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作家的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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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梨木的书桌,有些年头了。桌面上原先的木纹已很细密,一天天、一年年又生长出很多印纹。桌子有六个抽屉,有一个带了锁扣。带锁扣的抽屉被拔出来一些,似乎刚刚有人打开过,窥探过抽屉里的秘密。桌面上有纸、眼镜、镇纸、笔盒。笔盒是浅蓝色的,像一只船(如果笔盒是船,桌子就是海了)。
  桌面上最显眼的是一一盏带玻璃罩的煤油灯,这盏灯摆在那里,整个室内看起来就有了又朴素又古典的味道,而将这种味道烘托得更加浓郁的是一只蓝色花瓶(细心地感觉一下,就觉得灯盏象征着男性,而花瓶象征着女性)。他们占据书桌的一角,稳妥,安静。花瓶里当然是有花的,花和叶都是素净的颜色,很新鲜,吸一口气,似乎能闻到花的清香,也能触摸到叶子上的细茸。
  有桌子就有椅子。与有年头的书桌相配的当然得是有年头的椅子。椅子和桌子就像一对老搭挡、老朋友、老伙计,或老俩口,从出生之日开始,椅子和桌子没有分开过。这把椅子的面子是藤制的,被主人坐得太久了,有明显的凹痕,看起来像一个浅浅的旋涡。
  桌椅下面铺着一块波斯地毯,也是有年头的地毯了,褪了色,边缘有明显的残破。
  ——我所描述的是一张图片。这张图片是在作家杨沐的博客里看见的。打眼看的时候以为是杨沐的书房,细看之下又觉得像伍尔芙或乔治·桑的房问。总之是一个女作家的书房。
  为什么是女作家而不是男作家的书房呢?说不出来具体的道理,只能说是凭着感觉,这样整洁明净的空间本身就暗示着主人的性别了。
  这张图片处处都有暗示,给人思索与想象。比如那扇半开的门、透明的玻璃窗,就暗示着一个人向外延伸的精神世界,也暗示着人与自然的息息相关、密不可分(这样的布局是使用了建筑和写作上共有的透视法吧,使人的视线突破了一个空间到达另一个空间,或更多的空间,也因此就有了立体感,多维感)。
  这张图片可以说是由几何图形和线条构成的。而那些线条又都是倾斜的,像被一股外力拉抻着,绷着,给人紧张感,和画面里静物传达的气息相悖。另一个相悖之处就是光线了。室内的光线是均匀的,通明的,如同橘黄灯光笼罩的柔和夜晚。而那扇半开的门通向的室外则是浓荫匝地的光景:浅绿是口光,深绿是日荫,斑驳着,交叠着,犹如绿的幻梦。
  从图片上看,这个房间的重心仍然落在煤油灯上。是那盏黄铜灯座的煤油灯稳定了房问,使室内倾斜的一切不至于奔突、失衡。在一个女作家的书房里,煤油灯大约也象征着精神的微光吧。
  朝圣者的灵魂
  “那么多人爱慕过你的年轻,我更爱你的年老与沧桑。”这是今天早晨,我在一组照片上写下的话。
  我是在一组女人的黑白照片上写下這句话的。她们分别是苏珊·桑塔格、皮娜·鲍什、杨丽萍、张爱玲。除了杨丽萍,照片上的面孔都明显进入老年,皮肤松弛,眼角和嘴角布满细密的斑点与皱纹,日光里有着专注、执着、疲倦、忧伤与脆弱混合的神情,但她们的容貌无一例外地有着撼人心魄的美——纯粹、坚定,永恒的美。
  写这句话的时候我想到杜拉斯《情人》中有名的句子:“我觉得你现在比你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爱一个人的老年,这是否是爱一个人的最高境界?当那个人风华正茂被世人倾慕时,你远远地站在角落,脸上看起来是平静冷漠不为所动的样子,没有人知道你的内心——那里有着怎样的水深火热。你在独自的爱欲里沉浮着,挣扎着,痛苦着,但你决不允许自己成为那个人身边众多拥簇者中的一个——那将使你更加痛苦,并且羞耻。
  你心里又渴望又恐惧,你别无办法,唯有默默地盼望着那个人的老年早点到来,早点到来,当他(她)满脸皱纹一身瘦骨时,你愿意作为最后一个向他(她)倾吐爱意的人,无畏地走向他(她)。
  ——当我写下上面一段话时,想到的是自己年轻的时候。整个青春年代,我就是这样无望又痛苦地爱着,在不动声色中隐秘地爱着。那些被我爱着却毫不知情的人在当时看起来是多么优秀——被美好时光娇宠的优秀——天之所赐的优秀。只是美好时光赐予的东西并不可靠,美好时光赐予的东西也会被美好时光一一收走,留下的是疾病、苍老,以及无所不在的荒凉。
  唯有灵魂的容貌是时光不能纂改的。一个人,当他(她)在岁月的掠夺中逐渐失去年轻的光华后,灵魂的容貌就会凸现出来。在此时刻,一个人的灵魂里有什么,面孔和肢体就会呈现什么——以至每一道皱纹的走向都与灵魂有关,而目光里的明暗更是灵魂之灯的明暗。
  “那么多人爱慕过你的年轻,我更爱你的年老与沧桑。”当我在早晨写下这句话时也想到叶芝的《当你老了》:
