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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银监会共承办政协提案973件,其中2016年承办195件,全部按时办结。银监会党委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主动把提案办理融入银行业监管之中,注重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社会关切、吸纳民意民智,不断创新办理机制,努力实现办以致用,不仅把办理成效体现在委员的高满意度上,更体现到践行为民监管理念、提高银行业监管有效性上。
提高站位,切实增强提案办理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
认清提案办理政治责任。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事业。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议。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召开会议,就提案办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做好新形势下提案办理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银监会党委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精神,从保障政协委员民主权利、发挥和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势上深刻认识提案办理工作,切实把提案办理作为落实中央要求、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建立分级负责制,层层落实办理责任。
树立提案办理大局意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完成“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迫切需要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团结奋斗。政协提案是政府部门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信息来源,也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智力支持,有助于广集民智、广谋良策,有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银监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将提案辦理作为深化银行业改革、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途径,坚持问计于民,努力推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银行业重大问题,有效促进银行业稳健运行和经济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提案办理群众路线。政协提案是人民群众的期待、愿望和诉求,办理过程就是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的过程。银监会将提案办理与践行为民监管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建立“领会-调研-会商-回复-运用”办理工作机制,形成了倾听领会、深入调研、反复沟通、及时答复、转化政策、落地实施的办理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正落实到银行业监管和服务工作成效上。
创新机制,持续提高提案办理工作质效
2012年,银监会曾获得十一届全国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荣誉称号。近几年来,银监会更加注重创新办理机制,完善办理流程,不断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实现了办理工作常做常新,年年有新进步。
2013年开始组织提案复文集中审理。集中审理是组织银监会内不同承办部门的办理工作骨干对提案答复口径进行集中讨论、集体审核把关,形成银监会统一意见的办理过程,目的是通过跨部门的集中审理,使提案答复意见表述上更加准确、内容上更加完整、格式上更加规范。在2016年提案办理中,银监会组织17个承办部门的27名同志集中审理提案答复口径,重点对答复意见的文字差错、内容缺失、数据陈旧、口径不一致、表述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梳理校审。经过逐字逐句审议,现场修订文字表述366处,补充重点内容101处,提出待完善意见57条,平均每份口径修改有8 9处之多。
2014年开发并开始应用提案办理信息系统。面对承办提案数量多、要求高的形势,银监会积极推进“互联网 ”,率先研发提案辦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办理流程电子化。全面应用系统开展办理工作,使分办、查询、跟踪、督办、转文、核对、统计、提醒等流程全部在系统电子平台上运行,极大地提高了办理效率。以督办和分析为例,从过去电话催办转变为一键滚动式督办、实时自动提醒、全流程追踪,有效避免了漏件、丢件、误件;从手工整理台账转变为系统自动归档、电子查询筛选、一键导入导出,使汇总分析有了全面、可靠的数据库。
2015年开始推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是督促办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的重要举措。银监会按照积极稳妥、分步推进的原则,逐步扩大公开范围,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制定提案办理工作规程,细化复文公开的责任分工、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公开流程,对信息公开事项提出具体要求。为确保2016年提案复文及时公开,银监会专门组织复文公开“回头看”活动,督促公开进度较慢的部门尽快予以公开。截至2016年8月底应公开的提案复文已全部公开。
2016年全面实现提案主办件当面沟通。沟通是了解委员意图、吸收委员智慧、增强办理实效的基础环节。2016年,银监会重点在完善沟通协商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要求所有提案主办件(含独办、主办、分办三类),必须通过调研、走访、座谈等形式与委员进行“面对面”沟通,做到当面沟通率100%,切实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在办理完善金融监管体制的提案时,银监会加强联系、持续跟进,主动上门走访,与提案联络人就答复意见进行当面沟通,在多次沟通中坚持做到“明确的政策解释到位、尚未明确的政策真诚沟通、尚在研究的问题深入探讨”,以实际行动赢得提案单位致公党中央的肯定。在办理加强P2P网络借贷监管的提案时,银监会承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深圳登门拜访王红、马蔚华等委员,对他们提出的完善监管办法、明确监管体制等意见建议给予认真答复,并就监管思路、工作打算及行业发展方向等与委员们深入交流。同时,还专门召开听取“两会”代表委员意见座谈会,邀请王红、吴国华等委员以及民盟中央、台盟中央、全国工商联提案联络人出席会议,集中听取对银行业监管工作及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得到参会委员及上级单位的充分肯定。全国政协《提案工作通讯》2016年第3期详细刊发了会议情况。
办以致用,努力将委员关切转化为政策措施
