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现有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理论阐释多以市场经济和公共行政理论为基础,而以公民权利为中心构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法理模型,能够更好地解释和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原因和目的、内容和过程以及评价和监督。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公民权利模式包括三个方面的意涵: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和实现公民的社会权利;公民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过程中的选择权和参与权是其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重要内容;公民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监督权以及政府和第三方的相应法律义务和责任是其目的实现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