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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柒若推荐:我一直都觉得花凉写的故事,有了点年纪的读者看(哎哎哎说什么呢……我们都是小读者,永远年轻美好→_→),可能会更喜欢,那些故事与词句里的深情,大概深爱过或者被深爱过的人,读起来会更加有感触和共鸣。在爱情里,最美好的词是什么?也许就是“我愿意”,愿意永远照顾你,愿意永远不辜负你,愿意为你上刀山下火海,甘愿如此。
楔子
2015年1月,我在格拉斯做“国际香水节”的专题报道。
在国际香水界占据一席之地的华人调香师钟喻,自然是重点关注和采访的对象,他会在香水节上拿出什么作品来,业界早已是猜测纷纷。
各大品牌的新品展览在格拉斯郊外的一家别致的酒店里,晚宴前的环节,西装革履的钟喻走出来的时候,周遭各大时尚杂志的记者蜂拥上去,我也不例外,一边往前面挤着一边举起手中的相机。
他挥手示意,而后走到展台前,揭开盖在那款新品香水上面的布幔。
下面一时间有些哗然,众人的脸上也都有微微诧异的神情。
香水瓶是香水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钟喻的这款香水,就是一个简简单单的玻璃瓶,实在是太过其貌不扬。
简单介绍完香水成分之后,钟喻拿出一张试香卡,在上面喷洒了一些,而后递到香评人手中,第一个香评人接过来闻了闻,而后眉头便蹙了起来。
后来那个香卡传到了媒体人手中,我也接过来闻了闻,已经过了十来分钟,按理说味道应当已不似最初般浓郁,然而刚放到鼻边,我还是被一股呛鼻而辛辣的味道吓了一跳。
这些年来,在知名香水杂志工作,我接触过许多种类的香水。
我偏爱轻柔的淡香,浓香倒也闻过不少。
然而从未闻过这样的味道——如此蛮横,肆虐,充满侵略与攻击性,好似过境的季风,卷起浪潮与风暴。
周遭同行议论纷纷之际,我举起手中话筒,抢到了第一个提问的机会:“钟先生,请问这款香水的名字?”
展台上灯影憧憧,他的脸隐没在光影的暗处,沉默了一会儿,他把玻璃瓶转动一下,背面贴着一张牛皮纸,上面两个字,是手写体,刚劲有力。
我抻长了脖子去看,是两个汉字,在一众法文、英文里倒显得别致。
蓁蓁。
我问他:“取自《诗经》里的那句‘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他摇摇头:“不是,这是一个女孩的名字。”
那场香水展示会上,得到好评的是雅诗兰黛旗下推出的一款清新欢快的香水,钟喻的这款“蓁蓁”并未受到什么瞩目。
我却是印象深刻,直到整场展示结束,都觉得鼻尖萦绕着的,仍是那强大的足以吞噬掉我的气味。
晚宴上,我端着高脚杯转了两圈,在酒店偏角处的一个露天阳台上看到了钟喻。
他端着高脚杯趴在栏杆上,目光投向远方。
我缓缓走过去,在他身边站定,拿手中的高脚杯碰了碰他手中的。
他转过头来看向我。
“钟先生,”我笑了笑,“我很愿意做那个听众,听一听蓁蓁的故事。”
他落寞地笑笑:“你从中国来?”
我点点头。
“你读过李碧华吗?”
我点点头。
“李碧华的书中写过一句话——‘小隐于山,大隐于市,巨隐是隐于心腹,从今往后,你是挥不去,除不掉,忘不了的,供在心灵深处一尊菩萨,真恶魔。”
他抿了一口红酒,指了指心口:“蓁蓁就是我心口的恶魔。”
1.五月的玫瑰园
钟喻遇到蓁蓁,是在五月。
郊外的那户宅子,后面是偌大的一个玫瑰园,五月正是玫瑰盛开的季节,红玫瑰开得热闹。
钟喻是过来养病的,体育课上昏倒,拖到医院里做了手术,虽说是没有大碍,医生仍交代要多多休息,家里给他请了两个月的假,送到了郊外的这处宅子里。
他也仍旧是学习读书,落地窗前摆了一张宽敞的书桌,一半的面积堆着课本,另外一半摆着各式各样的实验仪器,背背单词做做实验。
在午后和煦的阳光下,钟喻看完书之后有些昏昏沉沉,抬起头来不经意地往外面看了一眼,微微有些诧异,眼前的那玫瑰花海中不知有什么,在来来回回地移动着。
他起身往窗边走了几步,端详了老半天,这才看清是有人在那里。
那人一袭红裙,几乎和那簇簇红玫瑰融为一体。桌子上摆着望远镜,钟喻顺手拿过来放在眼前,这一放大,看得到玫瑰园里是一个少女,在玫瑰丛中来来回回,时而蹲下身去,时而左顾右盼,拨弄着玫瑰枝,钟喻原本以为她是爱花的少女,只不过是来参观的,正准备放下望远镜的时候,惊愕地发现她已经举起了右手里的剪刀,利索地伸向其中的几枝玫瑰。
“咔嚓”一声剪下来,毫不留情。
钟喻的眉头皱了起来。
将跌落在地上的花枝捡起来放在手中的篮子里,接着寻找下一次的目标,俯下身子去闻,选的一定是最娇嫩最美丽的那朵,而后便伸出剪刀,再“咔嚓”一声。
钟喻幼年丧母,知道这些玫瑰,是母亲在世时种下的,他和父亲虽然几乎不在这个宅子里住,可玫瑰园一直都是专门请人打理着的,哪里见得到这样遭人肆意破坏。
他推开门大踏步走出房门,从中间的小道走到玫瑰花丛中央,对正蹲下身子准备减掉另一枝玫瑰的女孩厉声喝道:“喂,干吗偷花!”
突如其来的声音把女孩吓了一跳,她的手一抖,剪刀跌落在地上,捡起来之后仰起脸来。
她这一抬头,钟喻微微怔在了那里。
她的肤色极白,五官分明,下巴颏儿尖尖,一张脸暴露在阳光下,更显得肤色几近透明,嘴唇却是极红的,和身旁的玫瑰,是同样的色泽。
同钟喻四目相对,她的脸上闪过一丝慌乱,拔腿便跑,跑了两步,发觉身后的人并没有追上来的意思,便站住了脚步,在明晃晃的阳光下回过头看向钟喻。 这一年十七岁的钟喻,从重点幼儿园读到重点高中,生活犹如真空温室,无半点风雨波澜。
然而同她四目相对的那一刻,却觉得心脏好似有谁拿着木榔头狠狠捶了一下,发出沉闷的钝重的声响与震荡。
女孩的脸上已经没有了慌张的神色,嘴角微微上扬粲然一笑:“这是你家的?”
钟喻点点头。
方才还上扬着的嘴角垂了下去,吸了吸鼻子,眼睛里也是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我能摘一些吗?”
这一年的谢蓁蓁,虽说才十六岁,但早慧早熟,打小就知道自己漂亮,也知道靠着漂亮,能做成很多事情。
钟喻哪里是她的对手,往常学校辩论赛上的口才全都没有,忙不迭地点头:“你摘吧。”
拿手指向另一端:“我带你去那里,那里的玫瑰品种更好。”
“嗯!”蓁蓁应了一声,提着篮子跟在钟喻的身后。
走过去之后,蓁蓁的眼睛亮了一下,声音明亮又欢快:“是大马士革玫瑰!我一直不知道这里有这个。”
转过脸看向钟喻,伸出手来拉了拉他的衣袖:“我可以摘一些吗?”