  “多少人爱你年轻欢畅的时候,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的痛苦的皱纹……”
  叶芝的这首诗是写给他爱而不得的恋人毛特·冈妮的。一首打动了世界上所有读者的诗,唯独不能打动诗歌所献的那个人。爱就是这么残酷吧,越是渴求越是不得,越是狂热越是遭受轻视。也正是这样的爱与挫折,成为诗人创作的源头。好的诗歌都是长在心灵的伤口上,——诗人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情爱的受虐者,他需要爱的欲望来唤起创作的激情,也需要爱的伤痛来激发诗的灵感。
  不知道在毛特·冈妮年老到只剩下“朝圣者的灵魂”时,叶芝是否依然爱她——应当是爱的吧,灵魂之爱比肉体之爱长久。或许正因如此,毛特·冈妮执意拒绝了叶芝一再的求婚,她要占有的,是诗人终生的灵魂之爱。
  觅读记
  一早就想去书店。
  我很少在早晨去书店。有三个地方,我通常是下午去的——发廊、书店与服装店,上午去这样的地方似乎不妥。这些地方是一个人得了空闲才会去的,上午的时间通常属于忙碌。而我不是忙碌的人,没有什么事情是需要我赶时间的,我可以在任何时间去发廊、书城与服装店,但我多数时候还是选择在下午去,我不想让别人感觉我是个无所事事的人。只是,今天早晨一醒来,便有一个念头钻在脑中——到书店去,到书店去——好像那里有某个人在等着我,约好了要在这天早晨见面。   要不要帶侄儿去呢?这天是周末,侄儿不用上幼儿园,在家。侄儿有很多地方都像我——眼睛、鼻子、嘴,额头和下巴,难为情的笑,以及对甜味的贪喜……也许他原本是我的孩子吧,借了嫂子的腹,来到我们中问——这是我窃以为的想法。不知是不是从小随我去书店的次数太多,以至于也喜欢上了那里,每到周末,侄儿见到我的第一句话总是——阿姑,我们去星星书城吧。
  当我吃过早点对侄儿说要带他去书城时,他停下手里玩的陀螺,大大的眼睛望着我,很意外的神气,大概也是为这种时间去书城而诧异,很快,他的嘴角就弯上来,高兴地嚷嚷:“好!好!去星星书城!”
  星星书城是小镇最大的书店,有两层楼,一楼卖文具,二楼卖书,三分之二的书是学生和幼儿的读物,另三分之一的书里有一半是我从来不去关注的流行读物。我能够用手去抚摸的书架只有两排,架上的书名是熟悉的,它们多数在我的房间里已有落户,我每次的到来,是希望能在这两排书架上遇到期待的读本,然而很多时候都落空了。
  早晨的书店里除了店员果然无人,我牵着侄儿上了二搂,他甩脱了我的手径直向卡通书架跑去,我则走到那两排书架前,目光在标着“张爱玲”的书脊上搜索着——《红楼梦魇》《对照记》《半生缘》《色戒》《同学少年都不贱》……没有《小团圆》。心里并没有太大的失望,没有才是正常的啊,我怎么能在这里期待那本刚在香港出版的《小团圆》呢,真是傻瓜得很。要在这里见到它,最少需要耐心地等上半年吧,或更久。
  我也是两天前在论坛上见到有人论说这本书,据说是张爱玲晚年写的一部相当于自传的作品,内容涉及了她的家族和她一生际遇的真实内幕。真实往往是具有诱惑力和杀伤力的东西,很多作家晚期的作品都具有这样的面目,他们已经不屑于再浪费时间虚构故事,他们用戳穿一切的力量把笔尖伸进白己最深沉的岁月,他们练习了半生的歌唱似乎也只为了吐出这最后一口血——书写白己的生命之书。
  有强大生命力的作品往往带着作者铮铮的骨血。所以,作家还是应该努力活得久些,至少要活到能够冷静从容地写出自己真实人生的岁数。
  和真正的张迷比起来,我就算是一个伪张迷了,我对她的迷恋是在一个年龄段里的事,对她身世的关注也是淡淡的,就算半年后才能读到《小团圆》,也不觉得难熬。
  这个早晨我还是有收获的,在书架顶端看到一本《朗读者》,只有一本,这真是意外。我赶紧抽下来,不用掂量也知道,这会是我喜欢的书。就在昨天,我曾在网上搜索过《生死朗读》,用两个多小时看了这本书改编的电影,那是前所未有的观看经验——电影被上传者分割成七八个无序的片段,中间还被剪去了最精彩的部分,我用拼接积木的方式,点开一个片段,再点开一个片段,竟然看得兴味盎然。
  “人并不因为曾做了罪恶的事而完全是一个魔鬼,或被贬为魔鬼;因为爱上了有罪的人而卷入所爱之人的罪恶中去,并将由此陷入理解和谴责的矛盾中;一代人的罪恶还将置下一代于这罪恶的阴影之中——这一切当然都具有普遍性的主题。”——这是作者本哈德·施林克在前言中写的一段话。和张爱玲的《小团圆》一样,这本书也是具有自传性的作品。
  《朗读者》让我感兴趣的地方不仅在于它是一个作家灵魂的真实写作,还在于《朗读者》这个书名,或者说在于“朗读”这两个字。这两个字对我是有魔力的,在我的心里,一直隐藏着一个愿望——当我年老的时候,如果有一个人,坐在我身边,用他好听的声音为我朗读诗歌、小说或者散文,将是多么幸福的事。那时我的目力已经涣散,再也不能辨字;那时我的颈椎也已老化,再也不能低头,我的阅读只能依靠他人的声音。
