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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根据《动物防疫法》,动物产地检疫指的是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及其动物产品所实施的到现场的检疫。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对畜牧养殖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影响畜产品的质量安全还影响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在动物产地检疫的实际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通过对黄龙县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实施存在的问题和重要意义进行简单剖析,进一步对相应的问题进行探讨,以保障我县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 动物产地检疫 问题 建议
[中图分类号] S851.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04-0257-01
1 落实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意义
动物产地检疫是《动物防疫法》规定的一项重要行政许可,是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首道防线,是促进养殖业、保护人体健康的关键措施,对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具有显著的作用。通过产地检疫能及时发现、控制动物疫情,从源头上控制动物疫情的传播。
产地检疫时,主要查验免疫耳标及《动物防疫合格证》等,对不按规定进行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的,实施补免,从而达到“以检促防”的目的。开展动物产地检疫是非常重要的基层检疫工作,是检疫工作的基础,是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中的溯源地,是动检工作的重中之重。
2 现阶段动物产地检疫存在问题分析
2.1 对产地检疫的认识不足
当前我县农民经济来源少,条件相对落后,农村受传统饲养模式的影响,自认为养的家畜健康,检疫没啥意义。另外一些屠宰户、动物养殖户对动物检疫工作认识不到位,不能主动配合检疫工作以及主动报检。个别养殖户受所在地交通不便等因素影响,以为产地检疫只是为了开票,认识不到产地检疫工作的重要性。
2.2 规模养殖场(户)少,居住分散,饲养模式落后,严重影响开展检疫工作
目前黄龙县有7个乡镇,3个社区,共计81个行政村,370个自然村,9431户,人口为32585口。猪存栏14878头,牛存栏2635头,羊存栏17397只,鸡存栏48480只,共有养殖场(户)4184户,达到规模养殖户仅5户。近几年,政府重点扶持规模养殖(场)户,虽为产地检疫工作的开展提供便利的条件,但是从本次调查看,农村饲养模式仍以分散饲养为主,目前依旧面临检疫工作量大、面广等因素的影响。
2.3 检疫人员少,专业技能低
目前,乡镇畜牧兽医站(社区)是实施动物产地检疫的主体机构,而各乡镇站(社区)一般仅有1名或2名工作人员,他们不光承担动物检疫工作,还负责本区动物数量统计、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村级防疫员管理、规模养殖场监管及动物检疫等方面的工作,工作范围广、量大,并且部分养殖户出栏时间选择在晚上,给产地检疫工作造成了很大的不便,常常造成检疫工作力不从心;另一方面是县财政困难,根本保证不了检疫经费的投入,因此无法引入专业的优秀人才,检疫力量薄弱,目前检疫仍以眼观为主。
2.4 法律法规宣传面窄,检疫申报落实不到位,私屠滥宰现象时有发生
近年来,在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时,我县主要是发放宣传单(册)、培训等形式把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宣传,宣传并不到位。目前,我县设定点屠宰企业1个,家禽屠宰户2家,兽药饲料经营店2个,涉及鲜肉食品经营超市2家,经营户8个,冷冻肉经营店9个。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到定点屠宰场屠宰的动物严格把关,没有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的不得进场屠宰,但我县家畜、家禽未设立定点屠宰点,给检疫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另外部分屠宰户(生猪),尤其各乡镇因到县定点屠宰场路途远,以交通不便等为由,私自在家进行屠宰后销售;屠宰户收购动物时,不要检疫合格证明,所以养殖户也不用报检,造成病死动物进入流通环节。
2.5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意识淡薄,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身体健康,公共卫生安全等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因我国畜牧业的现状是饲养数量多、规模化养殖程度不高,养殖场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疫病综合水平不高,导致病死畜禽数量较大,而畜主法制观念淡薄,随意丢弃病害动物,甚至低价出售,加工食用的情况时有发生,有时畜主即使处理也不规范。另一方面养殖户多分布在农村,病死畜禽基本上是以土埋的方式进行处理。养殖户在动物病死后不愿意,有时也无意识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进行检疫和无害化处理。基层畜牧站无经费来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不能坚持开展。
3 做好檢疫工作的建议
3.1 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大力发展规模化养殖
按照创建食品安全县的要求,动物检疫工作要求更加专业化,也更具有权威性。把实行产地检疫的重要性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以政府的影响力来发展规模化养殖从而推动产地检疫工作。