那明亮欢快的声音让钟喻也跟着愉悦起来,他点头:“可以,你想摘多少摘多少。”
“你真好!”蓁蓁欢呼了一声,在原地转了个圈,钟喻的眼前便是一片红色。
她跳进大马士革玫瑰丛里,俯下身子闻每朵玫瑰的味道,钟喻也过去帮她挑选,第一次做这种事情,蓁蓁倒发现他对气味竟格外敏感,挑出来的玫瑰,总是最清新纯粹的那枝。
蓁蓁的那个篮子很快被装满。
临走的时候,他送蓁蓁到路口,蓁蓁歪着脑袋问他:“等我用完了还可以过来摘吗?”
他原本也在心里思忖着有什么理由能再次见到她,听她这样一问,简直是开心极了,慌忙点头:“可以可以,你什么时候来都可以。”
她挑了挑眉毛,半咬住下嘴唇,露出一个娇俏的笑,从手中提着的篮子里拿出一枝玫瑰,歪着脑袋塞到钟喻衬衫前襟的口袋里:“送你一枝。”
——“那晚我失眠了,整夜端详着那枝玫瑰。”钟喻晃动着手中的红酒杯,自嘲地笑了笑,“你没有见过蓁蓁,你如果有机会见到她,一定能明白我为何爱上她。她美丽、生动、娇媚、清冽。”
我有些不解:“钟先生,但你的这款香水,却并不是……”
他打断了我的话:“却也卑劣、轻佻、蛮横。”
2.爱情好似一场龙卷风
钟喻再见到蓁蓁,已经过了将近十天。
往日时光里稍纵即逝不值一提的十天,在那时显得格外幽深漫长。
他渴望再见到她。
没有心思看书,在玫瑰园信步,主动照顾起那些花朵来,修剪枝叶浇水施肥,走到不同的地方,灵敏的鼻子闻得到味道的不同,仔细观察后发现,玫瑰园里是种着不同品种的玫瑰的。
在心中想着再见到蓁蓁时,可以讲给她听,便到书房的书架查阅资料,辨认出来之后认真写在小本子上:路易十四玫瑰、贝拉米玫瑰、保加利亚玫瑰、龙沙宝石、大马士革玫瑰……每种玫瑰的后面,备注上自己感受到的气味的不同。
蓁蓁又过来的那个午后,他正俯身闻着一株玫瑰,忽然就有人拍了拍他的后背:“钟喻。”
回头之前,他的心跳便加快了一下。
果然是她,还是大红色的裙子,头发编出来一条鱼骨辫搭在胸前,笑盈盈地看着他。
举了举手中的篮子:“玫瑰用完啦。”
钟喻带她去摘,献宝一般地拿出自己的小本子,给蓁蓁看上面写着的各式各样的品种,蓁蓁挑了挑眉毛:“阿陆也有一个这样的本子,比你的多多啦。”
钟喻一时愣怔,不知道该如何接话,闷了一会儿开口问她:“阿陆是谁?”
“是我朋友,”蓁蓁嘴角飞扬,“我摘玫瑰回去,他能用它做出玫瑰香膏。”
“这么厉害啊……”钟喻的声音闷闷的。
“对啊,”蓁蓁点头,看向钟喻,“哎?你想不想看,我带你去看。”
蓁蓁提着花篮走在前面,钟喻跟在她身后。
宅子在郊外,再走一会儿就是乡下,蓁蓁带他在一户砖石房前站定,伸手拍门:“阿陆。”
打开门的是一个男孩,钟喻一看到,便本能地皱了一下眉头。
他穿着一件黑色背心,手臂上是乱七八糟的文身图案,夸张的发型和发色,脖子上挂着乱七八糟的链子。
大概是刚睡醒,他的声音懒洋洋的,带着些许不耐烦:“你怎么来了?”
“我采了新鲜的玫瑰,”蓁蓁举起手中的花篮,“来拿给你做玫瑰香膏……”
他的眉头皱了起来:“不是跟你说就做一回吗,怎么又……”
话说到一半的时候一侧脸,看到了站在一旁的钟喻:“你是?”
“他是钟喻,”蓁蓁介绍,“玫瑰花都是从他家里摘的,我想带他看你自己做的玫瑰香膏。”
阿陆撇了撇嘴,给蓁蓁一个白眼,一副“你怎么这么多事”的神情,而后耸了耸肩:“进来吧。”
钟喻虽说是站在一旁,却是看得清阿陆脸上神情的变化的,只觉得心头涌起强烈的不满——他怎么能对蓁蓁皱眉头,他怎么能对蓁蓁用那般不耐烦的语气,他怎么能冲着蓁蓁翻白眼!
“走!”蓁蓁扯了扯钟喻的衣袖,把他拉进屋子里。
和钟喻所居住的整洁干净的大宅子不同,阿陆的住所,又小又乱,垃圾桶里满是果皮、烟蒂、泡面盒之类的东西,蓁蓁拿起扫帚想要打扫,钟喻赶紧接过来:“我来吧。”
阿陆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几个小盒子,蓁蓁拿起来放在面前闻,钟喻也走过去闻,的确是特别舒服纯粹的香味。
“你再做点吧,”蓁蓁坐下来整理那些玫瑰,将玫瑰花瓣一片片摘下来放在盆中,“我来帮你提炼精油……”
她转过头来给钟喻讲做法:“就是最简单的那种提取方式,把玫瑰花瓣洗净晾干之后放到酸度小于0.8橄榄油中密封十来天,可以提炼出来一些玫瑰精油,阿陆会用它们来做香膏、香皂,是他爷爷教他的,他爷爷年轻的时候,是一个特别有名的制香师……” “做出来这么多你用得完吗?”钟喻问蓁蓁。
“我才不用,”蓁蓁说道,“我拿出去卖。”
“拿出去卖?”
“对啊,县里的女孩子,很多愿意买的,”她叹了口气,“不过阿陆老不愿意做,觉得这个没出息,但我不帮他卖这个,他怎么生活啊!”
