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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建建管[2019]385号各区建设管理(交通)委、各特定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切实维护建筑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营造一流的公平、公正和法制化营商环境,现结合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执法监督实际,对进一步加强治理打击违法行为的有关措施通知如下:一、整合监督资源,建立和完善执纪执法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