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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本来着眼于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的旧城改造及扩张征地拆迁,有些却演变成了以营利为目的,着眼于土地炒卖,以地生财,压低甚至侵吞征地拆迁费,与民争利的"扰民工程"。如何既促进城市建设加速城市化进程,又兼顾被征地拆迁群体利益实现城市建设初衷和行政宗旨?关键在于实行制度创新,寻求征地拆迁与权益保障的优化结合,并让被征地拆迁群体分享城市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