转头看向钟喻,露出甜美的笑容:“你买点吧。”
“啊?”钟喻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你买点吧,”她噘起嘴做楚楚可怜状,“要不我还要拿到县上去卖掉。”
“好,”钟喻忙不迭地点头,立即伸手去摸口袋,“多少钱?都卖给我。”
蓁蓁狡黠一笑,伸出五根指头在他面前比画了一下:“五百。”
钟喻的钱包却是放在了家里,傍晚时分蓁蓁拿着那几盒玫瑰香膏,跟钟喻一起到他家拿钱。
那户宅子很大,蓁蓁睁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钟喻带她参观自己的房间,打开桌子上戈迪瓦的盒子,拿出一块巧克力递给蓁蓁。
她放到嘴里尝了一口,眼睛立即闪闪发光:“好好吃。”
钟喻拉开抽屉,把里面的另外两盒递给了她。
蓁蓁也不推辞,塞到自己的小挎包里吸着鼻子对钟喻笑。
家中照顾钟喻起居的阿姨已经做好了晚餐,钟喻留蓁蓁一同吃饭。
往日都是钟喻一个人吃,今日因为对面坐着蓁蓁,一切都好像变得不一样了。
蓁蓁低头喝汤时,钟喻会偷看她小巧的鼻尖,蓁蓁抬起头的时候,钟喻慌忙把视线投向别处。
偶尔她同钟喻闲谈,会说起自己,也会说起阿陆。
她同阿陆自幼便是玩伴,少时双方父母都外出务工,阿陆的爷爷照顾他,顺带一起照顾着蓁蓁。后来阿陆的父母丧命于一次高楼建造的脚手架事故中,爷爷也紧跟着去世,他自此一蹶不振,退了学,过起了颓废的生活。
“阿陆以前不是这样的,他以前脾气很好,很爱笑,成绩也不错,”蓁蓁眉头皱了起来,轻轻叹了口气,“不像现在成天窝在房间里,也不怎么出门,吃饭也有一顿没一顿的,我想帮他找些事情做,知道爷爷以前教过他怎么提炼精油,怎么做香膏,所以便求着他做这个……”
——“她如风暴,搅乱我本来平静的人生。养病结束之后,我回到了学校,自此,不管功课多忙,每隔两周,总要回去一次。不敢每次都打扰她,有时候只是在她家门外站站。跟她说身边有人喜欢他们的玫瑰香膏,过上一阵子会买下来一些。那几年,我收集的玫瑰香膏,大概有一个蛇皮袋那么多。”
3.我愿意永不辜负
高考之后的暑假,钟喻同蓁蓁表白。
并不是什么考虑许久,也不是什么刻意为之,只是那个夏日,他同她在玫瑰丛中,他转过脸去的时候,目光正落在她的面庞上。
天气有些炎热,她的脸发红,上面有一层薄薄的汗珠。
钟喻忽然就怔在那里,开口喊出了她的名字:“蓁蓁。”
她冲他粲然一笑:“怎么了?”
“我喜欢你。”他脱口而出。
蓁蓁并不吃惊,她扬了扬眉毛:“有多喜欢?”
钟喻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一时间愣在那里。
蓁蓁的嘴角露出一丝轻蔑的笑意:“很多人说过喜欢我,可其实并没有那么喜欢。”
“我不是……”钟喻慌忙解释,“我,我是真的非常喜欢你。”
“非常喜欢?”蓁蓁歪过头来,“愿意永远照顾我?”
“我愿意。”
“愿意永远不辜负我?”
“我愿意。”
“愿意为我上刀山下火海?”
“我愿意。”
她的神情放松下来,往前走了几步,直直地看进钟喻的眼睛里:“都愿意?即使我不喜欢你?”
她的双眸又黑又亮,在烈日下让钟喻目眩神迷。
他沉默了几秒钟,缓缓点头:“是的,我愿意。”
蓁蓁咧开嘴来,牙齿像珠贝一样整齐皎洁,她踮起脚来,猝不及防地在钟喻的额头上蜻蜓点水地“啄”了一下,朗声道:“成交!”而后便大声笑着跑开。
那个吻落在额头,却烙在心间,如魔咒一般,封印钟喻半生。
——“钟先生,”我的脑海中依稀浮现出什么,开口打断了他的话,“你说的阿陆?全名是不是叫作陆行?”
他的眉头微微蹙起,仿似不愿意提及这个名字:“你也知道对吧?”
“当年陆行在香水界以‘My Rose’的玫瑰香扬名,杂志做他的专访,是我去采访的。”
“My Rose,”钟喻的脸上浮现出笑意,“你喜欢那款香水吗?”
我点头:“很喜欢,玫瑰味的香水虽然很多品牌出过,但是那一款,很特别。”
钟喻点头:“玫瑰中有四百多种独立的气味分子,这意味着每一位调香师对自己手中的玫瑰香水都有不同的侧重。My Rose的前调是香甜的,后调因为加了广藿香,便有了阴郁苦涩之感。”
有服务员走了过来,在我和他手中的高脚杯中,加上了一些红酒。
他举起来喝了一小口,而后把目光投向不远处。
格拉斯是香水之都,不远处也有着一个玫瑰园。
我的脑子有了些许疑惑,思忖片刻,还是开口问他:“钟先生,My Rose应该是你的作品吧?是你献给蓁蓁的对吗?”
他没有说话,夜色吞没了他的侧脸。
4.我对你毫无私念
钟喻的大学,放弃了国内一流名校的商学院,攻读化学,着实把他那个在商界呼风唤雨的老爹气得半死。
也还是经常往家跑,并不是回繁华都市里的那个家,而是去郊外的那栋宅子。
给蓁蓁带回各种各样的礼物,价值不菲的裙子,精致耀眼的项链,软糯香甜的点心。她最喜欢的,是香水。
钟喻送给她的第一瓶香水,是LUTENS的玫瑰陛下。
再后来是各种各样的玫瑰香,Annick Goutal的微醺玫瑰,L’Artisan的小偷玫瑰,FERRE的玫瑰公主,Jo Malone的红玫瑰。 外面香气扑鼻的世界,强烈吸引着蓁蓁。钟喻大二那年,蓁蓁去了上海。
那喜悦对他来说是极其强烈的,他帮她订好机票,提前两个小时去机场接她,来回踱步,努力让自己激动的心情平复下来,航班到站的时候,蓁蓁有心同他开玩笑,故意躲在人群中不让他发现,钟喻是一转身的时候,闻到那一缕浅淡的玫瑰味的,循着气味看过去,蓁蓁提着行李箱,站在那里盈盈地笑。
她那么美,来往的人都忍不住多看她一眼。
钟喻给她安排了住处,学校那边请了几天假,买了辆单车带她四处游玩。
有次过马路遇到红灯,蓁蓁从后座上跳下来,同他一起站在那里等绿灯。
转过头的时候看到钟喻衬衫的衣领有些歪,伸出手来给他整理了一下。
是初秋,她手指的温度,靠过来的头发上的洗发水味,衣领布料摩擦的声音。
整理好之后放下手去,站在那里继续等红灯。
钟喻却觉得自己整个人都愣在那里,脑海中一帧帧画面飞快地浮动着——她成为他的妻子,婚礼当天,她帮他整理衣领。
——他们有了孩子,去参加孩子的家长会,进教室之前,她给他整理衣领。
——她送他上班,临行前,给他整理衣领。
——他们参加孩子的婚礼,出席仪式前,她嗔怪他衣服不整齐,给她整理衣领。
——最后的葬礼上,他是那个先走的人,她为他整理衣领。
“钟喻,”蓁蓁的声音响起,“绿灯啦,快走快走。”
她催促他骑上车子,踮脚跳到后座上。
不知道因得爱,钟喻已在脑海中,过完同她的一生。
但蓁蓁从未爱上过他。
钟喻成绩好,年年拿最高奖学金,还在一家药剂公司兼职,家境也好,经济上自然是优渥的。
每次见到蓁蓁,总会想方设法地留些钱给她。
蓁蓁倒也不拒绝,再后来,也会主动问钟喻开口要。
她要什么,钟喻都愿意给。
只是后来才知道,那些钱,她全都给了另一个人。
尚在家乡的陆行。
他在家乡沉迷赌博,经常大把钱丢进去,所有的空洞,蓁蓁都会想办法给补上。
漂亮的女孩子,在繁华的大都市,自然是不会缺少愿意为她花钱的人的。
圣诞节的时候钟喻去找蓁蓁,她不在家,他便在楼下等着。
那天天气预报,是寒流来袭的第一天,气温降到零下十来摄氏度,湿冷的天气,他站在路灯下等着。
很晚蓁蓁才回来,有车把她送到楼下。
那是第一次,钟喻冲她发了火。
蓁蓁仰起头,咬住嘴唇:“不要你管。”
她甚至跑到楼上,把他送给她的那些香水从十五楼一瓶瓶丢下来,玻璃瓶落地,摔成碎片,香水洒了出来。
再后来纷纷扬扬的雪花飘落,钟喻站在那里,满世界都是零落心碎的玫瑰。
他这样同她僵持了几天,最后还是先低头。
爱的那个人永远都会先低头。
那时还有一个月是蓁蓁的生日,他学化学,熟悉香水的制作工艺,又有嗅觉上的天赋,昏天暗地地忙活了一个月,甚至偷偷飞了两趟法国。
My Rose是他为她献上的生日礼物,他亲自去玫瑰园摘取的玫瑰,调香试验了无数次,有时候觉得太甜腻,有时候觉得太清冷,有时候觉得太轻佻,有时候觉得太单薄,都不是他的蓁蓁。
直到后来,调出了这款My Rose。
这原本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香水,是他为所爱之人献上的玫瑰。
谁料蓁蓁对他,竟残忍至此。
有天蓁蓁约他吃饭,精致的妆,漂亮的裙子,烛光红酒。
微醺之际,她问钟喻,那款My Rose,秘诀在哪儿?