3.2 改善检验检疫工作条件,加大硬件设施建设
加强硬件设施建设,争取在乡镇分所、屠宰场监管区配备网络计算机,打印机及操作人员,并具备上网功能,以顺利开展工作。让规模养殖场、乡镇站、屠宰场、可按照各自权限功能在平台系统内输入全面、真实、详细的相关数据。
3.3 加强检疫队伍建设,提升检疫人员素养
基层动物检疫队伍建设与产地检疫工作息息相关,检疫人员素质直接影响着产地检疫工作的质量。应加大投入经费,为基层检疫队伍提供好的条件,确保检疫队伍建设。
要加强法律法规和职业素养培训,做到文明执法。要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的结合,通过培训学习逐步形成一支强素质、高水平的动物检疫队伍。
3.4 多管齐下,强化各环节监管
建立健全巡查监管制度。县畜牧兽医局每半年度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专项综合执法检查一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每季度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管一次;乡镇(社区)动物防疫站组织开展每月一次以上的巡查,并按季度收集汇总监管工作情况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同时统一巡查监管记录,如实规范填写《饲养场所(养殖小区)监督检查内容与记录表》,巡查记录表每月由专人负责分类收集、整理归档。
3.5 全程监控,提高产地检疫的准确度
目前,我县的产地检疫工作还停滞在动物出栏前临床健康检查的层面上。随着“瘦肉精事件”的发生,畜产品安全已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产地检疫的范围也将逐步扩大,除动物疫病的检疫外,还增加了一些违禁添加药品的检查,这就使得产地检疫不能停留在“眼、鼻、手”检的初级水平,要在方法有所突破。要持续开展“瘦肉精”及违禁药品的监管,借助动物饲养档案,结合临床检疫,就能开出准确度高的检疫合格证明。
对县城生猪定点屠宰场实行驻场检疫制度,严把宰前、宰后检疫关,对定点屠宰企业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进一步规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经营行为,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台账和产品可追溯制度,落实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究体系,坚决杜绝病死畜禽进入屠宰环节,严格按照“54321”做法,即达到五个指标(屠宰检疫开展面、屠宰动物受检率、出场肉品合格率、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上市动物产品持证率达到100%),把好四个关口(入场关、待宰关、同步检疫关、宰后处理关),做到三个到位(规章制度到位、无害化处理到位、监督管理到位),坚持一个优等(检疫质量优等),通过全程监控,提高产地检疫准确度,加强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强化产地检疫工作。
参考文献
[1]杨其明.动物产地检疫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畜牧市场.2009(10):47-48
[2]钟华 ,关峻岭 .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产地检疫工作新举措[J].中国动物检疫.2009.26(7):8-9
[3]于新元,王涛.动物产地检疫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动物检疫.2011.28(10):10-11
[4]于新元,王涛.《中国动物检疫》2011年第10期
[关键词] 动物产地检疫 问题 建议
[中图分类号] S851.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04-0257-01
1 落实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意义
动物产地检疫是《动物防疫法》规定的一项重要行政许可,是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首道防线,是促进养殖业、保护人体健康的关键措施,对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具有显著的作用。通过产地检疫能及时发现、控制动物疫情,从源头上控制动物疫情的传播。
产地检疫时,主要查验免疫耳标及《动物防疫合格证》等,对不按规定进行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的,实施补免,从而达到“以检促防”的目的。开展动物产地检疫是非常重要的基层检疫工作,是检疫工作的基础,是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中的溯源地,是动检工作的重中之重。
2 现阶段动物产地检疫存在问题分析
2.1 对产地检疫的认识不足
当前我县农民经济来源少,条件相对落后,农村受传统饲养模式的影响,自认为养的家畜健康,检疫没啥意义。另外一些屠宰户、动物养殖户对动物检疫工作认识不到位,不能主动配合检疫工作以及主动报检。个别养殖户受所在地交通不便等因素影响,以为产地检疫只是为了开票,认识不到产地检疫工作的重要性。
2.2 规模养殖场(户)少,居住分散,饲养模式落后,严重影响开展检疫工作
目前黄龙县有7个乡镇,3个社区,共计81个行政村,370个自然村,9431户,人口为32585口。猪存栏14878头,牛存栏2635头,羊存栏17397只,鸡存栏48480只,共有养殖场(户)4184户,达到规模养殖户仅5户。近几年,政府重点扶持规模养殖(场)户,虽为产地检疫工作的开展提供便利的条件,但是从本次调查看,农村饲养模式仍以分散饲养为主,目前依旧面临检疫工作量大、面广等因素的影响。
2.3 检疫人员少,专业技能低
目前,乡镇畜牧兽医站(社区)是实施动物产地检疫的主体机构,而各乡镇站(社区)一般仅有1名或2名工作人员,他们不光承担动物检疫工作,还负责本区动物数量统计、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村级防疫员管理、规模养殖场监管及动物检疫等方面的工作,工作范围广、量大,并且部分养殖户出栏时间选择在晚上,给产地检疫工作造成了很大的不便,常常造成检疫工作力不从心;另一方面是县财政困难,根本保证不了检疫经费的投入,因此无法引入专业的优秀人才,检疫力量薄弱,目前检疫仍以眼观为主。
2.4 法律法规宣传面窄,检疫申报落实不到位,私屠滥宰现象时有发生
