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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6年是中国银行业很关键的一年,随着银行业的开放,逐渐与世界银行接轨,实行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
关键词:分业经营 混业经营
银行从产生至今已经历了几次分分合合,上个世纪30年代的金融大危机再次促使银行业走向混业经营,目前美国等少数国家已展开了混业经营的模式。我国分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凸现和加入WTO的需要,混业经营成为理想选择。
一、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
所谓分业经营是指:商业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分别在银监会、证监会的严格监管下,各自从事法定业务范围内的经营。而混业经营是相对分业经营而言,是金融业内部的分工与协作的关系。广义的指所有金融行业之间的经营关系,狭义的是指银行业和证券业的经营关系。
上世纪8 0年代后期至19 9 3 年,我国实行的是混业经营,中国人民银行集货币政策和所有金融监管于一身,既是一个超级中央银行,也是超级金融监管机构。自19 9 3年,为制止金融领域的混乱,防范金融风险,中央政府对金融业分业经营作出严格规定。与之相对应,我国金融监管也开始实行分业机构型监管体制。在这一体制下,银行、证券和保险的监管机构相对独立、各自设立自己的分支机构,这种监管模式的专业性和力度较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效率较高,同我国分业经营体制基本是适应的。
二、分业经营存在的问题
1、可能加大我国金融业的结构性矛盾,人为割裂了资本市场、货币市场资金的高效流动,使资金不能高效利用。
2、难以应对国外混业经营的竞争。国外银行传统的存贷款和间接融资业务比重越来越小,表外业务和中间业务已成为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混业经营证券、保险、信托及衍生金融业务成为国际银行业发展的方向。
3、现行金融分业经营制度限制了金融创新。证券公司由于业务受限,由此影响到证券机构
的市场运作及策略,表现出很强的短期投机性和不稳定性。
4、政策性管制增大了我国金融业的整体风险。中国的“金融分业”作为一种行政性的分业,是计划机制在金融业中强烈贯彻的结果。
三、混业经营的优点
1、利润来源多样化
目前, 我国各类金融机构发展的重要问题在于, 由于业务和收入结构相对单一造成的利润来源单一。混业经营可使得金融机构业务多元化,为闲置资金找到出路, 提高经济效益,还可以把传统存贷款业务与新的金融增值服务结合起来, 从而达到优化业务和收入结构, 实现各业务之间的协调及可持续发展。
2、可实现规模经济
金融资产的特性, 决定了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比其他行业更能形成规模经济。金融基本功能就在“融通资金,提高经济效益”。在实施混业经营的情况下, 金融机构可以很好地实现这一功能, 消除各类金融资产之间流动的障碍,可以更容易地适应对金融服务产品需求的变化。
3、有效地分散金融业的风险
金融行业的高风险性决定了其有通过多元化经营分散风险动力。分业经营的背景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各自独立经营,使得风险只能在各个系统内有所分散,但存在于他们之间风险却不能得到有效的分散。而在混业经营的背景下, 金融机构通过多元化服务具有分散风险的效应,它可以把各种资产、负债及抵押担保等中间业务进行广泛的风险组合, 使得投资的风险最小化。
四、可供参考的混业经营模式
1、德国模式,也称全能银行模式。该模式的主要特征是:全面放开阻碍不同金融业之间业务交叉的法律限制,发展综合性银行。既由管家监管当局出台的法律政策,取消分业制度下的严格限制,允许金融机构跨行业经营金融业务,鼓励开发交叉性的金融产品,促進金融业务多样化。它打破了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间的传统界限,使金融机构能提供最广泛的金融服务。(下接第36页).
关键词:分业经营 混业经营
银行从产生至今已经历了几次分分合合,上个世纪30年代的金融大危机再次促使银行业走向混业经营,目前美国等少数国家已展开了混业经营的模式。我国分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凸现和加入WTO的需要,混业经营成为理想选择。
一、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
所谓分业经营是指:商业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分别在银监会、证监会的严格监管下,各自从事法定业务范围内的经营。而混业经营是相对分业经营而言,是金融业内部的分工与协作的关系。广义的指所有金融行业之间的经营关系,狭义的是指银行业和证券业的经营关系。
上世纪8 0年代后期至19 9 3 年,我国实行的是混业经营,中国人民银行集货币政策和所有金融监管于一身,既是一个超级中央银行,也是超级金融监管机构。自19 9 3年,为制止金融领域的混乱,防范金融风险,中央政府对金融业分业经营作出严格规定。与之相对应,我国金融监管也开始实行分业机构型监管体制。在这一体制下,银行、证券和保险的监管机构相对独立、各自设立自己的分支机构,这种监管模式的专业性和力度较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效率较高,同我国分业经营体制基本是适应的。
二、分业经营存在的问题
1、可能加大我国金融业的结构性矛盾,人为割裂了资本市场、货币市场资金的高效流动,使资金不能高效利用。
2、难以应对国外混业经营的竞争。国外银行传统的存贷款和间接融资业务比重越来越小,表外业务和中间业务已成为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混业经营证券、保险、信托及衍生金融业务成为国际银行业发展的方向。
3、现行金融分业经营制度限制了金融创新。证券公司由于业务受限,由此影响到证券机构
的市场运作及策略,表现出很强的短期投机性和不稳定性。
4、政策性管制增大了我国金融业的整体风险。中国的“金融分业”作为一种行政性的分业,是计划机制在金融业中强烈贯彻的结果。
三、混业经营的优点
1、利润来源多样化
目前, 我国各类金融机构发展的重要问题在于, 由于业务和收入结构相对单一造成的利润来源单一。混业经营可使得金融机构业务多元化,为闲置资金找到出路, 提高经济效益,还可以把传统存贷款业务与新的金融增值服务结合起来, 从而达到优化业务和收入结构, 实现各业务之间的协调及可持续发展。
2、可实现规模经济
金融资产的特性, 决定了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比其他行业更能形成规模经济。金融基本功能就在“融通资金,提高经济效益”。在实施混业经营的情况下, 金融机构可以很好地实现这一功能, 消除各类金融资产之间流动的障碍,可以更容易地适应对金融服务产品需求的变化。
3、有效地分散金融业的风险
金融行业的高风险性决定了其有通过多元化经营分散风险动力。分业经营的背景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各自独立经营,使得风险只能在各个系统内有所分散,但存在于他们之间风险却不能得到有效的分散。而在混业经营的背景下, 金融机构通过多元化服务具有分散风险的效应,它可以把各种资产、负债及抵押担保等中间业务进行广泛的风险组合, 使得投资的风险最小化。
四、可供参考的混业经营模式
1、德国模式,也称全能银行模式。该模式的主要特征是:全面放开阻碍不同金融业之间业务交叉的法律限制,发展综合性银行。既由管家监管当局出台的法律政策,取消分业制度下的严格限制,允许金融机构跨行业经营金融业务,鼓励开发交叉性的金融产品,促進金融业务多样化。它打破了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间的传统界限,使金融机构能提供最广泛的金融服务。(下接第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