香水的配料秘方,钟喻知道,是不可以对外人说的。
但他对蓁蓁,又怎会有戒心。
数月之后,某家知名彩妆品牌举行香水发布会,推出自家的年度之香和新任调香师。
钟喻是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人是陆行。
那款香水,就叫My Rose。
钟喻去香水柜台,柜员介绍这一款,刚打开瓶盖,钟喻便知道,那就是他的那款香。
这款香水,那一年畅销无数,给陆行带来了名望和金钱。
他出席活动,蓁蓁陪在他身旁,他向外界包装着他同蓁蓁的故事,说她就是他My Rose的灵感来源,他的缪斯女神。
这个故事里,没有那片玫瑰园,没有钟喻,没有他从十七岁到二十三岁,双手奉上的,心思澄明毫无私念的爱与时间。
5. 风雪漫千山
“那之后,蓁蓁留给我一封短短的信笺,便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
“信笺上写了什么?”
钟喻苦笑了一声:“四个字。谢谢,再见。”
他叹了口气,夜色中,我竟隐约看到他面庞上有一滴泪滑落。
“谢什么?我甘愿。”
钟喻大四那年,没有接受学院里化学系保研的名额,也拒绝了家父让他接管生意的提议。
他去了法国。
法国的国际高级香水学院,入学面试上,几个法国老头儿翻看着钟喻的简历,开口道:“你是学化学出身,这很好,为什么不继续做化学研究,选择成为一名调香师?”
钟喻沉默了片刻,把目光投向窗外。
办公楼的外面,是一个花园,里面种着各式各样的花朵。
他缓缓地回答:“因为我太爱玫瑰了。”
“调香没有你想象得那样简单,不是只凭一时的心血来潮就可以做好的。它需要天赋,更需要勤勉,你要至少记住两千种以上的味道,而且都是单方精油的味道。试盲香的时候要能第一时间回答出主要香料。你还需要耐心,人的鼻子嗅觉是有疲劳周期的,为了保证最合适的香料配方比例,必须有一个漫长的调试过程。此外,还需要创造力,所有能流传下来的香,莫不是有着超越平庸的创造力。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你已经拥有的这个东西。对,是爱。我们调制出来的香水,要让其中充满着爱,平静的爱,心碎的爱,骄傲的爱,孤寂的爱,热烈的爱,每一种爱都有一种味道。” 钟喻从香水学院毕业的时候,提交的毕业作品,取名为“心碎”。
那是什么味道呵,风雪漫千山,冰冷又伤感的味道。
是蓁蓁从他的世界离开时的那个冬天,钟喻闻到的那股味道。
毕业作品让法国香水界热烈而真诚地接受了他,他在这里定居,潜心调香,极少参加圈内的活动,也从不刻意了解圈内的动态,所以陆行和蓁蓁的消息,他也没有再听到过。
故事讲到这里,大抵可以结束了。
房间里有人招呼他过去,说是要一起合个影,他冲我扬了扬手中的红酒杯,抿下了最后一口酒,而后转身走了进去。
我还沉浸在伤感的情绪里,趴在栅栏上,静静地看着前方。
拿出手机,调出当初我所做的关于“My Rose”的采访。
当时的陆行,同我讲述的故事,跟向外界传播的并无不同。
无外乎是青梅竹马,自幼情深意笃,郎情妾意,互许终身。
我负责文稿采访,图片记者负责拍照。
当时蓁蓁也在那里,穿热烈的大红色,我看到她的第一眼,便觉得她就是那瓶香水,就是一株玫瑰。
拍照的时候,我站在一旁看,然而却总是有着些许不好的预感。
爱一个人的时候,眼神是最诚实的。
如方才钟喻提到蓁蓁时,眼神里都是绵延的情意。
陆行看向蓁蓁的眼神,太空无一物。
我记得我问出的最后一个问题,是请问两位有没有什么遗憾的事情。
陆行自信骄傲:“没有。”
蓁蓁沉默了一会儿,有些迟疑地开口:“有。”
她说了这样一个字之后便起身走开,我也没有多问。
后来呢——
陆行虽凭My Rose闪耀一时,然而有些事情,的确是需要天分的。
My Rose之后,他再无其他作品,在一些专业会议上,有人指出他连香水最基本的知识都没有。再然后,他因为聚众赌博涉案金额较大入狱,应该是钟喻在香水学院潜心钻研的那段时期。
媒体喜欢丑闻,墙倒众人推,我被安排了采访蓁蓁。
她自然是一口回绝的,后来我打了几次电话过去,在最后一次的电话中,我说:“其实我并不想问你陆行的事情,我对他并不感兴趣,我想知道的是你心中遗憾的事情。”
她在电话那端沉默半晌,缓缓开口:“你来吧。”
蓁蓁让我去的那个地方,便是玫瑰园。
——“我少女时期,住在这附近,会来这里偷玫瑰。玫瑰园的主人,是个年轻的男孩,给过我这世界上最好的爱。而我却毫不留情地远离了他,辜负了他,伤害了他,为一个错误的人。”
——“我只想在这里好好照顾这些玫瑰,也许很多年以后,当那个男孩垂垂老矣返回故土的时候,还能看到这满园美丽的玫瑰。”
她没有再向我吐露其他,轻轻叹了一口气之后,起身去照顾那些玫瑰。
6.所有旧梦的回忆
我转过头去,用眼神搜索钟喻的身影。
他已经合影完毕,同几个人闲聊,我向他走去,在他面前站定:“钟先生……”
他从同那几个人的交谈中抽出身来,回过头看向我,开口道:“和你聊天很愉快,你下个月会在法国吗?欢迎来参加我的订婚仪式。”
我愣了愣,把余下的那句“你有没有想过蓁蓁在等着你”的话咽了下去。
次月,钟喻在巴黎举行订婚仪式,未婚妻是法国人,热情美丽。
同年五月,钟喻在格拉斯的玫瑰园举行婚礼,仪式结束之后同钟喻并肩敬酒,酒桌上有钟喻的老友,拿他打趣:“你可总算是结婚了,这好些年,都没见你有过女朋友,差点让我们以为你是弯的。”
钟喻喝了不少酒,隐约有了醉意,一侧头看到格拉斯那满园的玫瑰,一时间有些恍惚,仿佛又看到了十七岁的夏天,那个一袭红裙的少女。
他扬了扬酒杯,冲那满园的玫瑰,冲自己所有旧梦的回忆。
——再见了啊,蓁蓁。
编辑:柒柒若
楔子
2015年1月,我在格拉斯做“国际香水节”的专题报道。
在国际香水界占据一席之地的华人调香师钟喻,自然是重点关注和采访的对象,他会在香水节上拿出什么作品来,业界早已是猜测纷纷。
各大品牌的新品展览在格拉斯郊外的一家别致的酒店里,晚宴前的环节,西装革履的钟喻走出来的时候,周遭各大时尚杂志的记者蜂拥上去,我也不例外,一边往前面挤着一边举起手中的相机。
他挥手示意,而后走到展台前,揭开盖在那款新品香水上面的布幔。
下面一时间有些哗然,众人的脸上也都有微微诧异的神情。
香水瓶是香水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钟喻的这款香水,就是一个简简单单的玻璃瓶,实在是太过其貌不扬。
简单介绍完香水成分之后,钟喻拿出一张试香卡,在上面喷洒了一些,而后递到香评人手中,第一个香评人接过来闻了闻,而后眉头便蹙了起来。
后来那个香卡传到了媒体人手中,我也接过来闻了闻,已经过了十来分钟,按理说味道应当已不似最初般浓郁,然而刚放到鼻边,我还是被一股呛鼻而辛辣的味道吓了一跳。
这些年来,在知名香水杂志工作,我接触过许多种类的香水。
我偏爱轻柔的淡香,浓香倒也闻过不少。
然而从未闻过这样的味道——如此蛮横,肆虐,充满侵略与攻击性,好似过境的季风,卷起浪潮与风暴。
周遭同行议论纷纷之际,我举起手中话筒,抢到了第一个提问的机会:“钟先生,请问这款香水的名字?”
