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对于物权客体的研究是研究物权的逻辑起点,要认识物权必须先理清作为物权客体的物的性质,由于作为物权客体的“物”的范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逐渐扩大和物权体系的开放性,导致现在出现的许多物的形态已无法为现有的物权客体体系所涵盖。而对物权客体的独立性和有体性的不周延现象进行解释,目的是为“物”的内涵界定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使其具有更强的时代包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