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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环境保护是社会所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科学的精神文明建设也将越来越重要。为了使精神文明的工作落到实处,就必须做到两个文明一起抓的工作机制,让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推进。
【关键词】 环境保护 管理 重要性
公民环境权利是环境保护的基礎,同时也是环境保护的目的和手段。公民环境权利问题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理论关注,而且不少国家的法律做出积极回应。侧重行政环境权力而轻视公民环境权利是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律体制的基本特点,这很不利于我国的环境保护。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应当确立公民在环境保护中的主体地位,并且具体确认公民的环境权利。法律确认公民环境权利应当两条进路并行:与环境保护的公权力结合和与传统私权利融合。
1.问题的提出
环境是自然对人类发展的支持能力,环境污染是人类在生产和生活中,破坏了生态平衡或者危害了人类正常生存和发展的条件。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了人们关注的重点和焦点,我国不仅建立了专门负责环境保护的政府机构,而且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和措施,但环境保护现状并不是十分乐观,环境保护政策的进一步实施和完善刻不容缓。
2.环境问题与环境保护
环境包括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水生生物、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自然保护区、城市和乡村等。环境问题可分为两类: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由于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生态系统破坏和环境污染为次生环境问题。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是以政府为主导的环境管理系统的结构和组成方式其相应的制度和机制建设。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是规定中央、地方政府以及各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范围,权限职责、利益及其相互关系的准则。
从理论上来说,我们应该建立起一个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管理的环境保护体制。分散式的管理模式有利于充分利用管理资源,从而形成良好的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集中式的管理模式,往往决策成本较低,反应很灵敏。我国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是以政府为主导的,不是单个部门和行业的管理体制,是一个多部门配合、多元主体参与的管理体制,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和机构必须站在维护公共利益的立场,从而有利于国家环境政策的不断贯彻和落实。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环境管理,必须依靠地方政府和其他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的参与。
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是一个综合的制度体系。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政府在环境保护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有效的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是改善环境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从逻辑上来讲,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创新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之一,而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创新的目的所在。不断依据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完善政府环境保护管理的行政管理体制,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体制上和制度上最可靠地保障。随着社会新矛盾和新情况的出现,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还存在许多的不足,政府必须注重经济激励机制、税收调控机制、污染治理市场调节机制、价值补偿机制等市场调节机制,从融资渠道、资金支撑以及经济刺激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科学管理,这也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提供了重要经济保障。作为主导的政府,进一步的完善诸如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社会公众表达机制以及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等公众参与的制度环境,发挥非政府组织的环保力量,拓展公众的参与渠道和形式对于培养全民的环保意识,真正的实现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是巨大的社会保障。
3.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
要进一步的创新和完善我国的政府环境保护管理机制,我们有很多地方需要去吸收和学习它们的管理经验。如日本为有效控制公害,1970年成立了由首相直接领导的公害防治总部,2001年日本环境厅升格为环境省;韩国于1973年在健康和社会事务部卫生局设立污染防治处,1990年韩国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升格为环境部,直属总理管辖。如美国不仅在中央即华盛顿设立了环境局总部外,而且还在全国设立了10各大区环保机构。法国、韩国等也设置了流域环境管理机构。日本环境厅(现日本环境省)自成立以来,人员总数由最初的501人增加到2001年的1311人。美国环保局由成立之初的5000多名职工发展到现在的1.8万多人。美国环保局预算逐年增加,1996年为62.81亿美元,2001年为72.57亿美元。日本环境厅的总预算资金一直在稳步上升,年均增长率为5.4%。
4.创新我国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4.1加强宣传教育
经济发展粗放型的发展模式深深的影响着我们基本的生活环境。我们必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科学发展观正确地解决了经济、社会与环境三者全面协调发展的关系问题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突出了环境的基础地位和作用。由于政绩观的偏差而出现许多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现象可以说是层出不穷,要真正的改变这一状况,就必须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真正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政绩观。
4.2建立综合机构
管理机构是实现管理的组织保证,要推进环境管理体制的改革,从根本上解决部门职能冲突、环境治理效率低的问题。在全国建立起一个综合性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地方政府再将自己的职责具体化,形成一个具有系统性和协调一致的环境管理体制,如设立地理区域或流域建立执行机构,比如长江流域环境管理局等。加强各环保部门的协调配合,清楚划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
4.3优化环保能力
法律上规定乡镇政府环境保护职责并赋予相应的权力,确保其乡镇人民政府能够履行其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环境的职责。合理分配乡镇等基层政府的环境保护职权,设立乡镇环境保护机构。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辖区内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限期治理制度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参与处理。
4.4落实行政问责
行政问责制的逐步推行和完善,是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关键和重要环节。建立健全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节能减排的问责制度,对问责范围、问责程序进行详细的程序化、制度化界定,对环境保护任务定期公开。进一步落实行政问责制,对那些无视法规准许污染排放形成后果、造成环境重大事故的官员,不管其地区经济多么成功,都应该坚决追究责任,让违法者受到法律的制裁。
4.5健全绩效考核
加强以绿色GDP为核心的环境绩效考核机制建设,提升政府社会管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有的经济GDP考核体系在引导经济活动最大化的同时,也导致了资源占用和生态破坏的最大化。必须把环境因素引入到现行政府发展考核体系,把环境因素引入GDP指数以构造“绿色GDP”。现今在完善环保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相关性、地区差异性、通用性、可评估性、潜在性、社会评议性等因素,建立起一套科学完整的政府环保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作者单位: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农学院09级环境保护专业)
