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电力商品因为其固有的特性受到了国家的严格管控,因此供电企业要积极结合具体工作流程对相应问题展开深度监督,结合管理标准和管理流程完善经营目标,才能促进管理工作的全面进步和发展。
【关键词】标准化;用电检查;体系建设
1用电检查工作重要性的体现
在用电检查工作中,供电企业需要针对用电客户的整体用电流程进行详细全方位的把关,不仅要了解前期施工安装的规范性,降低可能形成的严重质量隐患,还需要重点把握好对于各类电气设备应用状况的详细分析,对于比较容易出现老化或者是受损的电气设备加大检查力度,整个配电网的运行稳定性和可靠性也需要予以详细关注,确保供电系统的稳定运行。此外,对于用电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窃电等违法行为也需要重点检查,实现对于供电企业自身经济效益的保障。对于供电企业用电检查工作的落实,整个过程同样也需要予以具体明确,能够把握好用电检查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流程,对于用电检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问题以及需要采用的方式方法进行充分分析,这样就能够及时地发现用电故障问题,对于一些违规用电现象也能够加大打击力度,保障整个用电系统稳定安全运行。基于此,供电企业做好用电检查是比较核心的一项基本任务,应该重点把握好基本工作要点和流程,减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问题。
2用电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2.1相关法规与用电检查工作不匹配
电力体系经过改革之后,实行的是政企分离模式,供电和用电双方以供电合同为基础建立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供电和用电主体之间存在的是民事关系,相对应的供电所的用电检查工作变成了民事行为而非行政行为,因此导致了有些电力用户拒绝用电检查,拒绝电力整改。另一方面,虽然电力主管部门虽然具有一定的行政职能,但是由于受到各方面的限制,其行政职能作用不是非常明显。另外,现存的《电力法》已经不能跟上时代发展的脚步,对窃电行为的界定以及处罚力度等不到位。直接导致电力检查的内容、范围以及程序等变得模糊不清,使某些存在违约用电的用户有机可乘。
2.2相关监管机制不完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合理的制度进行规范是导致用电检查工作质量低,效率慢的重要原因之一。就目前一些电力企业来说,由于缺乏用电检查工作相关的管理机制或者用电检查工作的管理措施不完善,造成过一些事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也极大地影响了电力企业自身的发展。电力企业的有关部门需要认识到监管机制的重要性,不断完善相应的管理机制,让工作人员在实际的工作中做到有规可依,提高用电检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3标准化用电检查体系建设的策略
3.1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一是要推动相关部门设立行业标准,明确用户的法律责任义务和供电单位的权利义务,重点明确相关部门在安全用电、反窃电工作中的职责和工作内容,确定对用户的约束条件。二是对于供电企业来说,要明确用电检查的工作范围以及相应的权利和责任,包括用电检查人员的资格以及职责,具体措施、用电检查的内容以及对于争议的处理等。对于被检查用户来说,要规定被检查用户有责任和义务配合检查人员开展工作。对窃电行为、窃电量、时长的有明确的规定,对于触犯刑事犯罪的界限有明确的规定。总之,要提高反窃电相关的法规的震慑性。
3.2落实用电检查方式
用电检查流程为:(1)执行任务前,填写“用电检查工作单”,批准后完成客户现场检查。现场用电检查人数2人以上。(2)检查时,出示有效证件,用电检查人员应开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或“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客户并由客户代表签收,一份存档备查)。按相关规定,在现场制止有危害供用电安全或扰乱供用电秩序行为,现场检查确认有窃电行为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当场予以中止供电。检查时应说明检查任务、需要配合的人员,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3)工作终结后,“用电检查工作单”和“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或“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交回存档。
3.3完善用电检查程序
用电检查的工作程序和问题的处理程序至关重要,在今后工作中应做到以下几点:(1)在开展用电检查任务前,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应按规定填写《用电检查工作单》,经审核批准后,方能赴客户处执行查电任务;(2)在实施现场检查时,用电检查人员的人数不得少于2人;(3)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向被检查的客户出示《用电检查证》,并要求客户派员随同配合检查;(4)查电工作完成后,用电检查人员应将已由客户代表签字的《用电检查工作单》带回存档;(5)现场检查确认客户在电力使用上有明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开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或《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一式兩份,一份送达客户并由客户代表签收,一份存档备查;(6)除现场检查确认有窃电行为时可当场终止供电外,共他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停限电。同时还应注意,供用电双方是平等的法律主体,在确认客户有违章用电、窃电行为时,只能在民事行为范畴内处理,因此现场记录的证据必须真实、准确、全面、完整地表达处理内容,并具有惟一性。