展台上灯影憧憧,他的脸隐没在光影的暗处,沉默了一会儿,他把玻璃瓶转动一下,背面贴着一张牛皮纸,上面两个字,是手写体,刚劲有力。
我抻长了脖子去看,是两个汉字,在一众法文、英文里倒显得别致。
蓁蓁。
我问他:“取自《诗经》里的那句‘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他摇摇头:“不是,这是一个女孩的名字。”
那场香水展示会上,得到好评的是雅诗兰黛旗下推出的一款清新欢快的香水,钟喻的这款“蓁蓁”并未受到什么瞩目。
我却是印象深刻,直到整场展示结束,都觉得鼻尖萦绕着的,仍是那强大的足以吞噬掉我的气味。
晚宴上,我端着高脚杯转了两圈,在酒店偏角处的一个露天阳台上看到了钟喻。
他端着高脚杯趴在栏杆上,目光投向远方。
我缓缓走过去,在他身边站定,拿手中的高脚杯碰了碰他手中的。
他转过头来看向我。
“钟先生,”我笑了笑,“我很愿意做那个听众,听一听蓁蓁的故事。”
他落寞地笑笑:“你从中国来?”
我点点头。
“你读过李碧华吗?”
我点点头。
“李碧华的书中写过一句话——‘小隐于山,大隐于市,巨隐是隐于心腹,从今往后,你是挥不去,除不掉,忘不了的,供在心灵深处一尊菩萨,真恶魔。”
他抿了一口红酒,指了指心口:“蓁蓁就是我心口的恶魔。”
1.五月的玫瑰园
钟喻遇到蓁蓁,是在五月。
郊外的那户宅子,后面是偌大的一个玫瑰园,五月正是玫瑰盛开的季节,红玫瑰开得热闹。
钟喻是过来养病的,体育课上昏倒,拖到医院里做了手术,虽说是没有大碍,医生仍交代要多多休息,家里给他请了两个月的假,送到了郊外的这处宅子里。
他也仍旧是学习读书,落地窗前摆了一张宽敞的书桌,一半的面积堆着课本,另外一半摆着各式各样的实验仪器,背背单词做做实验。
在午后和煦的阳光下,钟喻看完书之后有些昏昏沉沉,抬起头来不经意地往外面看了一眼,微微有些诧异,眼前的那玫瑰花海中不知有什么,在来来回回地移动着。
他起身往窗边走了几步,端详了老半天,这才看清是有人在那里。
那人一袭红裙,几乎和那簇簇红玫瑰融为一体。桌子上摆着望远镜,钟喻顺手拿过来放在眼前,这一放大,看得到玫瑰园里是一个少女,在玫瑰丛中来来回回,时而蹲下身去,时而左顾右盼,拨弄着玫瑰枝,钟喻原本以为她是爱花的少女,只不过是来参观的,正准备放下望远镜的时候,惊愕地发现她已经举起了右手里的剪刀,利索地伸向其中的几枝玫瑰。
“咔嚓”一声剪下来,毫不留情。
钟喻的眉头皱了起来。
将跌落在地上的花枝捡起来放在手中的篮子里,接着寻找下一次的目标,俯下身子去闻,选的一定是最娇嫩最美丽的那朵,而后便伸出剪刀,再“咔嚓”一声。
钟喻幼年丧母,知道这些玫瑰,是母亲在世时种下的,他和父亲虽然几乎不在这个宅子里住,可玫瑰园一直都是专门请人打理着的,哪里见得到这样遭人肆意破坏。
他推开门大踏步走出房门,从中间的小道走到玫瑰花丛中央,对正蹲下身子准备减掉另一枝玫瑰的女孩厉声喝道:“喂,干吗偷花!”
突如其来的声音把女孩吓了一跳,她的手一抖,剪刀跌落在地上,捡起来之后仰起脸来。
她这一抬头,钟喻微微怔在了那里。
她的肤色极白,五官分明,下巴颏儿尖尖,一张脸暴露在阳光下,更显得肤色几近透明,嘴唇却是极红的,和身旁的玫瑰,是同样的色泽。
同钟喻四目相对,她的脸上闪过一丝慌乱,拔腿便跑,跑了两步,发觉身后的人并没有追上来的意思,便站住了脚步,在明晃晃的阳光下回过头看向钟喻。 这一年十七岁的钟喻,从重点幼儿园读到重点高中,生活犹如真空温室,无半点风雨波澜。
然而同她四目相对的那一刻,却觉得心脏好似有谁拿着木榔头狠狠捶了一下,发出沉闷的钝重的声响与震荡。
女孩的脸上已经没有了慌张的神色,嘴角微微上扬粲然一笑:“这是你家的?”
钟喻点点头。
方才还上扬着的嘴角垂了下去,吸了吸鼻子,眼睛里也是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我能摘一些吗?”
这一年的谢蓁蓁,虽说才十六岁,但早慧早熟,打小就知道自己漂亮,也知道靠着漂亮,能做成很多事情。
钟喻哪里是她的对手,往常学校辩论赛上的口才全都没有,忙不迭地点头:“你摘吧。”
拿手指向另一端:“我带你去那里,那里的玫瑰品种更好。”
“嗯!”蓁蓁应了一声,提着篮子跟在钟喻的身后。
走过去之后,蓁蓁的眼睛亮了一下,声音明亮又欢快:“是大马士革玫瑰!我一直不知道这里有这个。”
转过脸看向钟喻,伸出手来拉了拉他的衣袖:“我可以摘一些吗?”