  我不知道侄儿能不能做我的朗读者。我现在还不能问他这些,也不能寄这此愿望于他,我只愿他能够始终和书保持着天性般的亲近。做一个喜欢阅读的人,会让他拥有更深远的人生。
  微物之神
  《微物之神》是阿兰达蒂·洛伊的半白传体小说。遇到这本书纯属偶然,几个月前我写了篇《细微之神》的小文,写罢盯着标题看了两秒种,心里的某根神经颤动了一下:它会不会是我下一本书的名字?不知道这四个字是否已被别人的书所用。我把“细微之神”打进百度,搜索,这一搜就搜出了《微物之神》的书评。
  读一本书之前读它的书评有好处,也有不好。好处就是你会在评论中辨认这是不是你想读的书,不好处在于等你拿到这本书进入阅读时,已不能像一个初见者那样充满新鲜感和好奇心,你对这本书有了一些别人加注的印象,它甚至会影响你自己的感受。
  说起来我手边从没离过书的,早晨上班,临出门的匆忙中也不忘在包里揣一本书,等公交车的时间里看几行,即便如此,一年罩完整读过的书也不过三五本,怀着渴念沉浸其中而迷醉难返的书更是少了。
  总之在读过几篇书评和“百度百科”罩对作者阿兰达蒂·洛伊的简介后,我渴望得到这本书,我几乎可以凭着嗅觉确定《微物之神》是我想读的书。是的,我想读到它。
  《微物之神》不是热销书(或者已过了热销期),小地方的书店里不可能有它的,便给北京的朋友严黄发了个短信,请她去书店帮我找找。很快,两天后严黄M复说已买到《微物之神》。
  读到《微物之神》已是六月,梅雨季,一年中这个时期的阳光最为稀罕,大多数时间天空是灰色的,空气潮湿、粘滞,下雨之前的蛙鸣声里潜伏着不安,蚊虫和苍蝇也显得没头没脑,失去理智地到处乱撞。几声闷雷之后(有时是吓破胆的霹雳),雨不容分说地下下来了,一瓢水哗地从天上泼下来,密密麻麻把天地万物罩在一张网里,短的时候罩几分钟,长的时候罩几天几夜。
  在梅雨天的潮湿与灰暗的光线里,我读完了《微物之神》,读得很慢,有时在一个句子里停留很久,舍不得走开,仿佛对极致之美的倾心:有时又不得不把书迅速合上,站起来晃悠一下,透口气,以缓和心里的紧张感和压迫感——这本书里是住着一个鬼魅的(或者神?),一经打开,那鬼魅就会施展它的魔法和读者较量,读者不得不使出全部的精神,一面抵抗,一面深入。   《微物之神》是一部诗性叙事小说。或者说《微物之神》是一部用诗歌语言写作的、充满隐喻与魔幻感的小说——这可能就是它无与伦比的魅力所在。当然,它的魅力不止于此——不止于惊艳的诗性语言与匪夷所思的隐喻。它的魅力还在于对现实社会和生命本质的彻底透视,以及对其精准、锐利的表达——每一个句子、每一个段落、每一个情节都有着雷电之势,混沌淋漓又直指人心。
  这也是一部注重心理描写的意识流小说,在这部小说里你能窥视到所有人物微妙的心理,瑞海尔、艾斯沙、阿慕、恰克、宝宝克加玛、玛玛奇、维鲁沙……每一个人物的内心与命运在作者的笔下平行地展开着,如同显微镜下的众多细胞,一枚一枚,清晰、纤细地裸呈着它们的状态。甚至那些微不足道的昆虫与植物,那些瞬间闪过的意念也被作者牢牢抓住,细致地刻画,赋予情态和意味。
  “这是一个趣味盎然的故事……”伦敦《每日快报》的评论如此写道,而我并不以为然。《微物之神》虽然有孩童天真的视觉,但它不过是选择这种更为清澈、透明的角度,来表现后殖民时代背景下,印度特有的“贱民”与“非贱民”两个种族之间的矛盾、个人生存的困惑与悲哀,真实地揭示印度民族的劣根性——男權优势、政治投机、宗教压迫,以及由这一社会语境决定的“爱的规则”不可逾越的界限。
  《微物之神》的核心故事讲述的是爱与毁灭(残酷的故事)。在小说里这个故事是一条隐秘的河流,从始至终都在流淌,却不为人知,直到最后,直到“生存的代价”这一章,读者才看见那条河流在莽荒的天地中央,在黑暗的心脏里起伏,带着自杀式的、万劫不复的激情。
  《微物之神》是阿兰达蒂·洛伊的处女作,也是她迄今为止唯一的小说。关于阿兰达蒂·洛伊,百度百科的介绍是这样的:1961年生于印度,是一名用英语写作的印度作家,同时还是一位致力于社会公平和经济对等的激进分子。16岁时离家,只身来到新德里,在学校主修建筑;毕业后做过记者、编辑,后从事电影文学剧本写作。37岁凭借《微物之神》成为第一个获得全美国图书奖、英国文学大奖“布克奖”的印度作家。
  我会重读《微物之神》的,读完最后一页合上书时我想。这本书读一遍是不够的,远远不够,作为一个对小说写作暗怀梦想的人,这本书有着太多浓稠优质的营养,一次阅读是无法消化并吸收它们的。
  与黑塞重逢
  如果没有记错,楼下那棵花树是在六月初开花的。
  直到看见它蓝紫色的繁重花冠,我才认出这是一棵翠薇。据说翠薇是一种怕痒的树,当它光滑的树身感觉到一只手的触碰和抚摸时,枝叶就会瑟瑟地颤抖,从树干内部发出细弱的、又痛苦又愉悦的呻吟。