3.4在用电检查中应用新技术
(1)采用电能计量自动化系统。电能计量自动化系统建设是一项系统的工程,该系统涵盖全网各级计量点及采集终端,集信息采集、监控、分析和计量管理于一体。其主要功能是为供电企业有序用电、远程抄表、负荷控制、预购电、电费结算、用电检查及负荷管理等提供支撑,并在此基础上能够实现线损四分以及需求侧管理的分析决策,满足了电力市场的运营要求,达到减员增效的目的,也为供电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发挥了作用。通过这一系统,电力工作者能够有效监控异常用电状况,锁定异常用电客户和设备,即时查处计量故障,也提升了反窃电工作地质量和效率。(2)注重电能表表箱报警系统的研发。加强对电能表表箱地监控是电力检查工作地重要组成部分,传统的电能表表箱通常采用铅封地方式,但这一方式存在着明显的缺陷,易于仿制及开启,对防窃电工作的展开十分不利。因此,推广二维码锁封方式十分有必要。这种表箱锁封方式及相应系统的应用能够防止外力破坏或伪造计量封印的窃电行为,提高了用电营销管理水平,对于用电检查工作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3.5改进监管工作
供电企业需要和监管部门,民众通力合作,确保用电秩序的公平性,鼓励相关民众对违规用电行为及时举报,从而进一步确保文明用电。与此同时,供电企业还需要对自身优势进行有效挖掘,对各种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查和有效记录,针对各种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勒令整改。在用电管理过程中,反窃电工作也是其中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进一步提升工作过程中科技水平,同时强化法律监督,必要情况下需要与当地公安部门有效合作,联合执法。在此过程中还需要根据具体工作状况有效调整相关法律,对以身试法人员进行严厉制裁,并将其列入法律条文,确保相关工作人员在进行具体作业时具有更高的法律依据,最大程度实现依法管理。
4结束语
做好用电检查工作,可以有效地提高电力企业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从根本上实现节省能源的目的。现阶段用电检查工作应该更加侧重于“服务客户”,在服务过程中,充分重视客户提出的需要供电侧配合的工作,在建构技术指导、协调配合体系的基础上,优化标准化用电检查体系建设水平。
参考文献:
[1]赵建东.浅析高危用电客户用电检查过程中应注意的要点[J].通讯世界,2016,14:171-172.
(作者单位:国网鞍山供电公司)
【关键词】标准化;用电检查;体系建设
1用电检查工作重要性的体现
在用电检查工作中,供电企业需要针对用电客户的整体用电流程进行详细全方位的把关,不仅要了解前期施工安装的规范性,降低可能形成的严重质量隐患,还需要重点把握好对于各类电气设备应用状况的详细分析,对于比较容易出现老化或者是受损的电气设备加大检查力度,整个配电网的运行稳定性和可靠性也需要予以详细关注,确保供电系统的稳定运行。此外,对于用电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窃电等违法行为也需要重点检查,实现对于供电企业自身经济效益的保障。对于供电企业用电检查工作的落实,整个过程同样也需要予以具体明确,能够把握好用电检查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流程,对于用电检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问题以及需要采用的方式方法进行充分分析,这样就能够及时地发现用电故障问题,对于一些违规用电现象也能够加大打击力度,保障整个用电系统稳定安全运行。基于此,供电企业做好用电检查是比较核心的一项基本任务,应该重点把握好基本工作要点和流程,减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问题。
2用电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2.1相关法规与用电检查工作不匹配
电力体系经过改革之后,实行的是政企分离模式,供电和用电双方以供电合同为基础建立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供电和用电主体之间存在的是民事关系,相对应的供电所的用电检查工作变成了民事行为而非行政行为,因此导致了有些电力用户拒绝用电检查,拒绝电力整改。另一方面,虽然电力主管部门虽然具有一定的行政职能,但是由于受到各方面的限制,其行政职能作用不是非常明显。另外,现存的《电力法》已经不能跟上时代发展的脚步,对窃电行为的界定以及处罚力度等不到位。直接导致电力检查的内容、范围以及程序等变得模糊不清,使某些存在违约用电的用户有机可乘。
2.2相关监管机制不完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合理的制度进行规范是导致用电检查工作质量低,效率慢的重要原因之一。就目前一些电力企业来说,由于缺乏用电检查工作相关的管理机制或者用电检查工作的管理措施不完善,造成过一些事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也极大地影响了电力企业自身的发展。电力企业的有关部门需要认识到监管机制的重要性,不断完善相应的管理机制,让工作人员在实际的工作中做到有规可依,提高用电检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3标准化用电检查体系建设的策略