银监会积极践行为民监管理念,坚持把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维护银行业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整个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委员提案为妙计良策,切实将委员意见建议充分转化为监管政策措施,不断推进解决关系银行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2016年办理工作主要取得以下成效: 研究制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并开展相关整治工作。充分吸纳王红、马蔚华、温思美等委员有关意见建议,持续推动有关制度建设。该办法报经国务院同意后已于2016年8月以四部委规章形式正式发布实施。针对丁时勇等委员反映强烈的网贷行业乱象丛生问题,银监会会同十四部委联合开展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将委员关注的设立资金池、发放贷款、自融自保、期限拆分、虚假宣传、大规模线下营销等问题列为整治重点。
制定发布《关于2016年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6]24号)。针对吴国华、丁目迪、舒心等委员及台盟中央、全国工商联关注的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银监会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发布指导意见,对改进小微企业贷款的期限管理和还款方式、降低资金周转成本等提出了明确要求。2016年7月,银监会组织开展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专项检查,重点对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落实情况、小微企业续贷政策落实以及服务方式创新情况、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收费情况等进行检查。总体来看,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取得了积极效果。截至2016年底,全国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了“三个不低于”(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目标。
制定印发《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并起草上报《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作为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银监会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针对高国富、戴晓凤等委员提出的改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建议,牵头印发《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处非联函(2016]8号),起草《处置非法集資条例》并上报国务院,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同时,会同公安部、证监会等部门全力做好“E租宝”“昆明泛亚”等重大案件协调指导工作。2016年,召开专题会议11次,现场督导8次,有力推进了案件侦办、资产查控、追赃挽损等各项工作。
制定印发《关于加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解决当前群众关切问题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6]25号)。针对贾成雯等委员反映当前存款纠纷、私售“飞单”、误导销售等问题,银监会研究制定该指导意见,明确要求银行加强信息披露,特别是产品不得使用带有诱惑性、误导性或易引发争议的语言;严禁员工私售“飞单”、从事非法集资以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动;要求具备条件的银行在2016年底前完成销售专区电子监控系统的安装配备工作,实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责任重大、任务光荣。银监会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堅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各项战略部署落到实处,积极进取,真抓实干,凝心聚力,努力推动银行业监管工作迈向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提高站位,切实增强提案办理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
认清提案办理政治责任。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事业。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议。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召开会议,就提案办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做好新形势下提案办理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银监会党委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精神,从保障政协委员民主权利、发挥和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势上深刻认识提案办理工作,切实把提案办理作为落实中央要求、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建立分级负责制,层层落实办理责任。
树立提案办理大局意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完成“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迫切需要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团结奋斗。政协提案是政府部门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信息来源,也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智力支持,有助于广集民智、广谋良策,有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银监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将提案辦理作为深化银行业改革、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途径,坚持问计于民,努力推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银行业重大问题,有效促进银行业稳健运行和经济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提案办理群众路线。政协提案是人民群众的期待、愿望和诉求,办理过程就是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的过程。银监会将提案办理与践行为民监管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建立“领会-调研-会商-回复-运用”办理工作机制,形成了倾听领会、深入调研、反复沟通、及时答复、转化政策、落地实施的办理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正落实到银行业监管和服务工作成效上。
创新机制,持续提高提案办理工作质效
2012年,银监会曾获得十一届全国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荣誉称号。近几年来,银监会更加注重创新办理机制,完善办理流程,不断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实现了办理工作常做常新,年年有新进步。
