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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是否该食用碘盐引起不小的争议。有人说碘盐致癌不能补了,有人说缺碘要继续补。
究竟该不该食用碘盐呢?
在不久前的“防治碘缺乏病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发布了我国第一部《中国居民补碘指南》(下称《指南》),该《指南》是由地方病学专家、营养学专家和内分泌学专家经过长期调查研究,共同制定出台的,更具权威性,是我们补碘的“金标准”。下面我们通过一些问题来了解碘盐还要不要补。
这部《指南》告诉我们,我国是世界上碘缺乏症分布广泛、病情较严重的国家之一。据调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上海市以外)均有不同程度的碘缺乏症流行,全国有地方性甲状腺肿(地甲肿)患者3500万人左右,地方性克汀病患者约有25万人。20世纪90年代开始普遍实施食盐加碘政策之前,全国1778个县有碘缺乏症的流行。实施碘盐供应以后,碘缺乏症得到有效控制,但距离消除这种病症还有较大差距。
1991年,我国政府在联合国《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上签字,作出了9年后消除碘缺乏病的承诺。如今,我国一般居民整体处于碘营养适宜状态,但有些人群还面临碘缺乏问题。
首先,部分监测县儿童尿碘中位数不足100μg/ L(微克/升),处于碘缺乏状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甲肿率)在国家级、省级层面上达到消除水平,但仍有部分县甲肿率超过5%。其次,按照国际组织推荐的孕妇尿碘中位数150μg/L的适宜下限标准,我国约2/3的省份存在孕妇碘营养缺乏的现象,孕妇碘缺乏不仅影响自身健康,还影响其胎儿和新生儿的智力与身体正常发育。所以,国人的碘缺乏问题亟需重视。
碘是维持甲状腺功能和人体健康的重要微量元素,是新陈代谢和生长发育必需的微量元素,是人体合成甲状腺激素的主要原料。甲状腺激素与生长激素具有协同作用,调控生长发育。甲状腺激素对蛋白质、脂肪、糖的合成和分解代谢均有促进作用。通过增加耗氧量、产生能量、影响基础代谢率,从而增强物质代谢和能量代谢,维持新陈代谢和保持体温。
但碘元素在自然界含量稀少,除在海水中含量较高以外,在大部分土壤、岩石和水中的含量都很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有不同程度的碘缺乏症流行。
长期攝入的碘不足和过量均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碘摄入不足可引起碘缺乏病,包括地方性甲状腺肿(即俗称的“大脖子病”)、地方性克汀病(即呆小病)、地方性亚临床克汀病等对机体生长发育,尤其是对神经系统、大脑发育造成损害的疾病,同时碘缺乏也可导致流产、早产、死产、先天畸形、胎儿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新生儿缺碘也会造成甲状腺功能减退及新生儿甲状腺肿;在儿童期和青春期也可发生甲状腺肿,青春期甲状腺功能减退、亚克汀、智力发育障碍、体格发育障碍、单纯性聋哑等;到了成人期,可发生甲状腺肿及其并发症,甲状腺功能减退、智力障碍等。
不过,碘摄入过量也可以引起甲状腺功能异常,包括甲亢、甲减和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
近年来,“吃碘盐导致甲状腺癌”的说法在网上广泛流传,影响很大,很多人拒绝购买碘盐,这是一个极大的认识误区。《指南》指出,目前尚无证据表明食用碘盐与甲状腺癌高发相关。全球主要国家,无论是否采取补碘措施,无论碘元素的摄入量增加、稳定或下降,甲状腺癌的发生率都在增加,而且主要以直径小于1厘米的微小癌为主。
那么,甲状腺癌为什么高发呢?国内外学者分析认为,甲状腺癌发生与电离辐射、环境、饮食、生活方式、精神压力等多种因素相关;另外,人们的就诊率和体检率明显上升,高分辨率B超和细针抽吸细胞学诊断技术的广泛应用,大幅度提高了甲状腺癌的早期诊断,所以甲状腺癌“高发”。
据了解,我国居民甲状腺结节的患病率为32.4%,也就是说,近1/3的人群患有甲状腺结节,而且90%~95%以上都是良性的,对身体影响不大,不必太担心。