那明亮欢快的声音让钟喻也跟着愉悦起来,他点头:“可以,你想摘多少摘多少。”
“你真好!”蓁蓁欢呼了一声,在原地转了个圈,钟喻的眼前便是一片红色。
她跳进大马士革玫瑰丛里,俯下身子闻每朵玫瑰的味道,钟喻也过去帮她挑选,第一次做这种事情,蓁蓁倒发现他对气味竟格外敏感,挑出来的玫瑰,总是最清新纯粹的那枝。
蓁蓁的那个篮子很快被装满。
临走的时候,他送蓁蓁到路口,蓁蓁歪着脑袋问他:“等我用完了还可以过来摘吗?”
他原本也在心里思忖着有什么理由能再次见到她,听她这样一问,简直是开心极了,慌忙点头:“可以可以,你什么时候来都可以。”
她挑了挑眉毛,半咬住下嘴唇,露出一个娇俏的笑,从手中提着的篮子里拿出一枝玫瑰,歪着脑袋塞到钟喻衬衫前襟的口袋里:“送你一枝。”
——“那晚我失眠了,整夜端详着那枝玫瑰。”钟喻晃动着手中的红酒杯,自嘲地笑了笑,“你没有见过蓁蓁,你如果有机会见到她,一定能明白我为何爱上她。她美丽、生动、娇媚、清冽。”
我有些不解:“钟先生,但你的这款香水,却并不是……”
他打断了我的话:“却也卑劣、轻佻、蛮横。”
2.爱情好似一场龙卷风
钟喻再见到蓁蓁,已经过了将近十天。
往日时光里稍纵即逝不值一提的十天,在那时显得格外幽深漫长。
他渴望再见到她。
没有心思看书,在玫瑰园信步,主动照顾起那些花朵来,修剪枝叶浇水施肥,走到不同的地方,灵敏的鼻子闻得到味道的不同,仔细观察后发现,玫瑰园里是种着不同品种的玫瑰的。
在心中想着再见到蓁蓁时,可以讲给她听,便到书房的书架查阅资料,辨认出来之后认真写在小本子上:路易十四玫瑰、贝拉米玫瑰、保加利亚玫瑰、龙沙宝石、大马士革玫瑰……每种玫瑰的后面,备注上自己感受到的气味的不同。
蓁蓁又过来的那个午后,他正俯身闻着一株玫瑰,忽然就有人拍了拍他的后背:“钟喻。”
回头之前,他的心跳便加快了一下。
果然是她,还是大红色的裙子,头发编出来一条鱼骨辫搭在胸前,笑盈盈地看着他。
举了举手中的篮子:“玫瑰用完啦。”
钟喻带她去摘,献宝一般地拿出自己的小本子,给蓁蓁看上面写着的各式各样的品种,蓁蓁挑了挑眉毛:“阿陆也有一个这样的本子,比你的多多啦。”
钟喻一时愣怔,不知道该如何接话,闷了一会儿开口问她:“阿陆是谁?”
“是我朋友,”蓁蓁嘴角飞扬,“我摘玫瑰回去,他能用它做出玫瑰香膏。”
“这么厉害啊……”钟喻的声音闷闷的。
“对啊,”蓁蓁点头,看向钟喻,“哎?你想不想看,我带你去看。”
蓁蓁提着花篮走在前面,钟喻跟在她身后。
宅子在郊外,再走一会儿就是乡下,蓁蓁带他在一户砖石房前站定,伸手拍门:“阿陆。”
打开门的是一个男孩,钟喻一看到,便本能地皱了一下眉头。
他穿着一件黑色背心,手臂上是乱七八糟的文身图案,夸张的发型和发色,脖子上挂着乱七八糟的链子。
大概是刚睡醒,他的声音懒洋洋的,带着些许不耐烦:“你怎么来了?”
“我采了新鲜的玫瑰,”蓁蓁举起手中的花篮,“来拿给你做玫瑰香膏……”
他的眉头皱了起来:“不是跟你说就做一回吗,怎么又……”
话说到一半的时候一侧脸,看到了站在一旁的钟喻:“你是?”
“他是钟喻,”蓁蓁介绍,“玫瑰花都是从他家里摘的,我想带他看你自己做的玫瑰香膏。”
阿陆撇了撇嘴,给蓁蓁一个白眼,一副“你怎么这么多事”的神情,而后耸了耸肩:“进来吧。”
钟喻虽说是站在一旁,却是看得清阿陆脸上神情的变化的,只觉得心头涌起强烈的不满——他怎么能对蓁蓁皱眉头,他怎么能对蓁蓁用那般不耐烦的语气,他怎么能冲着蓁蓁翻白眼!
“走!”蓁蓁扯了扯钟喻的衣袖,把他拉进屋子里。
和钟喻所居住的整洁干净的大宅子不同,阿陆的住所,又小又乱,垃圾桶里满是果皮、烟蒂、泡面盒之类的东西,蓁蓁拿起扫帚想要打扫,钟喻赶紧接过来:“我来吧。”
阿陆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几个小盒子,蓁蓁拿起来放在面前闻,钟喻也走过去闻,的确是特别舒服纯粹的香味。
“你再做点吧,”蓁蓁坐下来整理那些玫瑰,将玫瑰花瓣一片片摘下来放在盆中,“我来帮你提炼精油……”
她转过头来给钟喻讲做法:“就是最简单的那种提取方式,把玫瑰花瓣洗净晾干之后放到酸度小于0.8橄榄油中密封十来天,可以提炼出来一些玫瑰精油,阿陆会用它们来做香膏、香皂,是他爷爷教他的,他爷爷年轻的时候,是一个特别有名的制香师……” “做出来这么多你用得完吗?”钟喻问蓁蓁。
“我才不用,”蓁蓁说道,“我拿出去卖。”
“拿出去卖?”
“对啊,县里的女孩子,很多愿意买的,”她叹了口气,“不过阿陆老不愿意做,觉得这个没出息,但我不帮他卖这个,他怎么生活啊!”
转头看向钟喻,露出甜美的笑容:“你买点吧。”
“啊?”钟喻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你买点吧,”她噘起嘴做楚楚可怜状,“要不我还要拿到县上去卖掉。”
“好,”钟喻忙不迭地点头,立即伸手去摸口袋,“多少钱?都卖给我。”
蓁蓁狡黠一笑,伸出五根指头在他面前比画了一下:“五百。”
钟喻的钱包却是放在了家里,傍晚时分蓁蓁拿着那几盒玫瑰香膏,跟钟喻一起到他家拿钱。
那户宅子很大,蓁蓁睁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钟喻带她参观自己的房间,打开桌子上戈迪瓦的盒子,拿出一块巧克力递给蓁蓁。
她放到嘴里尝了一口,眼睛立即闪闪发光:“好好吃。”
钟喻拉开抽屉,把里面的另外两盒递给了她。
蓁蓁也不推辞,塞到自己的小挎包里吸着鼻子对钟喻笑。
家中照顾钟喻起居的阿姨已经做好了晚餐,钟喻留蓁蓁一同吃饭。
往日都是钟喻一个人吃,今日因为对面坐着蓁蓁,一切都好像变得不一样了。
蓁蓁低头喝汤时,钟喻会偷看她小巧的鼻尖,蓁蓁抬起头的时候,钟喻慌忙把视线投向别处。
偶尔她同钟喻闲谈,会说起自己,也会说起阿陆。
她同阿陆自幼便是玩伴,少时双方父母都外出务工,阿陆的爷爷照顾他,顺带一起照顾着蓁蓁。后来阿陆的父母丧命于一次高楼建造的脚手架事故中,爷爷也紧跟着去世,他自此一蹶不振,退了学,过起了颓废的生活。
“阿陆以前不是这样的,他以前脾气很好,很爱笑,成绩也不错,”蓁蓁眉头皱了起来,轻轻叹了口气,“不像现在成天窝在房间里,也不怎么出门,吃饭也有一顿没一顿的,我想帮他找些事情做,知道爷爷以前教过他怎么提炼精油,怎么做香膏,所以便求着他做这个……”
——“她如风暴,搅乱我本来平静的人生。养病结束之后,我回到了学校,自此,不管功课多忙,每隔两周,总要回去一次。不敢每次都打扰她,有时候只是在她家门外站站。跟她说身边有人喜欢他们的玫瑰香膏,过上一阵子会买下来一些。那几年,我收集的玫瑰香膏,大概有一个蛇皮袋那么多。”
3.我愿意永不辜负
高考之后的暑假,钟喻同蓁蓁表白。
并不是什么考虑许久,也不是什么刻意为之,只是那个夏日,他同她在玫瑰丛中,他转过脸去的时候,目光正落在她的面庞上。
天气有些炎热,她的脸发红,上面有一层薄薄的汗珠。
钟喻忽然就怔在那里,开口喊出了她的名字:“蓁蓁。”
她冲他粲然一笑:“怎么了?”
