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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通过对尖锐湿疣的病理分析及治疗实践,采取了妊娠期妇女尖锐湿疣的治疗措施,并取得了较好的治疗效果。
【关键词】妊娠妇女;尖锐湿疣;诊治
尖锐湿疣,又称性病疣或生殖器疣,是一种迄今尚无法彻底治愈的性病。在西方国家里,一些可以治愈的性病经过防治正逐步减少,而尖锐湿疣却还在增加。目前,我国的尖锐湿疣的发病仅次于淋病居所有报告性病的第二位。尖锐湿疣是由人类乳头瘤病毒感染所致,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播。本世纪60年代,有人用电子显微镜证实,在尖锐湿疣的组织细胞内有病毒颗粒存在。与尖锐湿疣患者接触,大部分人可受到传染而发病。其传染性在发病三个月时最强,这可能是由于在此期间,病毒已大量繁殖的缘故。也有极少数的尖锐湿疣患者,确实无不洁性接触史,推测可能是通过间接接触污染物而感染。尖锐湿疣的传染发病与机体的免疫状态有密切相关,妊娠期妇女机体免疫功能受抑制,加之孕期外生殖器的变化特点,使其治疗较为棘手。尖锐湿疣发病有一段潜伏期,一般为二至三个月。所谓亚临床感染状态,就是指患者生殖部位,如宫颈、阴道等,已经感染病毒,但还没有症状,也无可见的增生物的状态。处于亚临床状态的患者,因体内带有病毒而具有传染性,与之发生性接触,就有可能被传染上尖锐湿疣。
一、临床资料
我院妇产科门诊2008年1月~2011年7月诊治妊娠期尖锐湿疣妇女4例。年龄26~35岁。早期妊娠1例,中期妊娠2例,晚期妊娠1例。典型的尖锐湿疣不难诊断,妊娠期尖锐湿疣增长迅速。对于非典型病例进行病理学检查确诊。当然,在诊断尖锐湿疣时,需要与生殖器部位的其他增生性疾病相区别,特别是女性的女阴假性湿疣,这两者外观形状很像早期的尖锐湿疣,但不会增生。这些变化属于生理上的轻度变异,并非病毒感染所致,不会传染,也无任何危害。这些生理变异在我国很常见,据有人调查,10%~20%的成年人有此变化。因此,要注意不能误诊,更不能当作尖锐湿疣进行治疗。
二、治疗方法
由于对尖锐湿疣尚无有效的药物,目前的治疗例如电灼、冷冻、激光、外科切除等,还只能达到改善症状、降低传染性和减缓病情发展的效果,无法彻底治愈。治疗中,患者应注意经常保持外阴清洁,治疗前充分清洗外阴、肛门等部位,排空大小便,并避免空腹治疗。尖锐湿疣发病有先后不一致的情况,在接受治疗时,如果治疗区皮肤不够清洁,很可能遗漏一部分皮损,一段时间后又会发展成新的皮疹。治疗时,要注意和治疗医生的配合。一般医生会根据经验,为患者确定不同的治疗方案,这其中包括治疗方法、进程、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等等。因此,患者要充分相信医生,治疗过程中保持镇静,并及时汇报自己治疗中的身体感受。这样做即有利于医生集中精力清除皮损,同时也有利于医生及时掌握治疗进程和处理意外。
