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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前,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中曾播发过一段画面,山东省莒南县法院负责人面对镜头宣称:“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北京几家报刊就此登载了一些言论、杂文。《法制与新闻》杂志于1995年第5期刊发了《戏说“黑社会”》一文(1996年3月1日,《中国贸易报》也刊发了该文),文中写道:“前几天在电a视中看到山东莒县非法扣押人质后,那个县的法院院长在面对记者话筒时的一副嘴脸,可以想见他平时在上司以外的人面前会是何等骄横跋扈而又无赖”。1996年5月5日,《经济日报·生活周刊》在一版刊发了《“焦点访谈”,一双敢爱敢恨的眼睛》一文,亦称“莒县法院院长”说了那番话。
事实上,“莒县法院”系“莒南县法院”之误,一字之差引来了一场官司。这场官司轰动了全国,这几篇错写地名的新闻报道更是成了新闻界长久谈论的话题。
有人撰文说:或许是由于银屏字幕一晃而过,作者一时未能听准看清;或许是由于作者地理知识欠缺,撰文不够严谨,将“莒南县”漏掉了一个“南”字,就将文章推出了,以致因“一字之差”成了被告……但对杂文作者的报刊编辑来说,确实应该是“吃一堑长一智”,以此引为教训的。
也有人认为:从原告莒县法院及其院长一方来说,我认为似乎也该采取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的态度,正确对待舆论监督中偶然出现的失误。作者和报刊编辑同原告相距万里之遥,并无宿怨,主观上还是出于公民对丑恶的违法行为的一种义愤,所谓“杂文无私敌”之说,正该是指此而言吧。
这岂止是一个“吃一堑长一智”或“舆论监督中偶然可能出现的失误”的问题?不管发表意见的是哪一方,他们想没想过,这“一字之差”会给莒县法院带来多少不良影响,又为应该承担责任者减轻了多少压力?!且不说这里边有没有“腥腥相惜”“官官相护”的问题,也不说一个文字工作者或一个编辑人员的良心与责任心问题,假若你将“美伊战争”中的“伊”字错写成了“伊朗”,岂不在国际上引起轩然大波?这个责任你担得起吗?记得前几天美国校园中出现一起血案,美国的一家小报把韩国凶手误说成了中国人,结果引起了几千万中国网民的愤怒,这种愤怒又岂是一句“舆论监督中偶然可能出现的失误”所能平息的?
其实,自古以来“错把冯京当马凉”的事是经常发生的。这种事如果发生在军国大事中,则会误国误民,出错者是要被砍头示众的。即使发生在平常的文字游戏之中,也会被传为笑柄,有时甚至有生命危险。那则广为流传的“改写《凉州词》”的故事不是告诉我们,只是因为漏掉了“黄河远上白云间”的一个“间”字,那位大臣差一点儿就被武则天砍掉了脑袋吗?
“文章天下事”,文字工作历来为我国有识之士所重视。咬文嚼字,斟酌推敲,一字之师……一字一句的斟酌使用,历来就体现着一个文字工作者的工作作风和道德品质。只是近年来,随着西风东渐、物欲横流,再加上网络文学的泛滥,人们的责任心在逐渐淡漠,对文字的要求也在逐渐放松,以至于出现了一系列怪现象:报刊杂志上错字错句连篇,电台电视台上错句错话连串,就连学生用的教科书上也是错误百出。去年,东北的一位中学教师曾对一套初中化学教材作了分析,竟发现了270余处错误;近日,笔者对小学语文教材作了详细研究,仅五年级上册一本书,就有118处值得推敲的地方;小学数学教材中更有把拆分和组合放在一起而冠以“组合”之名的。这岂不是误人子弟?!这是作者与编辑的水平低呢?还是一种道德的沦丧?!
