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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修边幅也是一种幽默感
因为在机关待了很多年,我最为讨厌的腔调就是官腔,最为讨厌的长相就是机关脸。倒觉得属丝脸比机关脸更具有审美价值,前者有一种被生活揉搓压扁后的皱褶,后者却把这些皱褶用某种糨糊涂抹掉。
我喜欢感统失调的人。比如,走路经常跌跤,拿东西经常摔坏,倒水常倒一桌子,站起来擦桌子又扯到桌布,最后再碰倒几个杯碟碗筷……这些笨拙的人们,让我看到生活的漏洞。
有一次,参加某个会议,虽然不算大型,却也煞有介事。昏昏欲睡之中,某领导上台发言了。我以为,按国际惯例,肯定继续昏昏欲睡的。但是这领导的衣服却让我精神为之一振——他穿了件格子衬衫,衣领一半翻在外面,一半却塞在脖子里,看起来就像还没有睡醒就披着衣服赶过来的样子。这衣领理应配一张急匆匆又糊涂狼狈的脸,可是他的脸看起来却精神百倍,十分清醒,于是效果就更加滑稽了。
当然也许他是故意这么干的,像我穿了两只颜色不同的袜子。可我的袜子是别人看不到的,而他的衣领却不但人人看得到,而且还是一个这么煞有介事的会场,长枪短炮对着他,与会者手握钢笔微笑注视他,灯光打向他,麦克风对着他,里面传来了一句句慷慨激昂的发言。
有次,一个朋友说,她经历了此生最难熬的面试。当时,坐在他对面的,是一个特别严肃的总裁。可是不知为什么,在他刮得胡须全无、加倍干净的下巴上,却粘着一截子纸巾,随着他说话的节奏。抑扬顿挫地抖动着……他是面试官,坐在他对面的,就是我那个可怜的朋友,整个面试过程,她一直在纠结一件事,要不要告诉他?如何告诉他?
听到朋友不幸的经历,我对那个陌生的面试官好感陡增。甚至我猜测:很可能他是一个很有幽默感的人,他是故意这么做的。他想检验我这个朋友的定性,如果能在这荒诞的处境里泰然处之,人生里难得倒她的事,应该大大减少了吧。
串门儿的小确幸
隔壁的郑姐送来一碟菜,站在厨房里跟我说话。一边说话一边把我的锅碗瓢盆的位置整理了一遍,几分钟之间,厨房顿时明窗净几了好几个百分点,仿佛照片调亮了几层色阶。这真是很快乐的事。
去郑姐家归还碟子,站在她的厨房,一边聊天一边看她干活。左炉爆炒右炉慢熬,一手烧菜一手调料,抽空转身切把葱花,想起了严歌苓写王葡萄的一句话:“她浑身上下没有一个废动作。”那也是很快乐的事。
在冬天南方“没有霜雪也觉得很冷的天气”。客人到家里来吃火锅,准备了一堆的火锅料仿佛要准备吃他一整个冬天,炉子的水汽腾腾上升,围坐的时候想起还应该来点酒。这是很有意思的。
说了要去朋友家住两天,于是准备了各种各样的小礼物,到达的时候像个圣诞老人一样被围住了,孩子们扑上来拆礼物,主人寒暄着开始煮茶。这也是很有意思的。
想到晚上可以在朋友家的沙发闲坐喝茶到深夜,孩子们在另一间房间睡着了。想到第二天不必早起。所以一起看看一张碟也很好。就像单身时那样。这是最有意思的。
当年“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时候,搭个伙吃饭是最常见的事,成家之后少有这样的事。但如果能拖家带口的到对方家里住上几天。便把两个人之间的友谊发展成两家人的友谊,那岂不是有意思。
听说亲戚要来家里小住,到超市去买新毛巾和新棉被,晾晒被芯和枕头,补充家里囤积的各种零食,整理房间,腾空一个小柜子放置客人的用品,这些也是很有趣味的。
亲戚从家乡来。带来乡音、儿时的美食、邻里的八卦。君从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时绮窗前,寒梅著花未?小时不知作者为什么管得这么多,故乡窗头那枝梅花开不开干卿何事。现在觉得那枝梅花开没开,确实也是很有趣的。
几乎所有来我家小住的朋友或亲戚总是很能干的,在他们的带领下我有了收拾家务的动力。灶头也不再冰冷萧索,茶几上不再杯盘狼藉。我学习冰箱的储藏原则,学习衣柜的收纳秘诀,当夜幕来临,厨房里灯光大亮,我屁颠颠地打着下手,学习用橄榄油芝士烤大扇贝的做法。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家政型客人,最典型的例外是老王,她来我家基本永远坐在沙发的同一位置上看书,来两天就坐两天,我的沙发都让她给坐出一个凹下去的窝来。她虽然对我没有丝毫帮助,但可以证明有人比我更懒。所以那也是很有意思的。
清少纳言写了很多生活里的小确幸小情致,每说一句就要感叹一声“这是很有意思的”或“那也很有意思”“那也是很有趣味的”。她除了说“春天是破晓的时候最好……夏天是夜里最好……秋天是傍晚最好……听那子规希微的鸣叫。那是很有意思的……”之类,她也絮絮叨叨地说着日常琐事:“做节日衣服用的青朽叶色和二蓝的布匹成卷,放在木箱的盖里。上面包着一些纸只是装个样子,拿着来往的送礼,也是很有意思的。”