【关键词】 环境保护 管理 重要性
公民环境权利是环境保护的基礎,同时也是环境保护的目的和手段。公民环境权利问题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理论关注,而且不少国家的法律做出积极回应。侧重行政环境权力而轻视公民环境权利是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律体制的基本特点,这很不利于我国的环境保护。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应当确立公民在环境保护中的主体地位,并且具体确认公民的环境权利。法律确认公民环境权利应当两条进路并行:与环境保护的公权力结合和与传统私权利融合。
1.问题的提出
环境是自然对人类发展的支持能力,环境污染是人类在生产和生活中,破坏了生态平衡或者危害了人类正常生存和发展的条件。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了人们关注的重点和焦点,我国不仅建立了专门负责环境保护的政府机构,而且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和措施,但环境保护现状并不是十分乐观,环境保护政策的进一步实施和完善刻不容缓。
2.环境问题与环境保护
环境包括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水生生物、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自然保护区、城市和乡村等。环境问题可分为两类: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由于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生态系统破坏和环境污染为次生环境问题。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是以政府为主导的环境管理系统的结构和组成方式其相应的制度和机制建设。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是规定中央、地方政府以及各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范围,权限职责、利益及其相互关系的准则。
从理论上来说,我们应该建立起一个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管理的环境保护体制。分散式的管理模式有利于充分利用管理资源,从而形成良好的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集中式的管理模式,往往决策成本较低,反应很灵敏。我国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是以政府为主导的,不是单个部门和行业的管理体制,是一个多部门配合、多元主体参与的管理体制,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和机构必须站在维护公共利益的立场,从而有利于国家环境政策的不断贯彻和落实。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环境管理,必须依靠地方政府和其他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的参与。
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是一个综合的制度体系。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政府在环境保护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有效的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是改善环境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从逻辑上来讲,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创新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之一,而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创新的目的所在。不断依据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完善政府环境保护管理的行政管理体制,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体制上和制度上最可靠地保障。随着社会新矛盾和新情况的出现,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还存在许多的不足,政府必须注重经济激励机制、税收调控机制、污染治理市场调节机制、价值补偿机制等市场调节机制,从融资渠道、资金支撑以及经济刺激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科学管理,这也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提供了重要经济保障。作为主导的政府,进一步的完善诸如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社会公众表达机制以及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等公众参与的制度环境,发挥非政府组织的环保力量,拓展公众的参与渠道和形式对于培养全民的环保意识,真正的实现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是巨大的社会保障。
3.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
要进一步的创新和完善我国的政府环境保护管理机制,我们有很多地方需要去吸收和学习它们的管理经验。如日本为有效控制公害,1970年成立了由首相直接领导的公害防治总部,2001年日本环境厅升格为环境省;韩国于1973年在健康和社会事务部卫生局设立污染防治处,1990年韩国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升格为环境部,直属总理管辖。如美国不仅在中央即华盛顿设立了环境局总部外,而且还在全国设立了10各大区环保机构。法国、韩国等也设置了流域环境管理机构。日本环境厅(现日本环境省)自成立以来,人员总数由最初的501人增加到2001年的1311人。美国环保局由成立之初的5000多名职工发展到现在的1.8万多人。美国环保局预算逐年增加,1996年为62.81亿美元,2001年为72.57亿美元。日本环境厅的总预算资金一直在稳步上升,年均增长率为5.4%。
4.创新我国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4.1加强宣传教育
经济发展粗放型的发展模式深深的影响着我们基本的生活环境。我们必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科学发展观正确地解决了经济、社会与环境三者全面协调发展的关系问题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突出了环境的基础地位和作用。由于政绩观的偏差而出现许多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现象可以说是层出不穷,要真正的改变这一状况,就必须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真正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政绩观。
4.2建立综合机构
管理机构是实现管理的组织保证,要推进环境管理体制的改革,从根本上解决部门职能冲突、环境治理效率低的问题。在全国建立起一个综合性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地方政府再将自己的职责具体化,形成一个具有系统性和协调一致的环境管理体制,如设立地理区域或流域建立执行机构,比如长江流域环境管理局等。加强各环保部门的协调配合,清楚划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
4.3优化环保能力
法律上规定乡镇政府环境保护职责并赋予相应的权力,确保其乡镇人民政府能够履行其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环境的职责。合理分配乡镇等基层政府的环境保护职权,设立乡镇环境保护机构。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辖区内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限期治理制度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参与处理。
4.4落实行政问责
行政问责制的逐步推行和完善,是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关键和重要环节。建立健全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节能减排的问责制度,对问责范围、问责程序进行详细的程序化、制度化界定,对环境保护任务定期公开。进一步落实行政问责制,对那些无视法规准许污染排放形成后果、造成环境重大事故的官员,不管其地区经济多么成功,都应该坚决追究责任,让违法者受到法律的制裁。
4.5健全绩效考核
加强以绿色GDP为核心的环境绩效考核机制建设,提升政府社会管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有的经济GDP考核体系在引导经济活动最大化的同时,也导致了资源占用和生态破坏的最大化。必须把环境因素引入到现行政府发展考核体系,把环境因素引入GDP指数以构造“绿色GDP”。现今在完善环保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相关性、地区差异性、通用性、可评估性、潜在性、社会评议性等因素,建立起一套科学完整的政府环保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作者单位: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农学院09级环境保护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