  翠薇也许是一棵诗人树吧。像诗人那样,翠薇天生具备了敏感、细腻、多情又脆弱的体质。翠薇枝干的形态也颇具瘦峭、曲折之美,如同一个饱受孤独与苦难命运折磨的人,他挣扎着,把目光对准自己的内部,不停地俯向灵魂的寂静之音。
  写上面这段话时,我心里挂着一位被过度的精神生活盘剥得面容削瘦、目光忧郁者的画像。这个人在13岁时就说:我要么成为诗人,要么什么也不是。22岁的时候他有了自己的第一本诗集《浪漫之歌》,很快又出版了第一部散文集,获得诗人里尔克的好评。27岁那年出版小说《彼得·卡门青特》,从而奠定了他在本国文坛的重要地位。
  他的名字叫赫尔曼·黑塞,德国作家,1946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这一年他69岁,已经创作了包括诗歌、小说、散文、寓言、评论、画集等在内的60多部著作。
  已经忘记了最早阅读黑塞是什么时候。我是在一个图书馆里读到他的,小说的名字叫《骏马山庄》。那是一次怎样的阅读体验?我觉得自己的心都被掏空了,不,这样说还不够准确,应该说我觉得一个孤独而辽远的声音击中了我,它来自渴望燃烧的生命和渴望自由的灵魂,是我想要发出又无法发出的声音。
  “多少年来,他一直生活在这样的孤独中,早已习惯,他变得几乎无动于衷,然而现在,孤独变成了一位完全陌生的敌人,孤独从四面八方倾泻下来,令他呼吸困难……”“他是一个自愿与世隔绝的人,过着反常却有规律的生活,他对生活不感兴趣,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忍受而不是经历,然而朋友的来访却把这位隐者的居室搅得千疮百孔,生活的光芒、声音、芬芳和触摸透过无数孔隙渗进来,抚着这个孤独的人,古老的魔法破灭了,苏醒的人在隐隐的疼痛中听到从外面传来的响亮呼唤……”“你随时可以走.门是敞开的,锁链可以挣脱——但你需要做出一个艰难的决断,做出异常沉重的牺牲……”
  我在一本日记里抄下这些内心独白式的话语,也抄下了黑塞在这本书中大段优美的景致描写。很多年后,当我重新翻开日记,再读这些话,回想自己所经历的生活,明白它们对我的人生是有过重大影响的。这影响不仅是文学审美意义上的,也是生命哲学意义上的。
  《骏马山庄》是一部以画家维拉古特的家庭生活为背景展开的心理小说。步人中年的画家虽然在艺术创作上很有成就,但他的家庭生活却陷入了泥沼,和妻子的关系日益冷淡,除了偶尔在餐桌上勉强客套几句,再无交流;和长子的关系更是紧张得如同弦上之箭,一触即发。只有天真的小儿子皮埃儿和他亲密无间,除了绘画,画家几乎把全部的爱倾注在皮埃儿身上。小说以画家的心理活动为叙述点,展开了一个表面看起来平静安详、内部却潜伏着不安风暴的庄园图景,表现了画家在自我的寻求和现实生活中难以平衡的种种矛盾,他内心所受的孤独煎熬,以及试图摆脱羁绊,踏上自由的生命之旅的渴望。
  这是一部悲剧性的小说,也是真实的生活本身。每一个人物在接受生活的馈赠时也遭受着生活的损害,人与人之间——哪怕是至亲的人之间也总有一层无法消除的隔阂,随着岁月的加深,这隔阂消磨了最初的爱意,逐渐转变成彼此间的怨恨,相互伤害着对方。
  在创作《骏马山庄》的时候,黑塞的个人生活也处于风暴的中心,家园的丧失、亲人的离散、理想的破灭、以及爱情的一逝不返——这种种打击摧折着他,令他的身体和精神濒临崩溃。所幸作家的意志是强大的,通过文学的不懈创作拯救着自己,从中获取生命之火。就像画家维拉古特在痛丧爱子皮埃儿之后,便脱离了那早已厌倦的、被冷漠覆盖的生活,把全部的生命能量转向了绘画艺术和自然诗意的探寻。“他只剩下艺术。他还能怀着奇特、冷静、不可遏制的激情去凝视,观察,还能抱着一丝隐秘的骄傲去创造——这是他失败人生的余辉和价值。”   在《骏马山庄》之后我没有再遇到黑塞的小说,只在一些散文集中读过他的几篇短文,印象最深的是《红房子》。我反复阅读着这篇不足千字的短文,有时会站在光线昏暗的房间窗前大声朗诵,把它当做自己不曾发出的心灵之音,朝着它的晖光和方向,一步一步地走着。
  不久前,也就是翠薇刚刚开花的时候,住在黑龙江的丽洁发来短信:我买了一套黑塞的书,读着不错,觉得你也会喜欢,给你也寄一套吧。这之前丽洁已经给我寄过几次书了,春节期间我阅读的约翰·班维尔所著的《海》也是她寄来的。
  和丽洁的认识是在网络上,在网络上她的名字叫“静默如月”,几年来除了偶尔的短信问候我们交流的并不多,然而她却时常以这种看似漫不经心,其实极其用心的方式赠我以好书。丽洁对我的阅读口味如此了解,令我感动的同时也觉得惭愧:相比之下我对她的了解是那么少,如果不是包裹单上有她的地址姓名,我不知道除“静默如月”以外她更多的情况。
  六月下旬的某天,我从速递公司取回丽洁寄来的包裹,一层层打开,五本白色封面标著着“赫尔曼·黑塞著”的书立在眼前,一股幸福的泉流迅速弥漫了我。这些年来虽然我从未刻意地寻找过,却一直期待着与黑塞的小说重逢,只是没想到它们会以这样温馨的方式,从一个遥远的、未曾谋面的朋友那里隆重到来。