那么清少纳言会不会也喜欢走亲戚呢?会不会喜欢有人来家里做客呢?如果有《枕草子》的现代中国版,会不会有这么一则:年底将近的时候,远方有朋友一家要来我家和我们一起过年,想到她们已在春运浪潮中买好了票,准备好行李和给我的礼物,想到我们将坐在一起看春晚。打发各自的老公去做点消夜,倒杯小酒,点评董卿朱军和赵本山,这真是很有意思的。
在广州写下的花边笔记
盛夏到来之前,黄爱东西在她的微博中这么写:“河涌水满,天空大团云朵,大半路人单衣短袖,雨伞变作遮阳伞,此地夏日开锣。满城凤凰木火红。闻得到白兰花姜花香的日子不远袅,荔枝龙眼菠萝阳桃什么的也都要来了。”
——微博的微,是限制也是成全,几行中广州见字如晤。这是典型的黄氏语感,古典與先锋糅合,俚俗和优雅共鸣。黄爱东西的所有文字都有这个特点。不管是百十个字的微博,还是千来字的专栏,或是整整一本书,几乎每个字都缺不得、多不得,甚至两个“了”字她也故意地“避双”,一个用作网络语言的“袅”字,另一个则是正常的“了”。——不是我太偏钻。既然茶可玩味,玉可玩味,紫砂可玩味,古木可玩味,字又怎能不玩味? 但更重要的东西,不是语感。它还写出了气氛。夏天哗一声出现在眼前,色彩饱满,色阶鲜明,有一种说不出的愉快,是对美食对美景对生命本身的悦纳,是不假思索的本能。这几行字的描述像一个邀请,让人跃跃欲试。——让人想叹息一声生活真好。
这样的氛围,就是广州,就是这片土地上的风水。它是愉悦的,但不是高昂高蹈的欢乐,而是贴心贴肺的高兴。不是吃风喝烟,是吃肉喝汤。那所有的物事,阳伞,凤凰木,水果,花香,是亚热带特有的福利,给予这片土地富庶的四季。富庶的基础和温暖的四季,使人们没有生存之虞,久而久之,基因里就有了慵懒的气质。这片土地上的日子,总是更为淡然从容。
从前不懂广州。初来乍到,只觉粤语呕哑难听,粤人冷漠傲慢。那时觉得这里代表的时尚都是一种拒绝:对所有外地人的拒绝。但是同学中有“广州土著”。四年下来,发现她们的友情正如老火靓汤,不知不觉地煲出了好滋味。你若与她“谈理想谈人生谈文学”,必引来一声耻笑:“喂。你真系好鬼烦啊。”但是一有结婚或者别的什么大事,“广州土著”同学是最像亲戚的,借车,买花,备礼,拍照,张罗,帮的全是实事,是真正意义的“姐妹”。
我的“广州土著”同学喜欢黄爱东西,一边看一边笑骂:这个女人!喷啧。我探头来看:她说的啥?却见她把书一合,一副“不足与外人道也”的表情,仿佛她与黄爱东西才是老友。那个时候我心有所动,感到她们之间文化上的默契。种种生活场景的复述,城市文化的变迁。民间的日常细节,人情世故,风土起居……虽然白纸黑字谁都看得懂,却只有同样在这种文化里浸淫过的人。才有切肤的、“不足与外人道”的快意。
那时便发现,描写广州的,似乎还没有人写得比黄爱东西更传神,更亲切,更具体而微。真庆幸黄爱东西做了这么一个“城市书写者”的工作,虽然于她而言,一定是无意而为的。她大概只不过是出于一个书写者的敏感和诚实:把最熟悉的事物和感受写出来。——但她无意中做了一项伟大的工作,这是一个城市最原汁原味的纪录,防腐的、带个人体温的、生动的、细节的、饱满多汁的纪录。
在个人史上,广州有两次被爱恋,一次是在这里积累了20年的老火靓汤式生活。一次是通过黄爱东西’的文字。2013年春季。黄爱东西的新书出炉,是一本关于岭南的随笔,书名《夏夜花事》。作为一个曾被广州“拒绝”过的外来人,如今我也可以体味到我的“广州土著”同学曾有的阅读快感,那种特有的语感,俚俗与古雅融汇一炉的大气,又,那种节制的笔墨,以及字里行间不易捕捉的慵懒……在文字里与我的广州相认,果然是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滋味。
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写广州西关人家的日常生活:“空心菜便宜的时候买一大把,择出菜秆切粒炒酸辣味,嫩叶用椒丝腐乳炒。杀鸡是大事,鸡毛和鸡内金卖给废品收购站,鸡红鸡杂都好吃。……天天洗衣服擦地板。报纸存着给小孩们练毛笔字,凡有空白的纸都订起来做草稿本,家家户户都淡定得理所当然。男人们还有闲暇玩盆景。在小小的石山上努力培养青苔……”
有一篇叫《生活基本款》,像书中每一篇一样,只有好好生活的诚意,比“宏大叙事更打动人心,尤其当她这么写:“日子过着过着似又恍然回到原地。如此勤勉努力,好像也就是为了偏安一隅地继续这种生活基本款。”——这就是黄爱东西的广州:它偏安一隅,妥帖地过自己的日子,心平气和的日子,具体朴素的诚意。
嗯。我似乎可以结束这篇文章了,但为了与前文呼应。我要再引用她一个微博。黄爱东西的微博常有随手一写却经得起品味的段子,比如这一个:“闲书里看到一句:‘研究冷门的学问,追求迟暮的美人。结识落魄的英雄。’有点意思,可还是有些作,是北方的味道,到了南方,大概就是随便喝两口陈茶。胡乱娶个老婆,蜗居一栋烂尾楼。”——这一段,是她自己阐述的岭南味道,你想必看出來了,从生活态度到文字。黄爱东西的广州,是把日子往小里过,往实处落。前面提到的那三项——英雄美人和学问,毕竟还是太高远的志向。虽有冷门、迟暮和落魄降火,但黄爱东西给出了更败火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