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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经初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公共管理的语境下,政府信息公开是有效制约公共权力的前提条件。信息公开与信息不对称、政治参与、权力寻租等问题密切相关。我国政府的信息公开制度需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实质性完善:重整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实现事务型公开向权利型公开的转变,建立信息申请被拒的申诉机制,以便从制度上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