  成为高更
  读过《月亮与六便士》的人都知道,思特里克兰德这个人物的原型是与塞尚、梵高同时代的后印象派画家高更。
  关于高更,我之前只知道他是梵高的朋友兼敌人,他们相爱又相恨,以至于拔刀相见。比起当过海军的高更,梵高显然要弱势一些,无论是精神上还是体魄上。果然没多久,梵高就失去了著名的耳朵——据说是自割,精神崩溃,七个月后,留下遗言“悲伤将永恒”,给了自己腹部一枪。
  总之,我是先知道梵高再知道高更的,坦白说,我对这两个人物的生平经历比他们的作品更感兴趣。因为这兴趣,我买下了《月亮与六便士》。
  小说和历史真相当然还是有区别的,包括一些名人的自传,也免不了小说的虚构成分。虚构是一切写作的灵魂,只不过在某一类的写作里,虚构的灵魂轻一点,比如纪实文学,比如散文。
  看过毛姆的小说后,我把高更的名字在百度里搜了又搜,对这个人算是了解了大概——和毛姆塑造的思特里克兰德还是有出入的,也更贴近现实一些,合情合理一些,不像小说里的人物那么怪异,匪夷所思。
  是什么原因促使高更在中年时期突然抛开事业、家庭、中产阶级的优裕生活,只身前往异乡,像流浪者一样漂泊着,贫穷着,并狂热地把生命核能倾注在绘画上,最后又像原始人一样滞留在蛮荒之野,并把生命留在那里。
  尽管毛姆塑造的主人公和高更不能完全重合,但他们的精神脉络是相通的,具有超人般的意志力,在粗旷的大自然中出生,在成长的过程中经由了现代文明的洗礼和改造,然后,在突然醒来的一个中年的早晨,仿佛听到血液中祖先的召唤,他们又一件一件地脱掉文明虚伪的衣裳,回到简单和自然。当然也回到一无所有。
  南太平洋的塔西提岛是高更最后生活的地方,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作品就是在这个岛上创作的,甚至还娶了当地一个毛利少女做妻子,他画他的妻子和塔西提岛土著,画当地人的生活风俗和宗教仪式,但是他并没有成为伊甸园中幸福的亚当,疾病和贫穷一天也没有离开他。他的作品虽然引起了画界的重视却没有人愿意出钱购买。
  死于疾病和貧穷是高更不可逃脱的结局,这是为生命自由付出的代价。然而,相比于窒息在文明的束缚中,谁又能说这是一种不幸呢。
  在一百年后,仍然有许多的高更,在高度文明的早晨醒来,听到血液中祖先的召唤,想抛开一切,想变成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人,到完全陌生然而又是极其自由的地方去,从事自己喜欢的事,返璞归真地生活着。
  然而,又有几个人能真正成为高更。
  布列瑟农
  已经忘了是哪一年听到《布列瑟农》这首歌,总之是多年前了,在我所买的一盘CD里有这首歌。很多个午后我盘腿坐在地板上,反复听着这首歌,完全沉浸于它温柔的诉说与绵延的忧伤里,在一种受难般的炽烈中迷醉难返。
  《布列瑟农》这首歌的名字来自一个地名,是佛罗伦萨和慕尼黑之间的地方,一个被山村包围的小镇——这是几年以后,在我接触了网络以后得知的。在成为一首歌名之前,知道这个小镇的人并不多,尽管它有着童话中的宁静与美丽。
  一个地名成为一首歌名,打破时空局限为世界流传——算得上奇迹了吧。这奇迹是爱情创造的。也唯有爱情才能创造这样的奇迹。
  马修·连恩就是这个奇迹的创造者。在《布列瑟农》这首歌诞生之前,马修·连恩是一个漂泊的音乐家,一个环保主义者——为绿色和平组织工作。马修·连恩对自然的热爱来自童年时期的生活。在他还是5岁孩子的时候,父母便分居了,父亲决定离开圣地亚哥喧嚣的都市生活,独自去往加拿大的育空地区——那是一个人烟稀少的荒野之地,也是印第安土著的繁衍之地,有大量的野生动物,有浪花飞溅如白马的河流。马修·连恩7岁时第一次跟随母亲去往育空,沿途的北美风光袭击了他幼小的灵魂,他被大自然的原生之美震慑了——这次经历决定了他后来的人生走向。
  如果说大自然意味着马修·连恩的父亲,那么音乐就意味着他的母亲了。是音乐寸步不离地陪伴他生命的成长,以温柔而宽厚的怀抱驱散他的恐惧与孤独。11岁的时候,马修·连恩有了自己的第一架钢琴。25岁时,马修·连恩发表了第一张音乐专辑。之后不久,便有了《布列瑟农》。
  马修·连恩是为了一个女孩来到布列瑟农的。女孩也是绿色和平组织的成员,他们在共同的工作中认识并相爱。年轻的爱情有着烈日的金黄,他们需要挥霍,需要触摸彼此的全部并融化彼此。他们选择了布列瑟农这个有着纯净星空的小镇。
  布列瑟农,哦,布列瑟农。因一段爱情而永恒的地方。教堂的钟声在小镇环绕,安抚着恋人们因离别而悲伤的心,而火车的鸣笛已近,车轮喀哒,将分别带走两颗破碎的心。马修·连恩把心爱的姑娘送上火车后坐上了另一趟火车,他要去的地方将远离姑娘所去的地方,布列瑟农是他们的幸福小镇,也是他们的悲伤小镇。然而极致之美的艺术往往诞生于极致的伤痛中。马修·连恩在火车上很快写下了《布列瑟农》,握笔的手指上尚留着姑娘的泪温。   1995年,《布列瑟农》这首歌被收在马修·连恩的第五张专辑里,这张名为《狼》的专辑获得了“北极光”最佳原声带奖,这一年马修·连恩30岁。