“我喜欢你。”他脱口而出。
蓁蓁并不吃惊,她扬了扬眉毛:“有多喜欢?”
钟喻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一时间愣在那里。
蓁蓁的嘴角露出一丝轻蔑的笑意:“很多人说过喜欢我,可其实并没有那么喜欢。”
“我不是……”钟喻慌忙解释,“我,我是真的非常喜欢你。”
“非常喜欢?”蓁蓁歪过头来,“愿意永远照顾我?”
“我愿意。”
“愿意永远不辜负我?”
“我愿意。”
“愿意为我上刀山下火海?”
“我愿意。”
她的神情放松下来,往前走了几步,直直地看进钟喻的眼睛里:“都愿意?即使我不喜欢你?”
她的双眸又黑又亮,在烈日下让钟喻目眩神迷。
他沉默了几秒钟,缓缓点头:“是的,我愿意。”
蓁蓁咧开嘴来,牙齿像珠贝一样整齐皎洁,她踮起脚来,猝不及防地在钟喻的额头上蜻蜓点水地“啄”了一下,朗声道:“成交!”而后便大声笑着跑开。
那个吻落在额头,却烙在心间,如魔咒一般,封印钟喻半生。
——“钟先生,”我的脑海中依稀浮现出什么,开口打断了他的话,“你说的阿陆?全名是不是叫作陆行?”
他的眉头微微蹙起,仿似不愿意提及这个名字:“你也知道对吧?”
“当年陆行在香水界以‘My Rose’的玫瑰香扬名,杂志做他的专访,是我去采访的。”
“My Rose,”钟喻的脸上浮现出笑意,“你喜欢那款香水吗?”
我点头:“很喜欢,玫瑰味的香水虽然很多品牌出过,但是那一款,很特别。”
钟喻点头:“玫瑰中有四百多种独立的气味分子,这意味着每一位调香师对自己手中的玫瑰香水都有不同的侧重。My Rose的前调是香甜的,后调因为加了广藿香,便有了阴郁苦涩之感。”
有服务员走了过来,在我和他手中的高脚杯中,加上了一些红酒。
他举起来喝了一小口,而后把目光投向不远处。
格拉斯是香水之都,不远处也有着一个玫瑰园。
我的脑子有了些许疑惑,思忖片刻,还是开口问他:“钟先生,My Rose应该是你的作品吧?是你献给蓁蓁的对吗?”
他没有说话,夜色吞没了他的侧脸。
4.我对你毫无私念
钟喻的大学,放弃了国内一流名校的商学院,攻读化学,着实把他那个在商界呼风唤雨的老爹气得半死。
也还是经常往家跑,并不是回繁华都市里的那个家,而是去郊外的那栋宅子。
给蓁蓁带回各种各样的礼物,价值不菲的裙子,精致耀眼的项链,软糯香甜的点心。她最喜欢的,是香水。
钟喻送给她的第一瓶香水,是LUTENS的玫瑰陛下。
再后来是各种各样的玫瑰香,Annick Goutal的微醺玫瑰,L’Artisan的小偷玫瑰,FERRE的玫瑰公主,Jo Malone的红玫瑰。 外面香气扑鼻的世界,强烈吸引着蓁蓁。钟喻大二那年,蓁蓁去了上海。
那喜悦对他来说是极其强烈的,他帮她订好机票,提前两个小时去机场接她,来回踱步,努力让自己激动的心情平复下来,航班到站的时候,蓁蓁有心同他开玩笑,故意躲在人群中不让他发现,钟喻是一转身的时候,闻到那一缕浅淡的玫瑰味的,循着气味看过去,蓁蓁提着行李箱,站在那里盈盈地笑。
她那么美,来往的人都忍不住多看她一眼。
钟喻给她安排了住处,学校那边请了几天假,买了辆单车带她四处游玩。
有次过马路遇到红灯,蓁蓁从后座上跳下来,同他一起站在那里等绿灯。
转过头的时候看到钟喻衬衫的衣领有些歪,伸出手来给他整理了一下。
是初秋,她手指的温度,靠过来的头发上的洗发水味,衣领布料摩擦的声音。
整理好之后放下手去,站在那里继续等红灯。
钟喻却觉得自己整个人都愣在那里,脑海中一帧帧画面飞快地浮动着——她成为他的妻子,婚礼当天,她帮他整理衣领。
——他们有了孩子,去参加孩子的家长会,进教室之前,她给他整理衣领。
——她送他上班,临行前,给他整理衣领。
——他们参加孩子的婚礼,出席仪式前,她嗔怪他衣服不整齐,给她整理衣领。
——最后的葬礼上,他是那个先走的人,她为他整理衣领。
“钟喻,”蓁蓁的声音响起,“绿灯啦,快走快走。”
她催促他骑上车子,踮脚跳到后座上。
不知道因得爱,钟喻已在脑海中,过完同她的一生。
但蓁蓁从未爱上过他。
钟喻成绩好,年年拿最高奖学金,还在一家药剂公司兼职,家境也好,经济上自然是优渥的。
每次见到蓁蓁,总会想方设法地留些钱给她。
蓁蓁倒也不拒绝,再后来,也会主动问钟喻开口要。
她要什么,钟喻都愿意给。
只是后来才知道,那些钱,她全都给了另一个人。
尚在家乡的陆行。
他在家乡沉迷赌博,经常大把钱丢进去,所有的空洞,蓁蓁都会想办法给补上。
漂亮的女孩子,在繁华的大都市,自然是不会缺少愿意为她花钱的人的。
圣诞节的时候钟喻去找蓁蓁,她不在家,他便在楼下等着。
那天天气预报,是寒流来袭的第一天,气温降到零下十来摄氏度,湿冷的天气,他站在路灯下等着。
很晚蓁蓁才回来,有车把她送到楼下。
那是第一次,钟喻冲她发了火。
蓁蓁仰起头,咬住嘴唇:“不要你管。”
她甚至跑到楼上,把他送给她的那些香水从十五楼一瓶瓶丢下来,玻璃瓶落地,摔成碎片,香水洒了出来。
再后来纷纷扬扬的雪花飘落,钟喻站在那里,满世界都是零落心碎的玫瑰。
他这样同她僵持了几天,最后还是先低头。
爱的那个人永远都会先低头。
那时还有一个月是蓁蓁的生日,他学化学,熟悉香水的制作工艺,又有嗅觉上的天赋,昏天暗地地忙活了一个月,甚至偷偷飞了两趟法国。
My Rose是他为她献上的生日礼物,他亲自去玫瑰园摘取的玫瑰,调香试验了无数次,有时候觉得太甜腻,有时候觉得太清冷,有时候觉得太轻佻,有时候觉得太单薄,都不是他的蓁蓁。
直到后来,调出了这款My Rose。
这原本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香水,是他为所爱之人献上的玫瑰。
谁料蓁蓁对他,竟残忍至此。
有天蓁蓁约他吃饭,精致的妆,漂亮的裙子,烛光红酒。
微醺之际,她问钟喻,那款My Rose,秘诀在哪儿?
