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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办公室更名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办公室,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办公室更名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办公室,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更名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