世界卫生组织认为,碘摄入充足地区的甲状腺癌发病率低于碘缺乏地区。瑞士的一项研究甚至发现,食盐加碘后甲状腺肿瘤的发病率反而逐渐下降。所以,“食用碘盐造成甲状腺癌高发”的说法是缺乏科学依据的。
常用的补碘方法以食用碘盐为主,其他还包括口服碘油丸、服用含碘药物及营养素补充剂、食用富碘食物等,而食用碘盐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最安全、最有效的办法。
根据中国营养学会《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的建议,健康人每天食用6克加碘盐就能获得120微克碘——这也是《指南》的推荐摄入量。
孕妇和哺乳期女性应选择碘含量较高的加碘食盐,并鼓励摄入含碘丰富的海产品,每周摄入1~2次含碘丰富的海带、紫菜、干贝、海鱼、海参、海蜇、海虾等。
婴幼儿时期是生长发育的关键期,需要更多的甲状腺素促进体格生长及神经系统发育。母乳喂养的婴幼儿,当母亲碘摄入充足时,能满足0~6月龄婴儿的需要;7~12月龄婴儿可以从辅食中获得部分碘。婴幼儿的辅食中应有碘含量丰富的海产品,如鱼片等。
碘缺乏性疾病需要专门补充碘元素,才能有效治疗。这类患者占甲状腺疾病的大多数,需要认真按照医嘱补碘及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有的甲状腺病症不需要补充碘元素,只需正常饮食即可,如甲状腺结节、各种甲状腺炎、原发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等。有一种称为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甲状腺疾病,简称“甲亢”,除了甲状腺肿大,还伴随突眼、手抖、多汗、心慌和大便次数增多等表现。大多数甲亢患者不仅不能补碘,还需要禁食碘。
2009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福建、上海、浙江、辽宁四省(市)开展的沿海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调查显示,这些地区的成年人、哺乳妇女和儿童的尿碘中位数均在100~250μg/L之间,说明这些地区人群碘营养状况总体上是适宜和安全的;但上海、浙江沿海城市的妊娠妇女尿碘中位数都低于国际组织推荐标准,属于轻度碘营养缺乏。
该《指南》强调,虽然沿海地区出产海带、紫菜等富碘食物,但当地居民食用频率和食用量都较低,沿海居民膳食中的碘大部分来自于加碘食盐,如果拒绝食用加碘食盐,碘摄入量就会低于国际组织推荐的摄入量,发生碘缺乏的风险很大。
究竟该不该食用碘盐呢?
在不久前的“防治碘缺乏病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发布了我国第一部《中国居民补碘指南》(下称《指南》),该《指南》是由地方病学专家、营养学专家和内分泌学专家经过长期调查研究,共同制定出台的,更具权威性,是我们补碘的“金标准”。下面我们通过一些问题来了解碘盐还要不要补。
1.国人缺碘到了什么程度?
这部《指南》告诉我们,我国是世界上碘缺乏症分布广泛、病情较严重的国家之一。据调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上海市以外)均有不同程度的碘缺乏症流行,全国有地方性甲状腺肿(地甲肿)患者3500万人左右,地方性克汀病患者约有25万人。20世纪90年代开始普遍实施食盐加碘政策之前,全国1778个县有碘缺乏症的流行。实施碘盐供应以后,碘缺乏症得到有效控制,但距离消除这种病症还有较大差距。
1991年,我国政府在联合国《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上签字,作出了9年后消除碘缺乏病的承诺。如今,我国一般居民整体处于碘营养适宜状态,但有些人群还面临碘缺乏问题。
首先,部分监测县儿童尿碘中位数不足100μg/ L(微克/升),处于碘缺乏状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甲肿率)在国家级、省级层面上达到消除水平,但仍有部分县甲肿率超过5%。其次,按照国际组织推荐的孕妇尿碘中位数150μg/L的适宜下限标准,我国约2/3的省份存在孕妇碘营养缺乏的现象,孕妇碘缺乏不仅影响自身健康,还影响其胎儿和新生儿的智力与身体正常发育。所以,国人的碘缺乏问题亟需重视。
2.碘缺乏以及摄入过多有哪些危害?