香水的配料秘方,钟喻知道,是不可以对外人说的。
但他对蓁蓁,又怎会有戒心。
数月之后,某家知名彩妆品牌举行香水发布会,推出自家的年度之香和新任调香师。
钟喻是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人是陆行。
那款香水,就叫My Rose。
钟喻去香水柜台,柜员介绍这一款,刚打开瓶盖,钟喻便知道,那就是他的那款香。
这款香水,那一年畅销无数,给陆行带来了名望和金钱。
他出席活动,蓁蓁陪在他身旁,他向外界包装着他同蓁蓁的故事,说她就是他My Rose的灵感来源,他的缪斯女神。
这个故事里,没有那片玫瑰园,没有钟喻,没有他从十七岁到二十三岁,双手奉上的,心思澄明毫无私念的爱与时间。
5. 风雪漫千山
“那之后,蓁蓁留给我一封短短的信笺,便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
“信笺上写了什么?”
钟喻苦笑了一声:“四个字。谢谢,再见。”
他叹了口气,夜色中,我竟隐约看到他面庞上有一滴泪滑落。
“谢什么?我甘愿。”
钟喻大四那年,没有接受学院里化学系保研的名额,也拒绝了家父让他接管生意的提议。
他去了法国。
法国的国际高级香水学院,入学面试上,几个法国老头儿翻看着钟喻的简历,开口道:“你是学化学出身,这很好,为什么不继续做化学研究,选择成为一名调香师?”
钟喻沉默了片刻,把目光投向窗外。
办公楼的外面,是一个花园,里面种着各式各样的花朵。
他缓缓地回答:“因为我太爱玫瑰了。”
“调香没有你想象得那样简单,不是只凭一时的心血来潮就可以做好的。它需要天赋,更需要勤勉,你要至少记住两千种以上的味道,而且都是单方精油的味道。试盲香的时候要能第一时间回答出主要香料。你还需要耐心,人的鼻子嗅觉是有疲劳周期的,为了保证最合适的香料配方比例,必须有一个漫长的调试过程。此外,还需要创造力,所有能流传下来的香,莫不是有着超越平庸的创造力。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你已经拥有的这个东西。对,是爱。我们调制出来的香水,要让其中充满着爱,平静的爱,心碎的爱,骄傲的爱,孤寂的爱,热烈的爱,每一种爱都有一种味道。” 钟喻从香水学院毕业的时候,提交的毕业作品,取名为“心碎”。
那是什么味道呵,风雪漫千山,冰冷又伤感的味道。
是蓁蓁从他的世界离开时的那个冬天,钟喻闻到的那股味道。
毕业作品让法国香水界热烈而真诚地接受了他,他在这里定居,潜心调香,极少参加圈内的活动,也从不刻意了解圈内的动态,所以陆行和蓁蓁的消息,他也没有再听到过。
故事讲到这里,大抵可以结束了。
房间里有人招呼他过去,说是要一起合个影,他冲我扬了扬手中的红酒杯,抿下了最后一口酒,而后转身走了进去。
我还沉浸在伤感的情绪里,趴在栅栏上,静静地看着前方。
拿出手机,调出当初我所做的关于“My Rose”的采访。
当时的陆行,同我讲述的故事,跟向外界传播的并无不同。
无外乎是青梅竹马,自幼情深意笃,郎情妾意,互许终身。
我负责文稿采访,图片记者负责拍照。
当时蓁蓁也在那里,穿热烈的大红色,我看到她的第一眼,便觉得她就是那瓶香水,就是一株玫瑰。
拍照的时候,我站在一旁看,然而却总是有着些许不好的预感。
爱一个人的时候,眼神是最诚实的。
如方才钟喻提到蓁蓁时,眼神里都是绵延的情意。
陆行看向蓁蓁的眼神,太空无一物。
我记得我问出的最后一个问题,是请问两位有没有什么遗憾的事情。
陆行自信骄傲:“没有。”
蓁蓁沉默了一会儿,有些迟疑地开口:“有。”
她说了这样一个字之后便起身走开,我也没有多问。
后来呢——
陆行虽凭My Rose闪耀一时,然而有些事情,的确是需要天分的。
My Rose之后,他再无其他作品,在一些专业会议上,有人指出他连香水最基本的知识都没有。再然后,他因为聚众赌博涉案金额较大入狱,应该是钟喻在香水学院潜心钻研的那段时期。
媒体喜欢丑闻,墙倒众人推,我被安排了采访蓁蓁。
她自然是一口回绝的,后来我打了几次电话过去,在最后一次的电话中,我说:“其实我并不想问你陆行的事情,我对他并不感兴趣,我想知道的是你心中遗憾的事情。”
她在电话那端沉默半晌,缓缓开口:“你来吧。”
蓁蓁让我去的那个地方,便是玫瑰园。
——“我少女时期,住在这附近,会来这里偷玫瑰。玫瑰园的主人,是个年轻的男孩,给过我这世界上最好的爱。而我却毫不留情地远离了他,辜负了他,伤害了他,为一个错误的人。”
——“我只想在这里好好照顾这些玫瑰,也许很多年以后,当那个男孩垂垂老矣返回故土的时候,还能看到这满园美丽的玫瑰。”
她没有再向我吐露其他,轻轻叹了一口气之后,起身去照顾那些玫瑰。
6.所有旧梦的回忆
我转过头去,用眼神搜索钟喻的身影。
他已经合影完毕,同几个人闲聊,我向他走去,在他面前站定:“钟先生……”
他从同那几个人的交谈中抽出身来,回过头看向我,开口道:“和你聊天很愉快,你下个月会在法国吗?欢迎来参加我的订婚仪式。”
我愣了愣,把余下的那句“你有没有想过蓁蓁在等着你”的话咽了下去。
次月,钟喻在巴黎举行订婚仪式,未婚妻是法国人,热情美丽。
同年五月,钟喻在格拉斯的玫瑰园举行婚礼,仪式结束之后同钟喻并肩敬酒,酒桌上有钟喻的老友,拿他打趣:“你可总算是结婚了,这好些年,都没见你有过女朋友,差点让我们以为你是弯的。”
钟喻喝了不少酒,隐约有了醉意,一侧头看到格拉斯那满园的玫瑰,一时间有些恍惚,仿佛又看到了十七岁的夏天,那个一袭红裙的少女。
他扬了扬酒杯,冲那满园的玫瑰,冲自己所有旧梦的回忆。
——再见了啊,蓁蓁。
编辑:柒柒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