3.1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一是要推动相关部门设立行业标准,明确用户的法律责任义务和供电单位的权利义务,重点明确相关部门在安全用电、反窃电工作中的职责和工作内容,确定对用户的约束条件。二是对于供电企业来说,要明确用电检查的工作范围以及相应的权利和责任,包括用电检查人员的资格以及职责,具体措施、用电检查的内容以及对于争议的处理等。对于被检查用户来说,要规定被检查用户有责任和义务配合检查人员开展工作。对窃电行为、窃电量、时长的有明确的规定,对于触犯刑事犯罪的界限有明确的规定。总之,要提高反窃电相关的法规的震慑性。
3.2落实用电检查方式
用电检查流程为:(1)执行任务前,填写“用电检查工作单”,批准后完成客户现场检查。现场用电检查人数2人以上。(2)检查时,出示有效证件,用电检查人员应开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或“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客户并由客户代表签收,一份存档备查)。按相关规定,在现场制止有危害供用电安全或扰乱供用电秩序行为,现场检查确认有窃电行为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当场予以中止供电。检查时应说明检查任务、需要配合的人员,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3)工作终结后,“用电检查工作单”和“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或“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交回存档。
3.3完善用电检查程序
用电检查的工作程序和问题的处理程序至关重要,在今后工作中应做到以下几点:(1)在开展用电检查任务前,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应按规定填写《用电检查工作单》,经审核批准后,方能赴客户处执行查电任务;(2)在实施现场检查时,用电检查人员的人数不得少于2人;(3)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向被检查的客户出示《用电检查证》,并要求客户派员随同配合检查;(4)查电工作完成后,用电检查人员应将已由客户代表签字的《用电检查工作单》带回存档;(5)现场检查确认客户在电力使用上有明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开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或《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一式兩份,一份送达客户并由客户代表签收,一份存档备查;(6)除现场检查确认有窃电行为时可当场终止供电外,共他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停限电。同时还应注意,供用电双方是平等的法律主体,在确认客户有违章用电、窃电行为时,只能在民事行为范畴内处理,因此现场记录的证据必须真实、准确、全面、完整地表达处理内容,并具有惟一性。
3.4在用电检查中应用新技术
(1)采用电能计量自动化系统。电能计量自动化系统建设是一项系统的工程,该系统涵盖全网各级计量点及采集终端,集信息采集、监控、分析和计量管理于一体。其主要功能是为供电企业有序用电、远程抄表、负荷控制、预购电、电费结算、用电检查及负荷管理等提供支撑,并在此基础上能够实现线损四分以及需求侧管理的分析决策,满足了电力市场的运营要求,达到减员增效的目的,也为供电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发挥了作用。通过这一系统,电力工作者能够有效监控异常用电状况,锁定异常用电客户和设备,即时查处计量故障,也提升了反窃电工作地质量和效率。(2)注重电能表表箱报警系统的研发。加强对电能表表箱地监控是电力检查工作地重要组成部分,传统的电能表表箱通常采用铅封地方式,但这一方式存在着明显的缺陷,易于仿制及开启,对防窃电工作的展开十分不利。因此,推广二维码锁封方式十分有必要。这种表箱锁封方式及相应系统的应用能够防止外力破坏或伪造计量封印的窃电行为,提高了用电营销管理水平,对于用电检查工作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3.5改进监管工作
供电企业需要和监管部门,民众通力合作,确保用电秩序的公平性,鼓励相关民众对违规用电行为及时举报,从而进一步确保文明用电。与此同时,供电企业还需要对自身优势进行有效挖掘,对各种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查和有效记录,针对各种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勒令整改。在用电管理过程中,反窃电工作也是其中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进一步提升工作过程中科技水平,同时强化法律监督,必要情况下需要与当地公安部门有效合作,联合执法。在此过程中还需要根据具体工作状况有效调整相关法律,对以身试法人员进行严厉制裁,并将其列入法律条文,确保相关工作人员在进行具体作业时具有更高的法律依据,最大程度实现依法管理。
4结束语
做好用电检查工作,可以有效地提高电力企业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从根本上实现节省能源的目的。现阶段用电检查工作应该更加侧重于“服务客户”,在服务过程中,充分重视客户提出的需要供电侧配合的工作,在建构技术指导、协调配合体系的基础上,优化标准化用电检查体系建设水平。
参考文献:
[1]赵建东.浅析高危用电客户用电检查过程中应注意的要点[J].通讯世界,2016,14:171-172.
(作者单位:国网鞍山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