  从第一次听《布列瑟农》到现在,已过去很多年了。那张CD也早已损坏,而我隔一段时间还是会在电脑里找出这首歌,放大音量,反复地听。每一次听这首歌都像是经历着一场爱、一场别离,经历着生与死。没有一首歌能像这首那样,将我揉碎又展开,再揉碎。
  也许我的心里也有一个布列瑟农吧?——也许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布列瑟农——也许这就是它征服了这个世界的原因。你再也不能回到那個地方,那梦一样的城堡,浪漫的小镇——从你踏上火车之后。
  小镇图书馆
  我对城市唯一的羡慕是那里有很大的图书馆。我用“很大”这个稚气的词来形容,是因为没有亲见过,也不知道怎样去想象。我只在电影的场景中见过城市的图书馆。
  如果生活在城市,那么图书馆将是我常去的地方,或整天就泡在图书馆里,就像一条把鱼缸当做整个海洋的快乐的鱼,我会满足于图书馆里的风景和氧气。
  在我的甘棠小镇也是有图书馆的。
  很多年前,只要一回小镇,所去的地方必定是图书馆。我记得图书馆的位置就在现在的中通广场对面,那里以前是工人文化官,有三层。底层是大厅,沿着可以三人并行的楼梯上去,转角处就是图书馆。顶层的空间最开阔,是活动室。在白天活动室用作会场,晚上用作舞厅——小城里的青年男女天黑后会一波波地涌来跳舞。那时是九十年代,跳的舞比较呆板——慢三、慢四、两步摇,快舞也有——伦巴、恰恰、快三。小城的舞厅里跳的就是这些了,再快一些的就是迪士高,中场放两曲,结束时放一曲,恰到好处地制造出舞会高潮,让年青人过剩的荷尔蒙在加速度的节奏中得以消耗。
  图书馆在晚上是不开放的,上午也不开放,只在每天的下午开放三个小时。开放的时间这么短,大概是因为来这里读书的人并不多吧。
  事实上这个图书馆是不提供阅读场所的——空间太小,比现在阔绰人家的书房还小,靠墙四排书柜,中间几排书柜,书柜与书柜之间只容一人通行.若有两人在过道上相遇,就得收腹,侧着身子才能走过。图书馆的门口拦着一张桌子,管理员在桌子后面坐着,来人得先在桌前站定,把借书证交给管理员,再侧身绕过桌子走进。借书证是一个可以握在手掌的小本,红皮的封面,里面贴着持证人的照片,写着姓名、工作单位,压着图书馆模糊不清的印章。
  管理员有两名,都是中年女性,举止言谈有明显家庭主妇的味道。在不登记借书证时,管理员就在手里端着毛线衣,右手的小指和食指上钩着毛线,熟练地绕着,嘴里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家长里短的事。
  管理员在接到从门口递过来的借书证时,会翻开来,看一眼借书人的脸,再看一眼借书证上的照片——我怀疑她们只是佯装着看——我曾把借书证给同事用过,照样借到了书。借书人进去选书时,借书证就在管理员的桌上摆着,待借书人选好了书,走到她们面前,递过书去,管理员就将书名和编号登记到借书证上,偶有一些时候借书人较多,管理员就得费时间翻找了——借书证胡乱堆在桌子上,看起来是一样的,很难辨认。
  去过几次图书馆后,管理员记住了我的名字,这让我有亲切的感觉——不知道她们是不是能记住每位借书人的名字。
  两名管理员里有一个长得很不错,即使是中年,仍然颇有风韵,天然卷的短发打理得整齐有型,皮肤白而细腻,下巴微微地双着,使她看起来有一种被好日子滋养着的丰润感。长得不错的这位管理员说话也好听,声音有柔软的质地,不急不慢,好脾气的样子。我喜欢在她手上办理图书的登记,当她低头写字时,我便从她覆着刘海的额头看下去,想着,她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个美人。
  小镇的图书馆其实更应该算是图书室。虽说有两扇对开的窗,空气还是显得有些陈旧,仿佛很久以前的。那些书是不是也在呼吸着空气里的氧?并把自身的气息吐纳出来——一种吸了潮的时光的味道——仔细辨认,还能闻到老房子和旧布匹的味道。
  午后的光从西边的窗口斜探过身子,缓缓移动脚步,把窗格子的影子拉得细长,投在桌子上,投在桌后正在编织的女人怀里,投在一排贴着“外国文学”标签的书柜上。我就站在书柜跟前,在苔丝姑娘和查泰莱夫人之间,泛黄的斜照像一双会意的手,替我翻开书页,一只石青色的长着触须的书虫从里面爬出来,原地转了几个圈,仿佛不能适应突然降临的光,又返身迅速地逃向暗处。
  书虫多像一些隐居在书里的灵魂,世界之大,之精彩,对它们来说皆是不相干的,形同虚设,唯有书是它们的安心之所——寂静无声的栖息地。
  小镇图书馆里的隐居者除了书虫是不是还有天使?