2013年开始组织提案复文集中审理。集中审理是组织银监会内不同承办部门的办理工作骨干对提案答复口径进行集中讨论、集体审核把关,形成银监会统一意见的办理过程,目的是通过跨部门的集中审理,使提案答复意见表述上更加准确、内容上更加完整、格式上更加规范。在2016年提案办理中,银监会组织17个承办部门的27名同志集中审理提案答复口径,重点对答复意见的文字差错、内容缺失、数据陈旧、口径不一致、表述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梳理校审。经过逐字逐句审议,现场修订文字表述366处,补充重点内容101处,提出待完善意见57条,平均每份口径修改有8 9处之多。
2014年开发并开始应用提案办理信息系统。面对承办提案数量多、要求高的形势,银监会积极推进“互联网 ”,率先研发提案辦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办理流程电子化。全面应用系统开展办理工作,使分办、查询、跟踪、督办、转文、核对、统计、提醒等流程全部在系统电子平台上运行,极大地提高了办理效率。以督办和分析为例,从过去电话催办转变为一键滚动式督办、实时自动提醒、全流程追踪,有效避免了漏件、丢件、误件;从手工整理台账转变为系统自动归档、电子查询筛选、一键导入导出,使汇总分析有了全面、可靠的数据库。
2015年开始推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是督促办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的重要举措。银监会按照积极稳妥、分步推进的原则,逐步扩大公开范围,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制定提案办理工作规程,细化复文公开的责任分工、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公开流程,对信息公开事项提出具体要求。为确保2016年提案复文及时公开,银监会专门组织复文公开“回头看”活动,督促公开进度较慢的部门尽快予以公开。截至2016年8月底应公开的提案复文已全部公开。
2016年全面实现提案主办件当面沟通。沟通是了解委员意图、吸收委员智慧、增强办理实效的基础环节。2016年,银监会重点在完善沟通协商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要求所有提案主办件(含独办、主办、分办三类),必须通过调研、走访、座谈等形式与委员进行“面对面”沟通,做到当面沟通率100%,切实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在办理完善金融监管体制的提案时,银监会加强联系、持续跟进,主动上门走访,与提案联络人就答复意见进行当面沟通,在多次沟通中坚持做到“明确的政策解释到位、尚未明确的政策真诚沟通、尚在研究的问题深入探讨”,以实际行动赢得提案单位致公党中央的肯定。在办理加强P2P网络借贷监管的提案时,银监会承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深圳登门拜访王红、马蔚华等委员,对他们提出的完善监管办法、明确监管体制等意见建议给予认真答复,并就监管思路、工作打算及行业发展方向等与委员们深入交流。同时,还专门召开听取“两会”代表委员意见座谈会,邀请王红、吴国华等委员以及民盟中央、台盟中央、全国工商联提案联络人出席会议,集中听取对银行业监管工作及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得到参会委员及上级单位的充分肯定。全国政协《提案工作通讯》2016年第3期详细刊发了会议情况。
办以致用,努力将委员关切转化为政策措施
银监会积极践行为民监管理念,坚持把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维护银行业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整个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委员提案为妙计良策,切实将委员意见建议充分转化为监管政策措施,不断推进解决关系银行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2016年办理工作主要取得以下成效: 研究制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并开展相关整治工作。充分吸纳王红、马蔚华、温思美等委员有关意见建议,持续推动有关制度建设。该办法报经国务院同意后已于2016年8月以四部委规章形式正式发布实施。针对丁时勇等委员反映强烈的网贷行业乱象丛生问题,银监会会同十四部委联合开展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将委员关注的设立资金池、发放贷款、自融自保、期限拆分、虚假宣传、大规模线下营销等问题列为整治重点。
制定发布《关于2016年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6]24号)。针对吴国华、丁目迪、舒心等委员及台盟中央、全国工商联关注的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银监会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发布指导意见,对改进小微企业贷款的期限管理和还款方式、降低资金周转成本等提出了明确要求。2016年7月,银监会组织开展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专项检查,重点对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落实情况、小微企业续贷政策落实以及服务方式创新情况、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收费情况等进行检查。总体来看,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取得了积极效果。截至2016年底,全国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了“三个不低于”(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目标。
制定印发《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并起草上报《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作为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银监会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针对高国富、戴晓凤等委员提出的改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建议,牵头印发《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处非联函(2016]8号),起草《处置非法集資条例》并上报国务院,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同时,会同公安部、证监会等部门全力做好“E租宝”“昆明泛亚”等重大案件协调指导工作。2016年,召开专题会议11次,现场督导8次,有力推进了案件侦办、资产查控、追赃挽损等各项工作。
制定印发《关于加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解决当前群众关切问题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6]25号)。针对贾成雯等委员反映当前存款纠纷、私售“飞单”、误导销售等问题,银监会研究制定该指导意见,明确要求银行加强信息披露,特别是产品不得使用带有诱惑性、误导性或易引发争议的语言;严禁员工私售“飞单”、从事非法集资以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动;要求具备条件的银行在2016年底前完成销售专区电子监控系统的安装配备工作,实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责任重大、任务光荣。银监会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堅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各项战略部署落到实处,积极进取,真抓实干,凝心聚力,努力推动银行业监管工作迈向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