反思当年的莒县、莒南之误,翻看近来的报刊图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文以载道,文以传道。文字担负着传承人类文明的重任,她是严肃的、崇高的,她不能被任意地篡改或错用。看到错字连篇,看到错误满书,我们也许会感到痛心或厌恶,岂不知,这种现象的出现,正是因为我们对“一字之差”的姑息所造成的。我想,要想规范汉字,净化语言,我们必须从“一字之差”抓起。
(秦荃田,山东教育杂志社)
事实上,“莒县法院”系“莒南县法院”之误,一字之差引来了一场官司。这场官司轰动了全国,这几篇错写地名的新闻报道更是成了新闻界长久谈论的话题。
有人撰文说:或许是由于银屏字幕一晃而过,作者一时未能听准看清;或许是由于作者地理知识欠缺,撰文不够严谨,将“莒南县”漏掉了一个“南”字,就将文章推出了,以致因“一字之差”成了被告……但对杂文作者的报刊编辑来说,确实应该是“吃一堑长一智”,以此引为教训的。
也有人认为:从原告莒县法院及其院长一方来说,我认为似乎也该采取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的态度,正确对待舆论监督中偶然出现的失误。作者和报刊编辑同原告相距万里之遥,并无宿怨,主观上还是出于公民对丑恶的违法行为的一种义愤,所谓“杂文无私敌”之说,正该是指此而言吧。
这岂止是一个“吃一堑长一智”或“舆论监督中偶然可能出现的失误”的问题?不管发表意见的是哪一方,他们想没想过,这“一字之差”会给莒县法院带来多少不良影响,又为应该承担责任者减轻了多少压力?!且不说这里边有没有“腥腥相惜”“官官相护”的问题,也不说一个文字工作者或一个编辑人员的良心与责任心问题,假若你将“美伊战争”中的“伊”字错写成了“伊朗”,岂不在国际上引起轩然大波?这个责任你担得起吗?记得前几天美国校园中出现一起血案,美国的一家小报把韩国凶手误说成了中国人,结果引起了几千万中国网民的愤怒,这种愤怒又岂是一句“舆论监督中偶然可能出现的失误”所能平息的?
其实,自古以来“错把冯京当马凉”的事是经常发生的。这种事如果发生在军国大事中,则会误国误民,出错者是要被砍头示众的。即使发生在平常的文字游戏之中,也会被传为笑柄,有时甚至有生命危险。那则广为流传的“改写《凉州词》”的故事不是告诉我们,只是因为漏掉了“黄河远上白云间”的一个“间”字,那位大臣差一点儿就被武则天砍掉了脑袋吗?
“文章天下事”,文字工作历来为我国有识之士所重视。咬文嚼字,斟酌推敲,一字之师……一字一句的斟酌使用,历来就体现着一个文字工作者的工作作风和道德品质。只是近年来,随着西风东渐、物欲横流,再加上网络文学的泛滥,人们的责任心在逐渐淡漠,对文字的要求也在逐渐放松,以至于出现了一系列怪现象:报刊杂志上错字错句连篇,电台电视台上错句错话连串,就连学生用的教科书上也是错误百出。去年,东北的一位中学教师曾对一套初中化学教材作了分析,竟发现了270余处错误;近日,笔者对小学语文教材作了详细研究,仅五年级上册一本书,就有118处值得推敲的地方;小学数学教材中更有把拆分和组合放在一起而冠以“组合”之名的。这岂不是误人子弟?!这是作者与编辑的水平低呢?还是一种道德的沦丧?!
反思当年的莒县、莒南之误,翻看近来的报刊图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文以载道,文以传道。文字担负着传承人类文明的重任,她是严肃的、崇高的,她不能被任意地篡改或错用。看到错字连篇,看到错误满书,我们也许会感到痛心或厌恶,岂不知,这种现象的出现,正是因为我们对“一字之差”的姑息所造成的。我想,要想规范汉字,净化语言,我们必须从“一字之差”抓起。
(秦荃田,山东教育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