  在一部外国影片里曾看到过这样的场景:图书馆里走来走去、站着或坐着的不止是阅读者,还有面目纯净的天使们。那些天使是城市的守护者,他们看得见人类,听得见人类一切思想和内心的声音,但人类看不见他们的存在,哪怕他们就在对面。
  那部电影里的天使为什么会聚在图书馆里呢?当然他们也出现在别的地方,比如医院和街道,但他们最喜欢的去处还是图书馆,大概是因为图书馆有着城市难得的安静吧,又或者图书馆里的氛围更接近他们的故乡——天堂。
  那部电影里的图书馆真是大啊,简直就是一座图书城,又那样明亮,仿佛世界所有的光都在那里——仿佛图书馆本身就是一个发光体。在那样大的图书馆里人会不会有特别渺小的感觉?看着那些书会不会觉得又富足又无助?——和看不见尽头的书比起来,人的生命是太短促了,不够用,转眼就翻到时光的尾页。
  我在小镇的图书馆出入了三年,三年后那个图书馆再也吸引不了我了,就像一个被我知悉了所有秘密并吮尽了氧气的洞穴,已经没有什么能够让我再次前往。
  最后一次去图书馆借的书是日本作家有岛武朗的《叶子》。这本书已被我反复借读过,并在笔记本上摘录过许多段落。我感触于这本书的作者对女性的心理了如指掌、如发丝——又细致又精准,有些描写简直令我有身体上的切肤之感——太可怕了,一个男性作家竟能把女人丰富又隐秘的情感写得如此透彻,仿佛他的灵魂潜身于笔下的女主人叶子身上,和叶子一起经受着挣扎、痛苦、欢乐与折磨,那些细微得连叶子自身都可能忽略的内心动静,却被作者的眼睛敏感地抓住了,放大,用又温柔又冷酷的笔尖,抽丝剥茧地表现了出来。   我实在太喜欢这本书了,如果以后写小说,这本《叶子》就是一个典范。
  那时我还没有开始写作,——准确地说那时我虽也写一些东西,但还没有在刊物上正式发表的作品。我不能确定自己以后是否会走上写作之路,我只知道这是一条我最想走的人生道路。
  就像对一个心悦之人的难以忘怀,我挂念着图书馆里那本已破了封面、毛了边的《叶子》,小镇的书店是买不到这本书的,城市的书店对我来说更是遥远,要得到这本书唯一的途径就是把它再借一次——永久地借一次。
  借了《叶子》之后我便不再去那个有着陈旧空气的图书馆,之后没多久它就消失了,包括三楼的活动室——舞厅,也消失了。工人文化宫的整栋楼改建成了超市,过了一年三楼又成了歌舞厅,晚上从那里经过能听到楼上的舞曲声——劲爆得能掀翻半个小镇。
  图书馆里的那些书去了哪里呢?当废品卖了吗?有时我会这样想一下,心里有一些不明确的怀念,就像很早认识的人,后来听说不在了,便在心里模糊地追怀一番。
  小镇现在还是有图书馆的,新修建的大楼,在中学附近。四年前我去过一次——文化局要求本地作者为图书馆的落成捐赠作品,我便带着自己的散文集——也是当时我唯一正式出版的作品去了。相对于这个人口并不密集的小镇来说,新修建的图书馆确实够气派的,有三层楼——或者四层。我去的时候楼梯上上下下的人很多,面孔都熟着——小镇实在太小,在这样的小镇生活了几年后就不会再有陌生人——即便叫不出名字。
  我没有停下来观看图书馆内部的样子,把书交给馆长就匆匆走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愿意在新筑的图书馆里久留,后来动过要去看书的念头,随即又打消了。
  我十岁的侄儿倒是这个图书馆的常客,整个暑假都泡在里面——这是真正的可以阅读的图书馆。在这个图书馆里读书的人大多是孩子和孩子的父母,也有来读报的老人,总之人不少——这是侄儿告诉我的。大概正是因为“人不少”的原因使我不再想去吧。
  有一次侄儿说他在图书馆看到我的书了,就摆在门口显眼的地方,在“本土作家”的柜子里。我问他有人读吗?他说有。我问他你读了没有,他挠了一下脑袋,不好意思地说,没有。
  危险的生活
  年前买了一本小说,年后买了两本散文,作者都很年轻,但已不在世了。
  小说的作者只有28岁,书出版一周就离开人世。散文的作者30岁,简介里写着:“病居家中,撰文为生。”而我所知的是,去年的这个时候,她已被折磨了她十多年的顽疾带走。
  书到我手上,翻了几页,没有再读——不是书的缘故,而是我,是我对书的阅读欲在降低。
  已经有几年了,尽管床头和茶几上堆满了书,并且不断有新的书加入,我却不能专注地读完一本,不少书甚至没打开包装。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和我一样,买书不为读,只是为了满足顽固的购书欲。难以戒除的个人习惯,隔一段日子就要买几本书,觉得反正也不贵,是自己能够支付得起的,保留这小小的奢侈,也算是对自己的宠爱,纵容。
  很小的时候,我就对自己保证过,等以后长大了,想要什么书就给自己买回来。这是对家长打压的反抗心理,也有穷人的补偿心理——小时候那么喜欢看书,简直是书痴,家长却没有给我买过一本,母亲更是极力反对我看课本以外的书,并为此发生近乎决裂的战争。
  十八岁以后,我就开始实践对自己的诺言,每月拿到生活费的第一个去处就是书店。
  一直到开始写作之前,我的生活主要内容就是阅读,从早到晚,到深夜,手边永远是捧着书。我的阅读是近乎病态的,毒瘾一样难以克制的。
  我想自己可能会一直这样生活下去,埋在书堆里生活下去。有时会有点绝望,为现实生活的单调乏味而绝望——精彩的人生永远是小说里的,现实生活却是日复一日的平庸,不足挂齿的平淡。
  小说之所以精彩,就是为了满足读者在平淡生活里的英雄梦想。但一个人的现实生活越是平淡,越容易获得安稳感。没有谁愿意自己的生活风云不定,出生入死。
  长期的、幽闭症似的阅读还是改变了我的生活轨道。我离开了一个女性在她那个年龄所该有的生活。在一种几乎是不由自主的既孤独又忐忑的热情驱使下,我开始写作。
  我的写作不是天赋性的,而是阅读的病毒变异。
  一个人一旦开始写作,阅读就不再能有之前的纯粹,毫不计较。我舍不得把时间整日整日地交给阅读,我只能在写作之后或写作之前,短暂地阅读,是休憩,也是滋养。
  如今写作也有十多年了,和阅读一样,起初带给我的幸福感和满足感也在消减,变弱。如今的写作更多是一种惯性。
  写作再也不能让我获得那种恋爱般飘飘欲仙的快感了。但是没有写作,我会变得苍老不堪——这句话十年前就说过,如今依然是。写作对我的作用,就是活血化淤,去腐生肌。当我写下一首诗或一篇散文,就感觉蜕去了时间加载的沉重、苍老,我的身体重又变得轻盈。
  只要还有写作,我就能心满意足地生活下去。但我不知道写作是否能始终伴随我。而我时常也会厌倦它,试图摆脱它——像一个被囚禁了半生的人希望離开监狱,同时又恐惧外面世界的光芒——他已不再能适应那些了。
  也许每一种生活方式都是有毒的,危险的——当你把这生活变成习惯,并且依赖于它。而如果一个人什么也不依赖,不留恋,会不会活得更危险,更虚无,更绝望?
