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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随着国家经济进入"新常态",国有企业现有的监管模式已不能适应发展需要,以纪检监察、内部审计和监事会为主体的"大监督"体系构建已经成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新常态"。本文从国资委相关要求及国有企业经验做法出发,通过对大监督体系构建的组成主体特点以及不同工作模式进行分析。进而结合中核集团的实际,提出中核集团构建"大监督"体系的总体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