碘是维持甲状腺功能和人体健康的重要微量元素,是新陈代谢和生长发育必需的微量元素,是人体合成甲状腺激素的主要原料。甲状腺激素与生长激素具有协同作用,调控生长发育。甲状腺激素对蛋白质、脂肪、糖的合成和分解代谢均有促进作用。通过增加耗氧量、产生能量、影响基础代谢率,从而增强物质代谢和能量代谢,维持新陈代谢和保持体温。
但碘元素在自然界含量稀少,除在海水中含量较高以外,在大部分土壤、岩石和水中的含量都很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有不同程度的碘缺乏症流行。
长期攝入的碘不足和过量均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碘摄入不足可引起碘缺乏病,包括地方性甲状腺肿(即俗称的“大脖子病”)、地方性克汀病(即呆小病)、地方性亚临床克汀病等对机体生长发育,尤其是对神经系统、大脑发育造成损害的疾病,同时碘缺乏也可导致流产、早产、死产、先天畸形、胎儿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新生儿缺碘也会造成甲状腺功能减退及新生儿甲状腺肿;在儿童期和青春期也可发生甲状腺肿,青春期甲状腺功能减退、亚克汀、智力发育障碍、体格发育障碍、单纯性聋哑等;到了成人期,可发生甲状腺肿及其并发症,甲状腺功能减退、智力障碍等。
不过,碘摄入过量也可以引起甲状腺功能异常,包括甲亢、甲减和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
3.碘盐会导致甲状腺癌吗?
近年来,“吃碘盐导致甲状腺癌”的说法在网上广泛流传,影响很大,很多人拒绝购买碘盐,这是一个极大的认识误区。《指南》指出,目前尚无证据表明食用碘盐与甲状腺癌高发相关。全球主要国家,无论是否采取补碘措施,无论碘元素的摄入量增加、稳定或下降,甲状腺癌的发生率都在增加,而且主要以直径小于1厘米的微小癌为主。
那么,甲状腺癌为什么高发呢?国内外学者分析认为,甲状腺癌发生与电离辐射、环境、饮食、生活方式、精神压力等多种因素相关;另外,人们的就诊率和体检率明显上升,高分辨率B超和细针抽吸细胞学诊断技术的广泛应用,大幅度提高了甲状腺癌的早期诊断,所以甲状腺癌“高发”。
据了解,我国居民甲状腺结节的患病率为32.4%,也就是说,近1/3的人群患有甲状腺结节,而且90%~95%以上都是良性的,对身体影响不大,不必太担心。
世界卫生组织认为,碘摄入充足地区的甲状腺癌发病率低于碘缺乏地区。瑞士的一项研究甚至发现,食盐加碘后甲状腺肿瘤的发病率反而逐渐下降。所以,“食用碘盐造成甲状腺癌高发”的说法是缺乏科学依据的。
4.日常生活中如何补碘?
常用的补碘方法以食用碘盐为主,其他还包括口服碘油丸、服用含碘药物及营养素补充剂、食用富碘食物等,而食用碘盐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最安全、最有效的办法。
根据中国营养学会《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的建议,健康人每天食用6克加碘盐就能获得120微克碘——这也是《指南》的推荐摄入量。
孕妇和哺乳期女性应选择碘含量较高的加碘食盐,并鼓励摄入含碘丰富的海产品,每周摄入1~2次含碘丰富的海带、紫菜、干贝、海鱼、海参、海蜇、海虾等。
婴幼儿时期是生长发育的关键期,需要更多的甲状腺素促进体格生长及神经系统发育。母乳喂养的婴幼儿,当母亲碘摄入充足时,能满足0~6月龄婴儿的需要;7~12月龄婴儿可以从辅食中获得部分碘。婴幼儿的辅食中应有碘含量丰富的海产品,如鱼片等。
5.甲状腺疾病患者该如何补碘?
碘缺乏性疾病需要专门补充碘元素,才能有效治疗。这类患者占甲状腺疾病的大多数,需要认真按照医嘱补碘及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有的甲状腺病症不需要补充碘元素,只需正常饮食即可,如甲状腺结节、各种甲状腺炎、原发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等。有一种称为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甲状腺疾病,简称“甲亢”,除了甲状腺肿大,还伴随突眼、手抖、多汗、心慌和大便次数增多等表现。大多数甲亢患者不仅不能补碘,还需要禁食碘。
6.沿海居民还需要食用碘盐吗?
2009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福建、上海、浙江、辽宁四省(市)开展的沿海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调查显示,这些地区的成年人、哺乳妇女和儿童的尿碘中位数均在100~250μg/L之间,说明这些地区人群碘营养状况总体上是适宜和安全的;但上海、浙江沿海城市的妊娠妇女尿碘中位数都低于国际组织推荐标准,属于轻度碘营养缺乏。
该《指南》强调,虽然沿海地区出产海带、紫菜等富碘食物,但当地居民食用频率和食用量都较低,沿海居民膳食中的碘大部分来自于加碘食盐,如果拒绝食用加碘食盐,碘摄入量就会低于国际组织推荐的摄入量,发生碘缺乏的风险很大。