  与书偕老
  每年梅雨季,都要打开《自然与人生》,翻到《梅雨时节》那篇,读上一遍或两遍。
  这仿佛已是一个仪式,也是一种邀约,以阅读的方式,约请书的作者——那个比我年长103岁,名叫德富芦花的男人,与我面对面坐着,一起喝茶,吃点心,听梅雨。
  少年时读书,是为了满足对未知世界的好奇。青年时读书,是填平生活无处不在的空寂。后来写作,阅读是为了在书中汲取营养。现在已很少读书了,偶尔一读,还是多年前的那几本旧书,与其说读它们,不如说是与书的作者叙旧,聊天,藉由他们阅读自己。   一本书就是一个人,而这个人就是书写它的作者。一个作者写一本书,就是让自己继续在书里存在着。
  存在着并不等于活着,尤其是隐居于书中的存在,只有等到又有人翻开它,阅读它,喜爱并感同身受于它,作者才又活了过来。
  一个可以被重复阅读——被不同时代、不同国籍的人阅读的作者,就是永生者。他的肉身早已灰飞烟灭,但他的精神、灵魂却完好地保留下来,继续在时光中旅行,与后人相遇,交谈,甚至成为后人的精神伴侣。
  多丽丝·莱辛有本名叫《又来了,爱情》的小说,书中有一位中年男士,因偶然的机缘,读到一位上个世纪女诗人的作品,产生了恋爱般的钟情。他到处收集她的作品,反复阅读她,为她的身世感伤,又为她的才貌痴迷。他并不觉得她是逝去已久之人,他时时刻刻能感受到她的存在,在他的身体里,呼吸里。
  他把她的故事和作品搬上了舞台,让更多人和他一样去阅读她、爱她。但他不久还是死了——在女诗人复活于更多人的阅读与喜爱之后,他死了。我忘记他是死于疾病还是绝望,应该是死于绝望吧,对现实的绝望,对内心过于美好的爱情在现实中不堪一击的绝望。
  和莱辛小说中的男士一样,我也有自己因阅读而钟情的人,并且不止一位。我视他们为密友,在反复的阅读中与他们相处,做精神的交流。这种相处是没有时空界线的,也没有国界,不受任何限制,没有道德、年龄、文化、种族的藩篱,只要想起,就可以把他请出来,与之相对而坐,静室长谈。
  德富芦花就是其中的一位,也是最让我感到亲切的一位。他生活的地域虽在日本熊本县,气候却与我所在的皖南毫无二致,仿佛这两个地方是相邻的两个村子,中间只隔一条河,河那边,德富芦花抬头看见的云朵,我抬头也能看见。
  喜欢一个人,或者说爱一个人,缘于心灵的相通,精神的相互吸引。喜欢一个古人也是如此,只不过精神的吸引是单方的,是一方走向另一方,而不是双方同时走向彼此。
  我得承认,德富芦花对我的写作、生活方式、审美趣味,是有深厚影响的。我至今仍喜欢日记式的写作——就像给一个亲密的人写信那样写作,内容也总是身边小事物、自然物候、四季变迁——这些都源于我早期对德富芦花的阅读。我几乎是在刚开始写作时就遇见了这本《自然与人生》,此后的二十年,这本书就一直在我身边,如同在岁月中携手同行、慢慢变老的爱人。
  编辑手记:
  作家项丽敏的《女作家的书房》与她一直抒写着的那些有关自然的文字有所不同。自然散文的抒寫需要的是向外与向内的相互结合,而阅读更多是向内的,私人化的,智性的。阅读同样是抗拒蔓延周身的嘈杂与喧闹的一种方式。在这些类似短札一般的文字中,作家以安静的姿态和睿智的思想,感受着独属于女性作家的书房的布局以及里面释放出来的宁静与整洁的气息,感受着灵魂对于阅读的渴念,进行着属于灵魂的阅读,与作家与书本与那些高贵的思想进行着最为隐秘的对话,记录了阅读中关妙的思想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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