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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个别对病人痛苦漠不关心,甚至见死不救,遇伤不扶的医者,固然是缺乏医德的,舆论早有谴责;我想谈及的,则是另一方面的事情。过去规定三级医疗制度,街道卫生院是基层医疗单位。基层单位与卫生院挂钩公费医疗,实行特约记帐。但不知为什么?近年来卫生院的医生对病人开药忽然大方起来,一点小病,什么感冒茶、五花茶之类冲剂,一开就一大包(二十小包),有的开首乌汁、国公酒、银耳鱼肝油、蜂皇浆、人参精……其中不少是药非所用。据说过去有的单位每月药费开支只需几百元,近年已上涨到一、二千元。弄得医药费年年超支。如此“大方”给药,是否也有伤医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