,验证科研成果,指导该区域果园病虫害综合防治,推动出口果园整体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果树植保科技专家与病虫分类学家通力协作,对我国主要果树病虫害的种类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订正一些模糊不清或使用混乱的学名,并在权威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取代现已陈旧的、零乱的、甚至是有些错误的资料,为扩大我国水果出口铺平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