激光或高频电刀治疗结束后,患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要拥有良好的心理状态,减轻心理负担,避免影响免疫功能的生活方式。每天应使用刺激性弱的消毒剂清洗创面1~2次,保持创面的清洁、干燥,并按医生的要求,在创面上涂以含有抗生素或促进伤口愈合的药膜或药物,这样既可以预防致病微生物感染,又能促进创面的早日愈合。同时,也要对内衣裤进行消毒,可以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如金星消毒液、84消毒液、碘伏消毒液等,也可以煮沸消毒。另外,要防止交叉感染,尽量将可能接触到发病部位的生活用具与家人分开,这样可以避免在家庭内传染疾病。还可以使用一些外用药如足叶草酯、三氯醋酸、5-氟尿嘧啶等,可除去可见的疣状物,改善局部的症状,但不能根除所有被感染的组织。
三、治疗结果
早期妊娠1例,经治疗痊愈。中期妊娠2例,经治疗痊愈,晚期妊娠1例。4例病人经半年随访无复发。
四、讨论
妊娠期尖锐湿疣发病特点:孕妇机体免疫能力较低,体内激素水平改变,内外生殖器变化,阴道分泌物增多,局部潮湿、温暖,促进尖锐湿疣迅速生长。病灶特点:最初为扁平小丘疹,以后逐渐增多、扩大,质硬,表面粗糙,多聚集成群、融合成丛,乳头状生长,或呈鸡冠状、菜花状。数目多、病灶大、多区域、多形态,为妊娠期尖锐湿疣的病灶特点。治疗:综上述尖锐湿疣发病特点为治疗带来困难,我们的经验以综合治疗为主,减少刺激,照顾母婴利益。方法的选择为多次限定区域物理治疗加药物。尖锐湿疣是良性疾病,小的增生物不痛不痒,对患者的生活和工作并无影响。但是,当尖锐湿疣增大时,则可造成诸多不便:孕妇分娩时阻塞产道,且容易造成出血;有继发感染时,也可以形成糜烂或溃疡,出现疼痛。其实,尖锐湿疣主要的危害在于它与生殖器部位的恶性肿瘤,如女阴癌、宫颈癌、肛门癌等的发生有关。故此,患有尖锐湿疣时,还应密切观察,一旦怀疑有癌变,宜及时做病理检查,以便及时治疗。
尖锐湿疣发生要有三个条件,即自身免疫抑制、表皮受到损伤和大量病毒进入表皮裂隙。因此,治疗尖锐湿疣除了要除去增殖皮肤外,最要紧的仍然是杀灭病毒,提高机体免疫水平,阻断病毒的复制扩增。
【关键词】妊娠妇女;尖锐湿疣;诊治
尖锐湿疣,又称性病疣或生殖器疣,是一种迄今尚无法彻底治愈的性病。在西方国家里,一些可以治愈的性病经过防治正逐步减少,而尖锐湿疣却还在增加。目前,我国的尖锐湿疣的发病仅次于淋病居所有报告性病的第二位。尖锐湿疣是由人类乳头瘤病毒感染所致,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播。本世纪60年代,有人用电子显微镜证实,在尖锐湿疣的组织细胞内有病毒颗粒存在。与尖锐湿疣患者接触,大部分人可受到传染而发病。其传染性在发病三个月时最强,这可能是由于在此期间,病毒已大量繁殖的缘故。也有极少数的尖锐湿疣患者,确实无不洁性接触史,推测可能是通过间接接触污染物而感染。尖锐湿疣的传染发病与机体的免疫状态有密切相关,妊娠期妇女机体免疫功能受抑制,加之孕期外生殖器的变化特点,使其治疗较为棘手。尖锐湿疣发病有一段潜伏期,一般为二至三个月。所谓亚临床感染状态,就是指患者生殖部位,如宫颈、阴道等,已经感染病毒,但还没有症状,也无可见的增生物的状态。处于亚临床状态的患者,因体内带有病毒而具有传染性,与之发生性接触,就有可能被传染上尖锐湿疣。
一、临床资料
我院妇产科门诊2008年1月~2011年7月诊治妊娠期尖锐湿疣妇女4例。年龄26~35岁。早期妊娠1例,中期妊娠2例,晚期妊娠1例。典型的尖锐湿疣不难诊断,妊娠期尖锐湿疣增长迅速。对于非典型病例进行病理学检查确诊。当然,在诊断尖锐湿疣时,需要与生殖器部位的其他增生性疾病相区别,特别是女性的女阴假性湿疣,这两者外观形状很像早期的尖锐湿疣,但不会增生。这些变化属于生理上的轻度变异,并非病毒感染所致,不会传染,也无任何危害。这些生理变异在我国很常见,据有人调查,10%~20%的成年人有此变化。因此,要注意不能误诊,更不能当作尖锐湿疣进行治疗。