近年来,在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时,我县主要是发放宣传单(册)、培训等形式把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宣传,宣传并不到位。目前,我县设定点屠宰企业1个,家禽屠宰户2家,兽药饲料经营店2个,涉及鲜肉食品经营超市2家,经营户8个,冷冻肉经营店9个。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到定点屠宰场屠宰的动物严格把关,没有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的不得进场屠宰,但我县家畜、家禽未设立定点屠宰点,给检疫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另外部分屠宰户(生猪),尤其各乡镇因到县定点屠宰场路途远,以交通不便等为由,私自在家进行屠宰后销售;屠宰户收购动物时,不要检疫合格证明,所以养殖户也不用报检,造成病死动物进入流通环节。
2.5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意识淡薄,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身体健康,公共卫生安全等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因我国畜牧业的现状是饲养数量多、规模化养殖程度不高,养殖场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疫病综合水平不高,导致病死畜禽数量较大,而畜主法制观念淡薄,随意丢弃病害动物,甚至低价出售,加工食用的情况时有发生,有时畜主即使处理也不规范。另一方面养殖户多分布在农村,病死畜禽基本上是以土埋的方式进行处理。养殖户在动物病死后不愿意,有时也无意识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进行检疫和无害化处理。基层畜牧站无经费来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不能坚持开展。
3 做好檢疫工作的建议
3.1 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大力发展规模化养殖
按照创建食品安全县的要求,动物检疫工作要求更加专业化,也更具有权威性。把实行产地检疫的重要性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以政府的影响力来发展规模化养殖从而推动产地检疫工作。
3.2 改善检验检疫工作条件,加大硬件设施建设
加强硬件设施建设,争取在乡镇分所、屠宰场监管区配备网络计算机,打印机及操作人员,并具备上网功能,以顺利开展工作。让规模养殖场、乡镇站、屠宰场、可按照各自权限功能在平台系统内输入全面、真实、详细的相关数据。
3.3 加强检疫队伍建设,提升检疫人员素养
基层动物检疫队伍建设与产地检疫工作息息相关,检疫人员素质直接影响着产地检疫工作的质量。应加大投入经费,为基层检疫队伍提供好的条件,确保检疫队伍建设。
要加强法律法规和职业素养培训,做到文明执法。要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的结合,通过培训学习逐步形成一支强素质、高水平的动物检疫队伍。
3.4 多管齐下,强化各环节监管
建立健全巡查监管制度。县畜牧兽医局每半年度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专项综合执法检查一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每季度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管一次;乡镇(社区)动物防疫站组织开展每月一次以上的巡查,并按季度收集汇总监管工作情况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同时统一巡查监管记录,如实规范填写《饲养场所(养殖小区)监督检查内容与记录表》,巡查记录表每月由专人负责分类收集、整理归档。
3.5 全程监控,提高产地检疫的准确度
目前,我县的产地检疫工作还停滞在动物出栏前临床健康检查的层面上。随着“瘦肉精事件”的发生,畜产品安全已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产地检疫的范围也将逐步扩大,除动物疫病的检疫外,还增加了一些违禁添加药品的检查,这就使得产地检疫不能停留在“眼、鼻、手”检的初级水平,要在方法有所突破。要持续开展“瘦肉精”及违禁药品的监管,借助动物饲养档案,结合临床检疫,就能开出准确度高的检疫合格证明。
对县城生猪定点屠宰场实行驻场检疫制度,严把宰前、宰后检疫关,对定点屠宰企业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进一步规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经营行为,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台账和产品可追溯制度,落实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究体系,坚决杜绝病死畜禽进入屠宰环节,严格按照“54321”做法,即达到五个指标(屠宰检疫开展面、屠宰动物受检率、出场肉品合格率、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上市动物产品持证率达到100%),把好四个关口(入场关、待宰关、同步检疫关、宰后处理关),做到三个到位(规章制度到位、无害化处理到位、监督管理到位),坚持一个优等(检疫质量优等),通过全程监控,提高产地检疫准确度,加强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强化产地检疫工作。
参考文献
[1]杨其明.动物产地检疫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畜牧市场.2009(10):47-48
[2]钟华 ,关峻岭 .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产地检疫工作新举措[J].中国动物检疫.2009.26(7):8-9
[3]于新元,王涛.动物产地检疫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动物检疫.2011.28(10):10-11
[4]于新元,王涛.《中国动物检疫》2011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