二、治疗方法
由于对尖锐湿疣尚无有效的药物,目前的治疗例如电灼、冷冻、激光、外科切除等,还只能达到改善症状、降低传染性和减缓病情发展的效果,无法彻底治愈。治疗中,患者应注意经常保持外阴清洁,治疗前充分清洗外阴、肛门等部位,排空大小便,并避免空腹治疗。尖锐湿疣发病有先后不一致的情况,在接受治疗时,如果治疗区皮肤不够清洁,很可能遗漏一部分皮损,一段时间后又会发展成新的皮疹。治疗时,要注意和治疗医生的配合。一般医生会根据经验,为患者确定不同的治疗方案,这其中包括治疗方法、进程、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等等。因此,患者要充分相信医生,治疗过程中保持镇静,并及时汇报自己治疗中的身体感受。这样做即有利于医生集中精力清除皮损,同时也有利于医生及时掌握治疗进程和处理意外。
激光或高频电刀治疗结束后,患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要拥有良好的心理状态,减轻心理负担,避免影响免疫功能的生活方式。每天应使用刺激性弱的消毒剂清洗创面1~2次,保持创面的清洁、干燥,并按医生的要求,在创面上涂以含有抗生素或促进伤口愈合的药膜或药物,这样既可以预防致病微生物感染,又能促进创面的早日愈合。同时,也要对内衣裤进行消毒,可以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如金星消毒液、84消毒液、碘伏消毒液等,也可以煮沸消毒。另外,要防止交叉感染,尽量将可能接触到发病部位的生活用具与家人分开,这样可以避免在家庭内传染疾病。还可以使用一些外用药如足叶草酯、三氯醋酸、5-氟尿嘧啶等,可除去可见的疣状物,改善局部的症状,但不能根除所有被感染的组织。
三、治疗结果
早期妊娠1例,经治疗痊愈。中期妊娠2例,经治疗痊愈,晚期妊娠1例。4例病人经半年随访无复发。
四、讨论
妊娠期尖锐湿疣发病特点:孕妇机体免疫能力较低,体内激素水平改变,内外生殖器变化,阴道分泌物增多,局部潮湿、温暖,促进尖锐湿疣迅速生长。病灶特点:最初为扁平小丘疹,以后逐渐增多、扩大,质硬,表面粗糙,多聚集成群、融合成丛,乳头状生长,或呈鸡冠状、菜花状。数目多、病灶大、多区域、多形态,为妊娠期尖锐湿疣的病灶特点。治疗:综上述尖锐湿疣发病特点为治疗带来困难,我们的经验以综合治疗为主,减少刺激,照顾母婴利益。方法的选择为多次限定区域物理治疗加药物。尖锐湿疣是良性疾病,小的增生物不痛不痒,对患者的生活和工作并无影响。但是,当尖锐湿疣增大时,则可造成诸多不便:孕妇分娩时阻塞产道,且容易造成出血;有继发感染时,也可以形成糜烂或溃疡,出现疼痛。其实,尖锐湿疣主要的危害在于它与生殖器部位的恶性肿瘤,如女阴癌、宫颈癌、肛门癌等的发生有关。故此,患有尖锐湿疣时,还应密切观察,一旦怀疑有癌变,宜及时做病理检查,以便及时治疗。
尖锐湿疣发生要有三个条件,即自身免疫抑制、表皮受到损伤和大量病毒进入表皮裂隙。因此,治疗尖锐湿疣除了要除去增殖皮肤外,最要紧的仍然是杀灭病毒,提高机体免疫水平,阻断病毒的复制扩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